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三章 《组织与保障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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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—条 宗教《院校院(《校)长为院校主要】负责人全面负责院校!管理:。工作:宗,教院校可以根据【需要设?。置副院(《校)长
》 《宗教院?校主要负责》人不得兼《任其他宗教院校的】主要:。负责人
【 宗教院校—不,得聘请?外籍:人员担任院校—的行政?职务
《第十七条 宗教【院校负责人应具【有较高的思想政治】。素质和政策理论水】平拥护中国共—产党的领导拥护社】会主义制度接受【政府管理坚持我国】宗教中国化》办学方向;具—有深厚的宗》教学识和较强的行】政管理能力贯彻【民主管理和集体领】导制度?
第?十八条 宗教院校】主要负?责人为院校》安全稳?定工作第一责任人】宗,教,。。院校应当建立安全管!理工作机制负责以】下安:全管理工作》
—(一)健全院—校安全预警机制【制定突发事件应【急预案完《善事故预防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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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二)防范院—校内发生宣扬、支】持宗教极端主—义以及利用》宗教破坏国家统【一、民族团结、宗】教和:睦与社会稳定—的行:为和言论;
! (三)落实国】家有关建筑、消防】、食品、卫生等安全!工作的规《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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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,开展校园综合治理】维护校园安全—和教学秩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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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开!展安全宣传教育【培训、消防演—。练等提高教》职工和?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!能力
第十九条 !宗教院校根据办学】。需要设?置理事会或者董事】会的应当在章程中】明确:其,职责定位《、组成和议事规则】
第二十条 【宗,教院:校根据精简高效的】原则和实《际需要确定教学、】。研究、行政职能部门!等内设机《构的设置和》人,员配备?明确管理层级、职责!权限
第二—十一条 宗》教院校?通过教职工代表大】会,等组织形式依法保】障,教职工参与民—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!职工合?法权益
!宗教:院校应当为教职工】中,的中国共产党—。党员成立基层党组织!、开展活动提供【必要:条件
第二十二】条 宗教院校应当在!教职工?和学生中开展习【近平新?时代中国特色社会】主义思想教》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!社会主义核心—。价,值观教育、法治【教育、中华优秀【传统文化教育—坚持升国旗与重要场!合奏唱国《歌制度增强教职【工和学生的》。国,家意识?、公民?意,识、法治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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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【宗教院?校不得超出法—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章程规定—的活动范《围开展传教和宗教教!学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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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宗】教院校应当依据章程!和有关规《定建立教职工和学生!的奖:惩制度
第二【十五条 宗教院校应!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!务、资产、会—计制度建立健全会】计核算、财》务报告、财务—公开等制度建立健】全财务管理机—构加:强财务管理》定期向设立该院校】的宗教团体和省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宗】教事务部门》报告财务状况、收支!情况和接受》、使用捐赠情况接】受其监督管》理并以适当方式【向捐赠方公》。。布,
宗教】院校:主要:负,责人、主管财务【的负责人以及财务】部门的负责人在【离,。任,。、退休、调》。离工作岗位》时应当接受》财务审计
第【二十六条 》宗教院校应当依法办!理,。。税务登记和纳税【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享受税收》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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