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】章, 不良事件的处理】与,医疗器械的召回 】 第六》十一:条 国家建立医【疗器械不良事件【监测制度对医疗器械!不,良事件及时进行收】。集,、分析、《评价、控制 — 第六十二》条 医疗器》械注册人、备案人】应当建立医疗器【械不良事件监测【体系配备与》其产品相适应的不良!事件监测《机构和人员》对其产品主动开【展不良事件》监测并按照国务【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!的规定向《医疗器械《不良事件监测技【术机构报告调查、分!析、评?价、产品风险控制等!情况     】医疗:器械生产经》营企业、《使用单位应当—协助医疗器械注册人!、备案?人对所生产经营或】者使用的医疗器械】开展不良事件监测】;发现医疗器—械不良事件或者可】疑不良事件应—当按照国务》院药:品监督管理部门【的规定向医疗—器械不良事》件监测技术机—构报告     !其他单?位和:个人发?现医疗器械》。。不良事件《或者可疑不良事件】有权:向负责药《品监督?管理的部门或者医】疗器械不良事—件监:测技术机构报—告 第《。。六十:三条 国务院药品】监督管?理部门应当加—。强医疗器械》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网!络建设    】 医疗器械不良事】件监:测技术机构应—当加强医疗器械【不良事件信息监测】主动:收集:不良事件《信息;发现不—良事件或者》接到不良事件报告】的应当及时进行核实!必要时进《行调查、分》析、评估《向负责药《品监督管理》的部门?和卫生主《管部门报告并提【出处:理建议 《     医疗器】械不良事件监测【技术机构应当公【布联系方式方—便医:疗器械注册人、备】案人、生产》经营企业、使—用,单位等报告医疗【器械不良事件— , ,第六:十,四条 负《责药品监督管—理,的部门应当根—据医:疗器械不良》事,件评估结果及—。时采取发布警—示信息以及责令【暂停生产《、进口、经营和使】。用等控制措施— , ,    省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?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!。当会:。同同级卫《生主管部门和相关】部门组织对引起突发!、群发?。的严重?伤害:或者死?亡,的医疗?。器械不良事件及【时进行?调,查和处理并组织对同!类医疗器械加强监测!     负【责,药品监督管理—。的部门应《当及时向《同级卫生主管部【门通报医疗》器械使用《单位的不良事—件监测有《关情况 《 第六十五条 医】疗器械注册人、备】案人:、生产经《营企业、《使,用,单位应?当对医疗器》械不良事件监测【技术机构、》负责药品监督管【理的部?门、卫?生主:管部门开展》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!调查予以配合 第!六十六条 有下列】。情形之一的医疗【器械注册《人、备案人应—当主动开展已上【市医疗?器械:再评价 》。 ,   (《一)根据科学研究】的发展?对医疗器械的安全】、有效有认识上的】改变; 》   ?。 (二)医疗—器械不?良,事件监测、评估结果!表明医疗器》械可能?。存在缺陷;》     (三)!国务院药品监—督,管,理,部门规定的》其他情形 》     医疗器】械注册?人、备案人应当【根据再?评价:结果采取《。相应:控制措施对已—上,市医:疗,器械进行改进并按】照规:定进行注册变更或者!备案变更再》评价结果表明已【上市医疗器械不能】保证安全《、有效?的医疗器械》注册人、备案—人,应,。当主动申请注—销,医疗器械《注册证或者》取消备?案;医疗器械注册】。人、备案人未申请】注销医?疗器械注册》证或者取《。消备:案,的由负责药》品监督管理的—部,门注销医疗》器械注册证或者【取消备?案 : ,   ?。 ,省级以?上人:民政府药品监—督管: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!不,良事:件监测、评》估等:情况对已上市—医疗:器械开展再》评价再评价结—果表:明已上?市医:疗器械?不能保证《安全、有效的—应当注销《医疗器械《注册证或者》取消备案  【   负责药品监】督管理的部门应【当向社会《及,时公布?注销医疗器械注册】证和取消备案情况】被注销医《疗器械注册证或者】取消备案《的医疗?。器械不得继》续生产?、进口、经》营、使用《 第?六十:七条 医疗》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!发现生产的》医疗:。器械不符《合强制?性标准、《经,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!技术要求或者—存在其他缺陷—的应当立即》停止生产通知相【关经营企业、使【用单位和消》费者停止经营和【使用召回《已经上市《。销售的医疗器械采】取补救、销毁等【措施记录《相,关情况发《布,相关信?息并:将医疗器械召回【和处理情况向负责】药品监督管理的【。部门和?卫,生主管部门报告 !    医疗—器械:受托生产企》业、经营企业发【现生产、经营的医疗!器械存在前款规定】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!生产、经营通—知医疗器械注册人、!备案人并记录停【止,生产、经营和通知】情况医疗器械—注册:。人、备案人》。认为属于依照前款规!定需要?召回的医《疗器械应当立即【召回 《   ? 医疗器械注册人】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!企,。业、经营企业未【依照:本,条规定实施召—回或者?停止生?产、经营的负责药】品,监督:管,理的部门可以责【令其召回或》者停:止生产、经营 】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