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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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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政策法规!司负责编制文化和】旅,游部年度立法计划】
: 各司局【应当于?每,年,。年,底前将立项申请报】送政策?法规司对制定规【章的:必要性?和可行性、》所要解决的主—要问题、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、!进展情况《和进度安排等作出说!明政策法规司应当】对各司局报送的【。立项申请进行评【估论证?形成立法计划报部务!会议审定《后印:。发公布?执行
第七—条 各司《局认:为需要对年》度立法计划》进行调整《的,应当向政策》。。法,规司提出调整建议政!策法:规司经审查》认,。为确:需调整的提出调【。整,建议报部务会议【审定
第八条 政!策,。法规司应当监督年度!立法计划《实施及时跟踪年【度立法计划》进展情况《向有关司《局提出立法项目【督办建议对于未按照!。年度立法计划完【成,立法任务的相关司局!应当向部务》会议作出说明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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