第三】章 资质申请与【受理
第【十条 申《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!。资质的单《。位应当向法人登【。记所在?地的省、自》治区、直辖》市气象主管机构【提出申请
》
第:十一条 《满足本办法》第七条?和第九条相应条件的!可以申请雷电—。防护装置检测的乙】级资质?申,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!材料
【 (一)《雷,电防护装《置检:测资质申请表—(附表2);
】 (二)【专业技术《人员简表《(附表3《),具备雷电防护—装置检测《能力的专《业技术人《员,技术职称证书、身份!证,明、劳动《合同;
《
(三)】雷,电防护装置检测质】量,管理手?册;
》 (四)经【营场所产权》证明或者租赁合同】;
(五!)仪器?、设备?。及相:关设施清单以及检定!或者校准证书;
】
? (六)安全【生产管理制度—
第十二条— 符合本办法第【七条和?。第八条相应条件的】可以申?请雷电防护装置检】测的甲级资质申请】单位除了《提,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!规定的材料外还应】当提:交以下材料
【 《(一)近三年已完成!雷电防?护装置?检测:项目表(附表4);!
,
, : (二)近—三年二十个》。以上雷电防护装置】检测项目的》相关:资料
《第十三条 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气:象主管机《构应当在收到全【部申请材料之日【起五个工作》。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!予受理的书面决定】
《 申请材料—齐全:且符合?法定形式的应当受】。理,并出具加盖本—行政机关专用—印章和?注明日期的书—面凭证对《不,予受理的应当书面】说明理由
》
》申请材料不》齐全或者不符合【法定形式《的气象主管机构【应当当场《或者在?收到申请材料—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!一次告知申》请,单位需要补正—的全部内容逾期【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!材料之日起即—视为受?理
: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