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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章 财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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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九条 ?保险公司应》遵循“权责发—生制”原《。。则按保险企业会计制!度完整、真实、【准确:地记录、报告—大病保险业务经营情!况
【保险公?司应当对大病保险业!务进行单独核算【单独识别和汇总【相关的保费收入【、赔付?支出、费用支出等损!益项目反《映每个大病保险项】目的经营《结果
《第三十条 》保险:公司应按照“收支】两条线”的》管理要求《原则上应《在总公司《或省级分《公,司开:设独立?的大病保险业—务收入账《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当!地,政府另有要求的除外!应严格?按,照账户用途和类型划!拨和使用资金不得】用于大病保》。。险业务?之外的?。其他用途《
? ?业务收入账户用于】大病保险业务—相关的收款事—项包括保费收入、】共,。保业:务,收款、亏《损补贴等以》及本账?户的银行结算费、】函证:费、账户管理费【支出
》 赔付支出账户!用于除?大病:保险经营管理费用】以外的付款》事项包括《赔付支出、共—保业务?付款等以及本账户的!银行结算费、—函证费、账户管理】费支出
》第三:十一条 《保险:公司应按《照收付费管理相关要!。。求对大?病保险业务》实行非现金给—付确保大病保险【资金安?全
第三十二条】 保险公司应当对大!病保险合同进行风】险测试判断是否承担!重大保险风险—在会计处理上—确定属于保险合同还!是受:托管:理合同
》 《。(一)属于保险【合同的大病保—险项目应按照合【同约定对风险调节机!制进:行会计?处理如需返还保【费,应当:冲减当期保》。费收入;如可—收取:追,加保费?应当确认为当期【保,费收入应《在年末对应收取或应!返还:的风险调节》基金进行计提并及时!确认应收应付款项应!当在保费收》入科目下设》立“大病保险超【额结余返还”—、“大?病保险亏损补—贴”等明细》科目:核算大病保险—。风,险调节支出与—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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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: (二)属于受托管!理合同的大病—。保险:项目应将受托管理资!金计:入代理业务负—债从受托管》理资:金支:。付相关给付应当【冲减代理业务—负,债
》 保险公司与【投保人协商设—立,的风险调《节机制应将》实际收到的投保【人划转的《大病风险调》节基金或实际—向投保?人划转?的大病风险》。调节基金《计入本期代理业务负!债
第《三,十三条 《大病保险经营管【理费用?按照费用属性分为】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!
(【一)专属费用—是指:。专,。门为大病《保险业务《发生的能《。够直接归属为大病保!险业务的费用—主要包括大病保险】专职工作人员的【相,关费用、大病—保险专用资》产折旧、《租赁费等《;,专门为?大病保险业务发生】的会议、差》旅、培训等日常【经营费用;大—。病保险?业务专用信息系【统建设及维护费用;!大病保?险账户发生的财务费!用等
【 (二)共同—费用是指与大病保】险业务直接相关但】不能全部归》属于:大病保险业》务的费用共》同费用?。的类:型主要包括兼职大病!保险工?作人员的薪酬—及福利;《资产占用费含—大病:保险办?公职场租赁》及相关费用、车辆】及电:子设备耗材等相关】费用;大病保险【相关的信息系—统建设维护费用等】。
》 保险?公,司总公司及省级【机构(含计划单【列市机构、》。总,公,司直管的机构)高管!。人员薪酬福利等不】得纳入专属》费用和?。共同费用
第三十!四,。条, 大病保险业务不得!产生:业,务手:续费、佣《。金、中?标服务费《、礼品费、》业务招待费、—与大病保险业务不】直接相关的宣传费】等政:府采购或指定代理机!构所规定《费用除外保险—公,司不得给《予或者承诺给—予合:同约定以外的—保险费回扣或者其】他,利益
《第三十五《条 保险公》司应建?立大病保险业务【内,部监督检查机制每】个会:计年度对大病保【险业务至少进行【一次财务《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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