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第三章 管理规范】
第二十【。一条: 承储单位》应当规范政府储备仓!储管理行为执—行国家有关标准规】范和相关规定要求】并接受业务指—导和监管
》。
第二?十二条 承储单位】应当按照规定的【质量等?级收购政府储备粮】源准确计量并—制作:凭证应?当及时整理并达【到储存安全的—要求平?仓验收储存品—质为宜存食品安【。。。全指标符合国家【规定按照规定记录】。与收购有《关的信息并》存档:备查
第二十三】条 承储单位应【。当遵守?安,全生产相关法律法】。规和标?。准规范执行》粮,油储:存安全责《任暂行规《定和粮油《安全储存《守则、粮库安全生产!守则等规《。定确:保储:存安:全和生?产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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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四条 承《储单位不得超限装】粮平房仓、楼—。房仓等房式仓储存除!稻谷以外的品—。种时不得《超,。。过设:计装粮线《;储存粮《食密度超《过80?0kg/《m3的应当》由粮仓设计单位确】认最大储《存量粮堆《高度亦不得超—过设计装粮线—储存稻谷时粮—面与:屋盖水平构件之间的!净高不得小于—1.8米《
: 浅圆仓、立!筒仓等筒式》仓储粮?不得超过设》计仓容
!立式植物油罐—储油应当考虑膨胀因!素不得超《过设:。计液位高度符合消防!。相关规定
【 ?其他仓(《罐)型?按,照设计要《求使用确保结构和使!用安全
第—二十五条 承储单位!应当对政府储备实】行“专仓储存—”在仓外显》著位置悬挂或者喷涂!。规范的标牌或者标】识标:明储粮性质体现粮权!所属
】。政府储备入仓前承储!单位应当对目—标,承,储仓房进行》空仓验收查验—仓房及相关设施【设备是否完》好政府储备应当【按照不同《品种、年份、等级】、性:质、权属采》用独立仓廒分开储】存(洞库《、地下仓分货—位储:存,)不:。得与其他粮》食混存仓号一—经确定在储粮周期】内不得?变,动
第二十六条】 承储单位应当在】政府储备入仓—前指定保管人员专】门负责粮油进出仓】及保管工作对相【关账卡簿记》载内容的《。。完整性、《真实性负责》对保:管期间粮食的数量、!质量、储存安全【负责
《第二十七条 承储单!位应:当,。对政府储备建—立,专门的保管账、【统计账、会》计账账目《记载规范记账—。凭证和原始单—据保存完好;库【存情况发《生变化?的应当准确记录、】及时更新货位卡和】有关账目
! 储存周期结—束后保管总账和分】仓,保管账应当及—时整理归档存档期不!少于5年
第【二十八?条 承储单位应【当加强政《府储备账务管理做】到实物、专卡、保管!。。账“:账实相符”》保管账、统》计账、会计账—“账账相《符”在此基础—上如实?向粮食和物》资储备行政管理【。。部门或者《上,级单位提供购—销存数据
第二】十九条 承储单【位应当严格》执行政府储备计【划确保数量、—质量、品种、地【点“:四落:实”未经粮权单位(!或授权?管理:部门:)书面批《准同意不得擅—自动用政府储备不】得擅自调整质—量等级不得擅自串换!品种不得擅自—变更储?存库点
第—三十条 承储单位】应,当,建立和落实政府储】备粮情定期检查和】分,析研判制《度做好粮《情分析记录并归档】备查出现粮情异【。常状:况应及时处置防【止,损失扩大发》。生储存事故应当按】。照有:关规:定及时上报
【第三十一条 承储单!位应当因地制—宜利:用自然?条件:合,理配置先进、—适用的技术装备【。在,政府储?。备储存期间》进行温湿度测控实】现储存功效
【第三十二条》 承储单位应当【坚持“以防为主、】综合防治《”方针?落实储粮有害生物】综合防治《要,求规范?储粮药剂管理和使用!促进用药《减量增?效,着力实现绿色储【粮
第三十三【条 中央储备的保】管自然?。损耗定额为
】 原粮储存6】个月以内的》不超过0.1%;储!存6个月《以上12个月—。以内的不超过0【.15%;储存【12个月以上的【累计不超过》0.2%(不—得,按年:叠加)?
油【料储存6《个,月以:内的不超过0.1】5%;储存6个月以!上12个月以内的】不超过0.》2%;储《存12个月以上的累!计不超?过0.23%(【不得按年叠加)
】
《 食用植物油储存6!个月:以内的?。不超过0.08%;!储存6个月以上【。12:个月以内的不—超过:0.:1%;储《存12个月》以,上的累计不超—过0.12》%(不得按年—叠加)
】 地:。方储备?的保:管自然损耗标—准由粮权所》属的地方《政,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!政管:。。。理部门会同同级财】政部:门制:定
第三十四【条 粮食《储存:损耗包括保管—自,然损耗和水》分杂质?减量超过保》管自然损耗定额的】部分即超耗作为储存!。事故处置《;水分?杂质减量应当实【核实销入仓前及入】仓期间发生的水分杂!质减:量在形成货》位后核销储》存期间的水杂减【量,在一个货位或—者批次粮油出—清后核销
【 承储》单位应当在一个货】位或者批次的粮【食出清后根据进【出,仓检验、计》量,凭证一?次性:处理:政府储?备,储存期?间发生的粮食储存损!耗;以一个货—位或者批次为—单位分别计算不【得混淆不得冲抵其】他货位或《者批次粮食的损【耗和损失
》。
进仓【、出:仓的粮?食,水分和杂质含量【分别以平仓》验收:、出仓检《验,的,粮食质量检验报告】和档案记载》。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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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承储单位应》当加强?政府:储备储存期间的【管理发现政府—储备:有,数量、?质量、储存安—全等方面的问—题应:当及时有效处置按照!规定报告;超出处】。置能力?的及:时向上级管理单位报!告,
第三《。十六条 承》储单位?。应当建立健全仓储】管理和技术研—发,应用投入机制提【。升政:府储备?仓储管理效能和【科学储粮水平
第!三十七?条 承储单位应当加!强,信息化建《设,提升政府储备信息化!管理水平将政府储备!业务相关信息纳入】全国粮食储备—地理信息系统和政】府储备库存监管【应用系统《
第三《十八条 政》府储备?保管费?用应当根据经济发】展水平、保管成本的!变化合理确定在综】合考虑?不同品种、》区域和?储粮:技术:条件等?基础上可《。适当体现《差异保管《。费,用的:使用应当遵循节本】增效的?原则
第》三十九条 中国储备!粮管理集团有限公】司应当定期检查中央!。储备承储单位的仓储!条,件和仓储管理—情况等?按照规定向国家【发展改革部门—、国家粮食》和物资?。储备行政管理部【门、国?务,院财:政部门及中》国农业发《展银行?。报告
— 地方储备承储主!。体应当定期检查【地方储备的仓储管理!情况及时《向同级地《方政府相关管—理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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