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四章?。 审:核
第十四】条 草案送审—稿由:政策法?规司负责统一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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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政策法规司【应当:重点从?下列方面进行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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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(一)实践中存在的!问题是否需》要立法解决;
! (二)草案送!审稿:确立的主要制—度是否能有效解决】目前存在《的问题是否可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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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草!案送审稿内》容与宪法、法律【、行政?法规和中央》有关:政,。策是:。否抵触是否符合社】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!要求;?
: , (《四)调研论证是否充!。分是否正《确处理自然》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!织对草案送审稿【的意: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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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五)草案送审—稿是否符合》本,规定第?三条、第四条—和,第十二条的规定;】
(六)!草案送审稿是—否符合立法技—术要求
第—十五条 政策—法规司应当采取下】列形式审核》草,案送:审稿
— :(,一)将?草案送审稿》或者:草案送审稿涉及【的主要问《题送有?关机关、组织—和专家?征求意见必要时向】。社会:公开:征求意?见公开征求意见的】期限一?般不少于30—日;
》 (二)就草案!送审稿涉及的主要】问题深入《基层进行实地调【查,研究听取《有关方面的意—见建议;
》
(三)】就草案?送审:稿涉及的重大问题召!开座谈?会、专家论证—。会;
(!四):草,案送审稿直接—涉及自然《人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切身利益有【。。关机关、组织或【者自然人对其有重大!意见分歧起草单位】在起草过《程中未?向社:会公布也未举行【听证会的经》部领导批准向社会公!布或者举行》听证会?
第十六条 草】案送审稿有下列情】形之一?的,。政策法规司》可以:退回起草单位—进行论证
! (一)《立法条件《尚不成熟《或者形?势,发生重?大,变化的;
【 (二)—草,案送审稿的主要【制,度存在较大争议起】草单位未《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!充分:协商的;
— , , (三)》未依法公开征—求意见的;
【 (四)草案!送审稿不符合本规】定第十?三条:规,定的
】被退回的草案送审稿!经起草单位》修改完善、符合送】审条件的可》以,。重新送审
—第十七?条 政策《法规司应当》认真:。研,。究各方面意见会同】起草单位对草案【送审稿进行修改形】成,。草案和对《草案的说《明
草案!和说明由《政策法规《司,。主要负?责人签署提出—提请部务《会议审议的建—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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