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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 立项! 第十—一条 国务院标【准化行政主管—。部门组织《研究国家标准样品】立项指?南统一纳入当—年,国家标准立》项指南中《公开:发布: 第十《二条 ?任何社?会,团体、企业》事业组?织以及公民》均可以向国》务院标准化》行政主管《部门申请开展或者】参与国内外》标准:。样品工作《提出国?家标准样品项目建】议,。 , 第十三条 项目】。建议由全国标准【样品:技术:委员会论证其—科学性、必要性和】可行性;经全体【委员表决《通过:的,报国:务院标准《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!立项     申!请立项应当报—送国家?标准样品项目—建议书、《可,行性研究报告等有】关材料重《点,说明:下列内容  【   (一》)项:目基本信息; 【     (二)】国际:标准:化组织?、其他国《家,或者地区《相关标?准样品研制情—。况以及国内相关领域!标准样品研制情况】;   》  (三)相关【。技术标?准的:制定和实施》。情况:。;     (】。四):项目的必要性和【可行性;   】  (?五)项?目应用范围;  !   (《六)项目主》要技术内容和技【术路线;《。     (七】),项目进度安排; !    (八)项】目研制单位相关工】作基础?和资质条件》情况;  —。  : (九)需要说【明的其他情》况 第十四—。条 研?制单位应当具备【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第!7,部分标准《。样品生产者能力【。的通:。用要求国家标—准规定的技》术能力和工作条件】。 第?十,五条 专业》审,评机构组《织专家定《期对立项申请进行】评估     】评估工?作原则上《每个季度开展一【次评估内容主要【包括    【 (一?)是否符合本办法】第二条、第三条、】第五条、第》六,条规:定的:。原则:;   》  (二《)是否?与相关?技术:标准制定或实施协】调衔接;    ! (三)是否符合本!办法:第十:三条的要《求; 《  :  (四)需要评估!的其他内容 【第十六条 》。国,务,院标准化《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将》符合本?办法第十五条—规定:的国家?标准:样品项目《向社会公《开征求意《见并根?据需要征求有—。关,行政主管部门—意,见征求意见期限一】。般,。不少于10个工作日!紧急情况《下可:以缩短征求》意见:期限:。但一般不少于5个】。。工,。。作日 第》十七条 国务院【。。标准化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应当根据征】求意见及处理—情况决定《是否立项 》     决定【予以立项的国务院标!准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下达《国,家标:准样品项目》计划    【 决定不予立项的应!。当,向全国标准》。样品:技术委员会反馈不】予立项的《理由 第十八条 !国家标?准样品?项目计?划原则上《不得变?更确:需变更的全》国标准样《品技术?委员会应当向—。国务: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!门提:出申请经《同意后再《行变更     !需变更完《成时间的项》目应当?于项目原完成日期】前3个月提出申请原!则上延长时》间不得超过》一年 ? ,。第十九条 需复制】。的国家标准样品【原研制单位应当【在,国家:。标准样品到》期前:3,。个月通过《国家标准样品—信息:管理系统提出复制申!请超过复制申请【提出期限的国—家标准样《品项目如《需再次开展工作应当!按照研制项目的【要求重新提出立【。。项申请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