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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立项!管,理
第十五】条 企业以》投标或者议标方式】承包特定项》目的:应当在?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!完成工程项目立项企!。业以其他方式承包】特定项?。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!前完成工《程项目立项未经批】。。准立项企业》不得擅自参》与特:定项目
第十六】。条 企业办理特定】项目立项应当通【过业务?系统填写对外承包】工程项目立项表【(以下简称项目立项!表):。打印:并加盖单位》。公章后扫描上—传至:业务系统根据不同】类型的?。特定:项目企?业,应当按照相关—规定或者业务系统提!示,相应:地在线?提交立项申请函【、中国?驻项目所在国使(】。领):馆或者代管馆—意见、专业机—构出具的项目安【全风险?评估报告、项目安】保方案和应急—预,案,等立项申《请材料如项目—。拟使用境内金融【机构信贷或者信用保!险的企业应》当提交资金落实【。情况说?明,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!实性、准确性—和完整性负责
! : 企:。业,。认为不适宜通—过业务系《统提交的立项申请材!。料可以商《。商,务部另行提交纸质】材料
第十—七条 项目不属于】立项:管理:范围、项《目,立项:表填写不完整或者】不准确、申请材【料不齐全或者不【符,合法定形式或者按规!。定需会同相关—部门和单位》会商:的商务?部,应当在收到企业立项!申请材?料之:日起5?个工作日《以内告知企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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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项目】。立项申请不存—在本:办法第?十,七条列举情形的商务!部应当会同》有,关部门作出是否批准!立项的决定企业可通!过业务系统查看立】。项的办理进展和【办理结果获得批【准立项的《。企业通过业》务系统自《行打印对外承包工程!项目:。立项回执(以下简称!立项回执)
第十!九条 企业获—得立项回执之日【起2:年,以内未对外投标【或者签订工》程项:目合同?的立项回执自—动,失效企业申》。请立项回执》信息变更参照—本办法?第十四条规》定,的程序?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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