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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章 医—疗器:。械经营?与,使用 第四】十条 从事医疗【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!与经营规模》和经营范围相—适应的经营场所和】。贮,存条件以及与经【营,。的医疗器械》相适应的《质量:管理制度和质—量管理机构或者人】员 第《四十一条 从事第二!类医疗器《械经营的由经营【企业向所《在地:设区的市级》人民政府《负责药?品,。监督管?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!符合本?条例第?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!关资料     !按,照国务院药》品监督管理部门【的规定?对产品安全性、有效!性不受流《通过程?影响的第二》类,医,疗器械可《以免于经营备案 】 第四十二条 从事!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!的经营企业》应当向所在地设【区的市?级人:民政府?负责药品监督—管理的部门申—请经营许可并—提交符合本》条例:第四十条《规,定条件的有》关资料    】 受理经营许可【申,请的负?责药品监督管理的】。部门应当对申—请资料?进行审查必要—时组织核查并自受理!申请之日起》20个工《作日内作《。出决:定对符?。合,规定条件的准—予许可并《发给:医疗器械经》营许可证;》对不符合规定—。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!面说明?理由 ?     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!有效期为5》年有效期届满需要】延续的依照有关【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!办理延续手》续 第四十三条】。 医疗器械注册【人、备案人经—营其注册、备案的】医疗:器械无需办理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】或者备案但应当符】合本条例规定的【经营条件 第四】十四条 从事医疗】器械经营应》当依照法《律法规?和国务院药》品,监督管理部门制定】的医疗器械经营【质量管?理规范?的,要求建立《健全:与所经营医疗器械】相适应的质量—管理体?系并保证其有效【运行 第四十【五条 医《疗器械经营企—业、使用单位—应当从具备》合法资质的》医疗器械《注册人?、备:案人、生产》经营企业购进医疗】器,械购进医疗》器械时应当查—验供货者的资质【和医疗器械的合格】证明:。文件建立进货查【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!类、:第三类医《疗器械?。。批发业务以及—第三:类医疗器械零—售业务的经》营企业还应》当建立销售记录【制,度     记录!事项包括   】 , (一?),医疗:器械的?。。。名称:、型号、规格—、数量;    ! (二)医》疗器械的生产批【号、使用期限—或者失?效日期、销售—。日期;   【  (三)医疗器械!注册人?、备案人和》受托:。生产企业的》名称; 》    (四)供】货者或?者购货者的名称【、地址以及联系【方式;   【  (五)相关【许可证明文件编【号,等     【进货查验记》录和销售《记录应当真实—、准确、完整和可追!溯并按照国务院【药品监督管理部【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!存国:家鼓:励采用先进技术【。手段进行《记录 第四十六条! 从事医疗》器械网?络销售的应当是医】疗器械注册》人、备案人或者医疗!器械:经营企业从》事医:疗器械网络销售的】经营者?应当将从事医—疗器械网络销售【的相关信息》告知所在地设—区的:市级:人民政府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】的部:门经营?第一类医疗器械和本!条,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!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!械,。的,除外 《   ?。 为:医疗器械《。网络交易提供服务】的电子商务平台【经营者?应当对入网医疗器械!经营:者进行实名登记审】查其经营《许可、备案》情况和所经》营医疗器械产—品,。注,册,。、备案情况并—。对其经营行为进【行管理电子商务平台!经营者发现入网【医,疗器械经营者有违反!本条例规《定行为的《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!报告医疗《器械经营者所在地】。设,区的市级人民政府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】。的部:门;发现严重—违法行为的应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!交易平台服务 第!四十:七条:。 运输、贮存医【疗器械应当符合【医疗器械《说明书和《标签标示的要求;】对温度、湿度等环境!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!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!医,疗器械的安全、有】效 ?第四:十八条? 医疗器械使—用单位应当有与在用!医疗器械品种、数量!相适应?的贮存场所和条件医!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!加强对工作人员的】技术培训按照产品说!明书、技《术操作规《范等要求使用—医疗器械  【。   医疗器械使】用单位配置》大型医用设》备,应当符合国务—院卫生主管部门【制定的大型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!其功能定位、临床服!务需求?相适应具有》相应的技术条件、配!套设施和具备—相应资质、能力的专!业技术人《员并经省级以上人民!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!准取:得大型医用》设备配置许可—证     【大型医用设》备配置管理办法【由国务院卫生主【管部门会同》。国务院?有关部门《。制定大?型医:用设备目录由国务】院卫生主管部—门商国务院有关【部,门提出报《国务院?。批,准后执行 —第四十九条 医【疗器械?使用单位对重—复使用的医疗—器械应?当按照?国务院?。卫生主?。管部门制定》的消:。毒,和管理?的规:定进行处理 【    一次性使】用的医疗器》械不得重复使—用对使用《。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销毁并—。记录一次性使用【的医:疗器械目录由国务】院药品监督管理部】。门会同国务》院卫生主管部门制】。定、调整并公布列】入一次性使用的医】疗器械?目录应当具有充足】。的无法?重,复使用的证据理【由重:。。复使用可以保证【。安全、有效的医【疗器械不《列入一?次性使用的医疗器】械目录对因设—计、生产工》艺、消毒《灭菌技术等》改进:后重复使用可—以保证安《。全、有效的医—疗器械应当调—整,出一次性《使,用的医?疗器械目《录允许重复使—用 : ,第五十?。条 医疗《器械使用单位—对需要定《期检查?、检验、校准、保养!、,。维护的医疗器械应】当按照产品说明书】的要求进行检查、检!验、校准、保养、维!护并予以记录及【时进行分《。析、评估《。确保医疗《器械处于良》好状态保障使—用质:量;对使用期限长】的大型医疗器械应】当逐台建《立使用档案记录【。其使:用,、维护、转让、【实际使用时》间,等事项记录保存期】限不得少于》医,疗器械?规定使用《期限终止后5年 !。。第五十一条》 ,医疗器械使用—单位应当妥》善,保存购入第三—类医疗器械的—原始资?料并确保信息具有可!追,溯性     】使用大?型医:疗器械以及植入【和介入类医》。疗,器械的应当》将医:疗器械的名称、【关键:性技术参数等—信息以及与使用质量!安全:密切:相关的必要信息【记,载到病历《等相关记录中—。 第五十》二条 发《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!在安全?隐患的医疗器械使用!单位应当立》即停止使用并—通知医?疗器械注册人—、备案人或者其他】。负责产品质量的【机构进?。行检修;经检修仍】不能:达到使用安全标准】的,。。医疗:器械不得继续使用】 第五十三条【 对国?内尚无同品种产【品上市的体外诊断】试,剂符合?条件:的医疗?机构根据《本单:位的临床需要—可以自行研制在执】业医师指导》下在本单《位内使用《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!院药品监督管理【。部门会同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】门制定 第五十四!条 负责《药品监督管理—的部门和卫》生主管?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!别对使用《。环节的医疗器械质】。量和医疗《器械使用行》为进行监督管理 】 第五十五条 【医疗器械经营企【业、使用单》位不得经营》。、使用?未依:。法注:册或者?备案、无合格证明】。文件以及《过期、失《效、淘汰《的医疗器械 【第五十六条 医疗器!械使用?单位之间转让在用医!疗器械转让》方应当确《保所转让的医疗器】械安:全、有效不得转【让过:期、失效、》淘,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!医,疗器械 》第五十七《条 进口的医疗【。。器械应当是依照【本条例第二章—的规定已注册或者】已备案?的医疗器械 —     进—口,的医疗器械应当【有中文说明书—。、中文标签说明【书、标签《应当符合本条例规】定以及相关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!在说明?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!原产地以及境—外医疗器《械注册人、备案人指!定的我?国境内企业法人的】名称、地《址、联系方式没【有中:文说明书、》中,文标签?或者说明书、标签】不符合本条规定【的不得进口  】。   医疗机构因临!床急需进《口少量第二类—、第三类医疗器【械的经国务院药品】监督管理部》门或者国务院—授权的?省、自治《区、直辖市人—民政:府批:。准可以进口进口的】医疗器械应当—在指定医疗机—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!的     禁】止进口过期》、失效、淘汰等【已使用?过,的医疗器械 — 第五十八条 出入!境,。。检,验检疫机《构依法对进口的医】疗器械实施检验;检!验不合格的不得进】口 :     国—务院药品《监督管理《部门应当及时向国】家,出入境检《验检疫?。部,门通报进口》医疗器械的注册【和备案情况进—口口:岸所在地出入境【检验检疫《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!地设区的市》级人民?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!理的:部,门通报进口医疗【器械的通关情况 】 第五十九条 【出口医疗器械的【企业应当保证—其出口的医疗器械】符合进口《国(地区)》的要求 第六十】条 医疗器》械广告的内容—应当真实《合法以经负责药品监!督管理?的部门?注,册或者备案的医疗】器械说明书为准【不得含有《虚假:、夸大、误导性【的内:容   》  发布医疗器械】广告:应当在发布前由省、!自治区?、直辖市人民—政府: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!对广告内《。容进行审查并—取,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!文号;未经》审查不得发布— ,     》省级以上人》民政府药品监督管】理部门责《令暂:停生产、进口、经营!。和使:用的:医疗器械《在,暂停期间不得发【布涉及该医疗器【械的广告 》    《 医疗器械广告的审!查办法?由国务院《市场监?督管理部门制定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