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:第三章 管理规范
!
第二》。十一条 承储—单位应当规》范政府储备仓储管】理行为执《行国家有关》标准规范和相关规】定要求?。并,接受业?务,指导和监管
—
第二十二条 承储!。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!质量等?级收:购政府?储备粮源准确计量】并制:。作凭证应《。当及时整理并达【到储存安全》的,要求平仓《验收储存品质为宜】存食品安全指标【。符合:国家规定按照—规,定记录与收购有【关的信?息并存档备》查
第二十—。三条 承《储单位应当遵守安】全,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!标准规范执行—粮油储存安全责任】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!储存:守则、?粮库安全《生产:守,则,等规定确保储存安全!。和生产?。安,全
第《二,十四条 承储单位】不得超?限装粮?平房仓、楼》房仓:等,。房式仓储《存除稻谷以》外,的品种时不得—超过设?计装粮线;储存【粮食:密度超过800k】。。。g/m3的应当由】粮,仓设计单位确认【最大:储存量粮堆高度亦】不得超过设计装粮线!储存稻谷时》粮面与屋盖水—平构件之间的净高】不得小?于1.8米
—
浅圆【仓、立筒仓等筒【式,。仓储粮不《得,。超过设计《仓容
— 立式植物油【罐储油应《当考虑膨胀因素【不得超过设》计液位高度符合【消,防相关规定
【 其他仓(罐!)型按照《设计要求使用确保结!。构和使用安全
第!二十:五条 承储单位应当!对政:府储备?实行“?专仓储存”》在仓外显著》位置悬挂《或者喷涂规范的标牌!或者标识标》明储粮?性质体现粮权所【属
【政府储备入仓前【承储单?位应当对目》标承:储仓:。房进行空仓验收【查验仓房及相—关设施设《备是否?完好政府《储备应?当按:照不同品种》、年份、等级—、性:质、权属采用—独立:仓廒分开储存(洞】库、:地下仓分货位储【存)不得与》其他粮食混存仓号】一经确定在储粮周期!内不得变动
【第,二十六条 承—储单位应当》。在政府储备入—仓,前,。指定保管人员专门】。负责粮油进出仓【及保:管工作对相关—账卡:簿记载内容的完整性!、真实?性负责?对保管期间粮食的】数量、质量、—储存安全负责
】第二十七条 承储单!。。位应当对政府储备建!立,专门:的保管?账、统计《账、会计账》。账目:记载规范记》账凭证和原》始单据保存》。完好;?库存:情况发生变》化的应当准确记【录,、及:时更新?货位卡和《有关账目
》
储存周】期结束后保管总账和!。。分仓保管账应当及时!整理归档存档期不少!于5年?
第二十八条【 ,。承储单位应当加【。强政府储备》账务管理做》到实物、专卡、保】管账“?账实相符”保管账】、统计账、会—计账“账《账相符”在此基础】上如实向粮食和物】资储:备行政管理部—。门,或者上级单》。位提供购销存数【。据
第二》十九条 承》储单位应当》严格执行政府—储备计划确》。保数:量、:质量:、品种、地》点“四落实”—未经粮权单位—(或授权《管理部门《)书面批准》同意不得擅自动【用政府储备不得擅自!调整质量等级不得】擅自串换品种—不得擅自变更储【存库点?
:第三十条 承—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!实政府储备粮—情定期检查和—分析研判制度—做好粮?情分析记录并归档备!查出现粮情异常状】况应及?时处置防止损失扩】大发生储存事—故应当按照有—关规定及时上—报
第《三十:一条 承《。储单位应当》因地制宜利用—自,然条件合理》配,置先进、适用的技】术,装备在?政府储备储存期【间,进行:温,湿度测控实现储【存功效?
第三十二条 承!储单位应当坚—持“:以防为主、综合防治!”方针落实储—。粮有害生物综合防】治要求?规范储粮药剂管理和!使用:促进用药《减,量增效着力实现【绿色储粮
第三十!三条 中央储备【的保管自然损耗定】。额为
》 原粮》储存6个月以内的】不,超,过0:.1%;储存—6个月以《。上12个《月以内?的不超过0.15】%;:储存12个月以【上的累计不超—过0.2%(—不得按年叠》加)
—。 油?料储存6个》月以内的不》超过0?.,1,5%;储存6个【月以上12个月以】内,的不超过0.2%;!储,存1:2个月以上》的累计不超过0.2!。3%(不得按年【叠加)
— 食用植物油储!存6:个月以内的不超过】0.0?8%;储存6—个月以上《12个月以内—的不超过0.—1%;储存》12个月《以上的累计不—超过0.1》2%(不得按年【叠加)
》 , : 地方储备的保【管自然损耗》标准由粮权》。所,属的地方政府—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!管理部门《会同同?级财政部门》制定
《第三十四条 粮食储!存,损耗包括保管自【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!量,超过保管自然损耗定!。额的部分即超耗【作为储?存事故处置;水分】杂质减量应当—实核实销入仓—。前及入仓期间发生的!水分杂质减量在【形成货位后核—销储存期间的—。水杂减?量在一个《货位或者《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!
承储单!位应当在一个货位】或者批次《的粮食出《清后根据进出仓【检验、计《量凭:证一:次性处理《政府储备储存期间发!生,的粮食储存损耗;以!一个货位或者—批次为单《位分别计算不得【混淆不得冲》抵其他货位》或者批次粮》食的损耗和损—失
【进仓、出仓的粮食】水分和杂《。质含量分别以平仓】验收、出仓》检,验的粮?。食质:量检验报《。。。。告和:档案记载为准
第!三十五条《 承储单位应当【加强:政府储备储》存期间的管》理,发现政府《储备有数量、—质量、储存》。安全:等方面?的问题应当及时有】效,处置按照规》定报告;超出处【置能力的及时向【上级管理单位—报,告
第三》十六条 承储单【位应当建立健—全仓储管理和技术研!发应用投入机—。制,提升政府储备仓储管!。理效能和科学储粮水!。平
第三十七条 !承储单位应当—加强:信息化建设提升【。政府储备信息化【管理水?。平将:政府储备业务相【关信息纳入全国粮食!储备地?理信:息系统和《政府储备库存监管】。应,用,系统
第三十八】条 :政府:储备保?管费用应当根据经济!发展水平、保—管成:本的变化合理确定】在综合考虑不同品】种、区域和储—粮技术条《件等基?础,上可适当《体现差异保管费【用的使用应》当,遵循节本增》效,的,。原则
第三十【九条 中《国储备粮管理集【团有限公《司应当?定期检查中》央储备?承储单位《的仓储条件》和仓储管理情况【。等按照规定向国家发!展改革部门、国【家,粮食和物资储—备行政管理部门【、国务院财》政部门及中国农【业发展银行》报告
》 : 地方储备承储主体!应当定期检查地【方储备的仓》储管理情况及时向】同级地方政》府相关管理》部门报告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