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—四章 审《核,
第十—四条 草案送审【稿由政策法规司负责!统,一审核?
政策法!规司应当重点—从下列方面》进行审核
【 (一)实【践中存在的问—题是否需要立法【解决;?
,
: , (二)草—案送审稿确立—的主要?制度是否能有效【解决目前存在的问】题,是否可行《。;
? : (?三)草案送审稿内】容与宪法、法律、行!政法规和中央有关】政策:是否抵触是否符【合社会主义核—心价值?观的要求;
【 《(四:)调研论证是—否充分是《。否正确处理自然人、!法人或者其他—组织对草案》送审稿的意》见;:
《 , (五)草案送审】。稿是否符合》本规:定第三条《、第四?条和第十二条—的规定?;
《 : (六)草案送审稿!是否符合立法技术】。要求
第十—五条 政策法规司】应当采取下》列形式审核草案送】审稿
《 (一)将】。。草案送审《稿或者草案送审稿】涉及的主要问题送有!关机关、组织和专家!征求:意见:必要时向社会公开】征,求意见公开征—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!少于30日;
【
(二)】就,草案送审《稿涉及的主要问题】深入基?层进行实地调—查研究听取有关方】面的意见《建议;
!(三)就草案送审稿!涉及:的重:大问题?召开座谈会、专家】论证会;《
《 ,。 (四)草案送【。审稿直接《涉及自?然,人、法人《或,者其他组织切—身利:益有:。关机关、组织或者】自,然人对其有重大意】见分:歧,。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!中,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!行听:证会:的经部领导批—准向社?。。会,公布或者举行—听证会
第—十,六条 草案送审【稿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政策法规司可【。以退回起草单位进】行论证
!(一)?立法条件尚》不成熟或者形势发生!重大变化的;
! (二)—草案送审稿的主【要制度?存在较大争》议起草?单,位未与有关机构【或者部门《。充,分协商的;
】 (三》)未:依,法公开征求意见的】;
《 (《。四):草,案送审?稿不符合本》。。规定第十《三条:规,定,的
被退!回的草?案送审稿经起草单】位修改完《善、符合送审条件的!可,以重新?送审
第》十七条 政策法规】。司应当认真研究各方!面意见会同起草单位!对草:案送审稿进行修【改形成草案和—对草案的《说明
?
: 草案和—说明由政策》法,规司主要《负责人签《署提:出提:请部务会议审议【的建议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