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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章》 教育教《学活动? 《第二:十七条 《宗,教院校学历教—育分为中等专科层次!宗,。。。教教育、高等—专,科层次宗《教教:。育、本科层次宗教】教育和研究生层次】宗教:。教育     】。。中,等宗教院《校开展中《等,专科层次宗教教育】高,等宗教院校开展高】等专科层次、本科层!次和研究生层—次,宗教教育《 第二十八条【 中等专《。科层次宗教》教育应当培养—学生掌握《本宗教必《备,的基:。础理论和教义教规具!有从事宗教教务活动!。的基本能《力     中等!专科层?次宗教教育基—本修业年《限为:二至四年 》 第二十九条— 高:等专科层《次,。宗教教育应当培【养学生较《。好地掌握本宗教的基!础理:。论、教?义教规和本》专业必备的知—识具有从事宗—教教务活动和本专】业实际工作的基本能!力 : ,    高等专科】层次宗教教》育基本修业年限【为三至五年 【。第三:十条 本《科层次?宗教教育应当培【养学生系统地掌握本!宗教的基础理论、】教,义教规和《本学科的《基本知识具》备从事宗教教务活】动、本专业》。实际工作和引领信教!群众的基本》能力具有开展宗教】研究工作、阐释教理!教义教规《的,初步能力    ! 本科层次宗教教育!的基本修业》年限为四《至六年 《 第三十一条 研】。究生层次《宗教教?育应:当培养?学生掌握本宗教坚实!的基础理论、教义教!规和本学《科系统的《专业知识具备较强】的从事宗教》教务活动《、本专业实际工【。作,和,引领信教群众—的能力具有开展研究!、阐释教理教义教规!的能力 第三【十,二条 宗教院校根】。据本宗教健康传【承需要?和自身教学、学术】研,究水平合理》设置和调整院校【。学科、专业全—国性宗教院校设置和!调整院校学科、专业!经本宗教的全国性宗!教团体教育委员会】核准后?报国家宗教事务【局,。备案地方性》宗教院校设置和调整!。院校学科、》。专业经设立该院校的!宗教团体《和,该宗教?。团体的业务主管单】位审核?同意后由本宗—教的全国性》宗教团体的教—育委员会核准—报国:家宗教?事务局备案 — 第三十三条 宗教!院校根据本》宗教健康传承需要】、办学?条件和核定的—办学规?模,制定招生简章—招生简章应》当包含招生名额、】招生:对象、报考录取【程序、?毕业和就《业信息等招生简章】于招生?工作启动前三个月】。报设:。立该院校的宗教团】体同意并报该宗教团!体的业务主管—单位备案 第三】十四条 《宗教院校招收对象为!宗教教职人员或【。者信仰宗《教的:公民:一般应当年》。满,十八:周岁且具有》普通初级中学以【上学历 》第三十?五,条 报考宗教院校】应当经?宗教团体、宗教院】校或者?宗,教活:动场所推荐》按照招生条件和报】考程序进行考试择】优,录取 第三十六】条 宗教院校—可以依法向学生收取!合理的?学费和其他费用收】。费标准应当报物价】。主管部门审定 】第三十七条 宗【教院校应当对—新,入,学学:生资格进行审—查审查合格的—方可办理入学手【续予:以,注册:学籍 第三—十八:条 宗教院校教【学,课,程分为公《。共课程?和专业课程公共【课程:的教学?计划、教材使用方】案由:国家:宗教事务《局统一制定;—专业课程的教—学计划、教材—编写和?教材:使用方案由本—宗教的全国性宗【教团体的教育—委员会制定》并报国家宗》教事务局备案 【 ,第三十九条》 宗教院校公共【课程包括思》想政治理《论和中?国文化与社会等【系列课程以》深入学习习》近平新时代中—国特色社会主义思】想、持续开展社会】主义:核心价?值观教育为目标加强!中华优秀传》统文:化、社会主义—先进文化《、思想政治理论【、法律法规和国家通!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!学生综合素质公共】。。。课课时比例不得低】于总学时的百分之三!十 第四十—条 宗教院校专业课!程应当围绕》坚,持我国宗教中—国化方向《以提升?学生关于《本宗教的理》论素:养、实践能力和【。思,想建设水平为目【标 第四十一【条 宗教院校学位】授予、藏传佛教【院校学衔授予按【照有关规《定执行 第四十二!条 :。宗教院校《。可,以开展非学历继续】教育培训在职宗教】教职:人员 第四十【三条 宗教院校【可以根据《办学实?际需要按《照国家互联网信【息服务管理有关规】定开展互联》。网宗教教育培—训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