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四?章, 教:。育教学?活动
第【。二,十七条 宗教—院校学历《教育分为《中,等专科层《次宗教教育、高【等专科层次宗教教育!、本科层次宗教教】育,。和研:究,生层次宗教教—。育
?。 中》等宗教?院校开展中等专【科层次?宗教教?育高等宗教院校开展!高等专科层次、本】科层次和研究生层】次宗教?教育
第二十八】条 中?等专科层次宗教【教育应当培养学【生掌握本宗》教,必备:的基础理论和教【义教规具有》从事:。。宗教教务活动的基本!能力
》 中等专科层】次宗:教教育?基,。本修业年《限为二至四年—
第二十九条 高!等专科?层次宗教教育应【当培:养学生较《好地掌握本宗教的基!础理论、教义教规和!本专业必备的知【识具有从事宗教【教务活动和本专【业实际工作》的基本能力》
高【等专科层次》宗教教育《基本:。修业年限为三—至五年
第三十】条 本科层次宗教教!育应当?。培养学生系统地【掌握本?宗教的基础理论、教!义教规和本》学科的基本知识【具备从事宗教教务活!。动、本专业实际工作!和引领信教群众的】基本能力具有开展】宗教研究《工作、阐释教理【教义教规的初步能力!
本科层!。次宗教教《。育,的基:。本修业年限为四【至六年
》第三十一《条 研究《生,。层次宗?。教教:育应当培养》学,生掌握本《宗教:坚实的基础理论、】教义教规和本—学科系?统的: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!从事:。宗教教务活动—、本专业实际工作】和引领信教群众的能!力具有开展研究【、,。阐释教理教义—教规的能《力,
第三十》二条 宗教院—校根据本宗教—健康传承需要和【自身教?学、学?术,研究水平合理设置】和调整院校》学科、专《业全国性宗教院【校设置和调》整院校学科、专业经!本宗教的全国—性宗:教团体教育委—员会核准后报国家宗!教事务局《。备案地?方性宗教院校—设,。置和调整院校学科、!专业:经设立?该院校的宗教团体】和该宗教团体—的业务主管单位【审核同?。意后由?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!团体的教育委员会】核准报国家宗—教事务局备案
】第三十三条》 宗教院校根据【本宗教健康传承需要!、办学条件》和核定的《办学规模制》定招生简章招生【简章应当包》含招生名《额、招生《对象、报考录—取程:序、毕业和就—业,信,息等招生简章—于招生工作》启,动前三个月》报设立该《院校的宗教》团体同意并报该【宗教团体《的业务主管单位备案!
第三《十四条 宗》教,院校:招收对?象为宗?教教职人员或—者,信仰宗教的公民一般!应当年满《十,八周:岁且具有《普通初级中》学以上学历
第三!十,五条 报《考宗教院校》应当经宗《教团体、宗教院【校或者宗教活动【场所推荐按照—招生条件和报考程序!进行考试择》优,录取
《第三十六条 宗教】院校可以依法向学】生收取?合理:的学费?和其他费用收费【标准:应当报物价主管部门!。审定
第三十七】条 宗?教院校应当》对,。新入学学生资格进】行审查审查》合格的?方可:。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!册学:。籍,
第三《十八条 宗教院校教!学课程分为公共课程!和专:业课程公共课程【的教:学计划、教材使用】方案由国家》宗教事务局》。统一制定;专业课】程的教学计》划、教材编写和【教材使用方案由【本宗教的全国—。性宗教?团体的教育委员会制!定并报国《家宗教事务》。局备案
第三【十九条 宗教院校】公共课?程包括?思想政治理论和中】国,文化:与社会等系列课【程以深入学》习习:近平:新时代中国特色【社会主义思想—、持续开展社会主义!核心:价值观?教育为目标》加强中华优》秀传统文化、—社,会主:义先进文化、思想】政治理论、》法律法?规和国家通》用,语言文字教育提【升学生综合素质【公,共课课时比例—不得低于总学时的百!分之三十
第【四十条 宗》教,院校专业课程—应,当围绕坚持》我国宗教中国化方】向以提升学生关于】本,宗教的理论素—养、实践能力和思】想建设水平为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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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【宗教院校学位—授予、藏传佛教【院,校学衔授予按照有】关规定?执行
第四—十二条 宗教院校】可以开?展非学历继续教【育培训?在职宗教教职人【员
第四十三条】 宗教?。院校可以根据办学】实际需要按照国【家互联?网信息服务》管理有关规定—开展互联网宗教教育!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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