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! 医疗器械经营【与使用 第】四十条 《从事医疗器械经营】活动应?当有与经营》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!应,的经营场所和贮存】条件:。以及与经营的医疗】器,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!制度和质《量管理机构或者【人员: 第四十一条【。 从事?第二类医疗器械经】营的由经营》企业:向所:在地设区的市级【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!督管:理的部门备》案并提交符合本条】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!的有关资料》     按【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!理部门的规》定对产品《安全性、有效—性不受?流通过程影响的第】二类医疗《器械可以免》。。于经营备案》 第四十二—条 从事第三类【医,疗器械经营的—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!地设区的市》级人民政《府负责药品监督【管理的部门》申请经营《许可并提交符合【。本,条例第四十》条规:定,条件的?有关:资料 《  :  受理经营许可】申请的负责药品【监督:管理的部门应当对】申请资料进行—审查必要《时组织核查并自受】理申请?之日起2《0个工?作日内作出》决定对?符合规定条件的【。准予许可并发—给医疗器械》经营许可证》;对不?符合规?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!书面说明《理,。由 ? ,   医《疗器械?。经,营许可证有效—期,为5:年有效期届满—需要延续的依照【有关行政许可—的法律规定办理延】续手续 《 第:四十三条 医疗器械!注册人、《备案人经营其注【。册、备?案的: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!疗器械经《营许可?。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!本条例规定的—经营条件 》 第四十四条 从事!医疗器械经营应当依!照法律法《规和国务院药品监】督管理部门制—定的医疗器械经【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!求建立健全与—所经:营,医疗器械相适应【的质:量管理体系并保【证,其有效?运行 第四—。十五条? 医疗器械经营【。企业、?使用单?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!质的:医疗器?械注册人、备案人】、生产经营企业【购进医疗《器械购进医疗器【械,时应:当,查验供货《者,的,资质:和医:疗器械的合格证明】。文,件建立进货》查验记录制》度从事第二类、【第三:。类医疗器械批发【业务以及第》。三类医疗器械—零售业务的经营【企业:还应当建立销—售,记录制度 》  :   记录》。事项:包括  》   (一)医疗】器械的名称、型号、!规格、数《量;     (!。二)医疗器械的生】产批号、使》用期限或者失效【日期、销售日—。。期; 《 ,   ?(三)医疗器—械注册人《、备案人和受托【生产企业的名—称;   — , (四)供》货者:或者购货者的名【称、地址以及联【系方式;    ! (五)相关许可】证明文件编》。号等     】进货查验记录和销】售记录应当真—实,。、准确?、完:整,。和可追溯并按—照国务院药品监【督管理部《门规定的《。期限予以保存国家】。鼓励采用先》进技术?手,段进行?记录 第》。四十六条《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!销售的应《。当是医疗器械注册人!、备案人或》者医:疗器械经营企—。业从:事医:疗器械网络》销售的经营者应当】将从事医疗器械网】络销售?的相关信息告知所】在地设区《的市级人民政府【负,责药品监《督管理的《。部门经营第一类医疗!器械:和本条例第四—十一条第二》款规定?的第二类医疗—器械:的除外 》    为医—疗器:械网络交易》提供服务的电子【商务平?台经营者应当—对入网医疗器械【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!审查其经《营许可、备案—情况和所经营医疗器!械产品?注册、备案情—况并对其《经,营行为进行管理电子!商,。务平台经营者—发现入网医疗—器械经营者有违反本!条例规定《行为:。的应当及时制—止并立即《。报,告医疗?器械经?营,者所在地设区—的市级人《民政府负《责药品监督》。管理的部门;发现严!重,违法行为《的应当立即停止【提,供网络交《易平:台服务 《 第四十七》。条 运输《、贮存医《。疗器械应当符—合医疗器《械说:。明书和标签》标示的要求;—对温:。度、湿度《等,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!的应当采取相—应措施保证》医疗器械的安—。全、有效 》 第:四十八条 医疗器械!使用:单位应当有与在用医!疗,。。器械品种、数—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!和条件医疗》器械使用《单,位应当加强对工【作人员的技》术培训按照产—品说明书、技术操作!规范等要求》使,用医疗器械 —     医疗器械!使用单位配置大型】医用设备应当—符合国务院卫生主】管部门制定的大【型医:用设备配置规划与其!功能定位、》。临床服务《需,求相适应具》有相应的技术条件】、配: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!质、:能,力的:专业技术人》员并经省级以上人民!政府卫生主管—部门批准《取得大型医用—。。设,备,配置许?可证     大!型医用设《。。备配置管《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!主,管部门会同国—务院有关部门—。制定大型《医用设备目录—由,国务院卫《。生主:管部门商国务院【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!院批准后执行— 第四十九条 】医疗器械使用单【位对:重复使用《的医疗器械应—。当,。按照国务院》卫生:主管部门制》定的消毒和管理【的规定进行处—理,     —一次性使用》的医疗器械》不得重复《。使,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!照,国家有?关规定销毁》。并记录一次性使用】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!务院药品监督管理】部,门会同国《务院卫生《主管部?门,制定、调《整并:公布列入一》次性使用的医疗【器械目录应当具有充!足的无?。法重复?使用的证据理由重复!使用可以保》证安全、《有,效的:医疗器械不列入【一次性使《用的医疗《器械目录对因设计、!生产工艺《、消毒灭菌技术等】改进后重复使用【可以保证安全、【有效的医疗器械【应当调整出一次【性使用的《医疗器械目录—允许重复《使用 第五十条】。 医:疗器械使用单位对】需,要定期检查、检验】、校:准、保养、维—护,的医疗器械应当按】照,产品说明书的要求】进行检查、》。。检验、校准、保养】、维护并予以记录及!时进行分析》、评估确保医疗器械!处于良?好状态保障使用质】。量;对使《用期限?长的: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!台建立使用》档案记录其》使用、?维护、转让、实【际使用时《间,。等事项记录》保存期限《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!。。定使用期《限终止后5》年 第五十一条 !医疗器械使》用单位应当妥—善保存购入第—三类医?。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并!确保信息具有可【追溯性  —   使用大型医疗!器械以及植入和【介入:类医疗器《械的:应当将医疗》器械的名称、关【键性技术参数—等信息以及与使用】质量安全密》切,相关:的必要信息记—载到病?历等相关《记录中? 第五十二条 发!现使用的医疗器械】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!器械使用单》位,应当立即停止使【用并通知医疗器械注!册,人、备?案人或?者其:他负责产《品质量的机构进行】。检,修;经检修仍不能达!到使用安全标准的】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!用 ?第五十三条 对国内!尚无:同品种产品上—市的体外诊断试【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!构根据本单位的【临床:需,要可以自《行研:制在执?业医师?指导:下在:本单:位内使?用具:。体,管理办法《由国:务院药品监督管理】。部,门会同国务院卫生】主管部?门制:定 第五十四条】 负责药品监督管】理的部?门和:卫生主?管部门依据各—自职责分别对使用环!节的医疗《器,械质量?。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!进行监督管理 】第五十五条 医疗器!械经营企业、—使用单位《不得经营、使用未】依法注册或者备案、!。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!过期:、失效、淘汰—的医疗器械 — 第五十六条 医疗!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!让在用医疗器械【转让方应《当,确,保,所转让的医》疗器械安全、有效】不得转让过期—、失效、《淘汰以及《检验不?合,。格的医疗器械 第!五十七条 进—口的医?疗器械应当是依【。。照,。本条:例第二章的》规定已注册》或者已备《案的:医,疗器械    】 进口的《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!说,明,书、中文《标签:说明书、标签—应当:符合本条例规定【以及: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!求并在说明书中载】明医:疗器械?的原产?地以及境《外医疗?器械:注册人、备案人指】。定的我?国境内企业法—人的名称《、地址、联》系方式没有》中文说明书、中文】标签或者说明书、】标签不符《合本条规定的不得】进口  》   医疗机—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!量第二?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!的,经国务院《药品:监,督管理部门或—者国务院授权的【省、自?治区、直《辖市人民政》府批准可《以,进口: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!在指定医疗机—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!的, : ,   ?禁,止进口过期》、失效、淘汰等已】使用过的医》疗器械 第—五十八条 》出入境检验检—疫机构?依法:对进口?的医:疗器械实施检—。验;检验《不合:格,的不得进口   ! , ,国务院药品监—督,管理部门应当—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!。验检疫部门通报进口!医疗器?械的注?册和备案情况进口口!岸所:在地出入境》检验检疫机构应【当及:时向所在地》设区的市级人—民政:府负责药《品监督?管理的部门通报进口!医疗器械的通—关情况 》。第五十?。。九条 ?出口医疗器械的企】业,应当保证其出口【的医疗器械符—合进口国《(地区)的要求 !第六十条 医疗器械!。广告的内容》应,当真实合《法以经负责》药品监督管理的【部门注册或》者备:案的:医疗器械说明书【为,准不得含有虚假【、夸大、误导—性的内容    ! ,发布医?疗器:械广告应当在发布】前由省、自治区、】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!的广告审查》机关对广告内—容进行审查》并取得医疗器械广】告批准文号;—未经审查不得发布】     省【级,以上:人民政府药》品监:督管理部门责令【暂停生产、》进口、经营和使用】的医:疗器械在暂停期间不!得发布涉《及该医疗器械的【广告     】医疗器械广告—的审查办《法由国?务院市?场监督?管,理部门?制定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