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五章 生活自理】能力评?估 》第二十条 县—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!应当在乡《镇人民政府(街道】办事:处)、村(居)民委!员会协助下》。对特:。困人员生活自理能】力,进行: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!确定特困人员应【。当享受的照》料护理?标准档次 —   ?。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!委托第三方机构【开展特困人员生【活,自理能?力评:估 第二》十一条? ,特困人员生活—自,理,。能力:一般依?据,以,下6:项指标综合评估 ! ,   (一)自主】吃饭;  —   (二)自主穿!衣; ?    《 (三)自》主上下?床,;     (四!。)自:主如:厕;     (!五)室内《自主行走; —  :   (六)—自主洗澡 —第二十二条 根据本!办法第二十一—条规定内容特困人员!生活自理状况6【项,指标全部《达到的可以视—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!;,有3项以下(含【3项)指《标不能达到的可以】视为部?。分丧失生活自—理能:力;:有4项?以上(含4项)指】标不能达《到的可以视为完【全丧失生活自理能】力 第二十三条 !特困人员《生活自?。理能力?发生变化的本人、照!料,服务人、村(—居)民委员》会,或者供养《服务机构《应当通?过乡镇?人,民,政府(街道》办事处)及》时报告县级人—民政府民《政部门?县级人民政》府民政部门应当【。自接到报告之—日起:10个工作》日内组织复核评【估并:根据评?估结果及《时调:整特困人员生活自理!能,力认定类别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