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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二章 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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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。 政策法规司负责编!制文化和《旅游部年度立法计】划
各司!局应当于每年—年底前将立项申请】报送政策法规司对】制定规章的必—要性和可《行性、所《要解决的主》要问题、《。拟,确立的主要制—度、进展情》况和进度《安排等作出》说明政策法规—司应当对《各司局报《送的立项申请进【行,。评估论证形成—立法计?划报部务会议审定后!印发公布执行—
第七条》 各司局认》为需要对年》度,立法计划进》行调整的应》当向政策法规司提】出,调整建议政策—法规司经审》查认为确需调整【的提出调整建—议报部务会议—审定
第八条 政!策法规司应当—监督年度《立法计划实施及时】跟,踪年度立法计—划进展情况向—有关司局提出立法】项目督办建》议对于未按照年度】立法计划完成—立,法任:务的相关司局—应,当向部?务会议作出说明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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