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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章 罚则 !。 , 第三十二条 国】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!法规定?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公《务员法等有关规定】给予相应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,事,责任     (!一)不及时下达中央!储备:糖收储、销售—、轮:换、动用《计划的;   】  (二《。),发现承储《企,业存在不适于储存】中央储备糖的情况】不责成其限期整【改的;   【  (三)接到【举报、发现违规问题!不及时查《。处的:;     (】四)有其他》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! ,第三十三条 储备】运营机构《违反: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国—家,粮,食和:物资储备局、财政】部按照各《自,职责责成储备运营】机构限?期整改;情节严重】的扣:拨管理费补贴—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。直接责任《人员提出处理建议】按权限由有》关部门或单位给【予,相应处分;构成【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?。     (一)】拒,不实施?或擅自?改变中央储》备糖收?储、销售、轮换、动!用计划的; —     》(二)选《择不符合有关资质条!件的企?业承储中央储备糖】。的; ?     (—三)发现中央储备】糖数量?。、质:量和储存《安全等方面问题【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!并按照规《定报告的《; :   ?  (四)有—。其,他违反本办》法行为?的 第三十四【条, 承储企业违反本办!法规定?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国家粮》食和物资储备局、】财政部、国》家粮:。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!管理局按照》。各,。自职责责《成其限?期整改;《情节严重的调出其】承储的中央储备【糖责令退回财政【补,贴;有违法所—得,的,由财政部按有关规】定收缴;构成犯罪】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 !   ? (一)拒》不执行?或擅自改变中央储备!糖收储、销售—、轮换、动》用计划的; — ,。    (二)擅自!动用中?央储备糖的》;   》  (三)以中央储!备糖对?外担保或清偿债【务的;?   《  (?四,)虚报、瞒报中央】储备:糖数量的; —   ?  (五)在中【央储备糖中》掺杂掺假以》次充好的;》     (【六):擅自串换中央储备】糖品种变更中—央储备糖储》存库点的;》     (七)!未对中央《储备糖实行专—仓储存、专》人保管、《专账记载中》央储备糖《账账不?符、账?实不符的;》    》 ,(八:)因:管理不?善等人?为因素造成中央储】备糖数量《、质量和《储,。。存安全等方面出现问!。题,。的;     (!九,)有其?他违反本办法行【为,的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