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五章 —财务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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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—。条, 保:险公司应遵循—“权责发生制”原】则按保险企业—。会计制?度完整、真实、准确!地记录?、报告大病保险业】务经营情况
! 保险公司应【当,。。对,大病保险业务进行单!独核算单独》识别和汇总相关的保!费收入?、赔付?支,出,、费用?。支出等损益项目【反映每个大病保险】。项,目的经营结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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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—保险公?司,应按:。照“收?支两条线”的管理】要求原则上应—在总公司《或省级分公司—开设独立的大病保险!业务收入账户和赔付!支出账户当地政【府另:有,要求的除外应严格按!照账:户用途和类型—划拨:和使用资金不—得用于大病保险业务!之外的?其他用?途
【业务收入账户用于大!病,保险业?务相关的收款事项】包括保费收入、共保!业务:收款、?亏损补贴等以及【本账户的银行结【算费、函证费—、账:户管理?。费支出
【。 赔付支出账户】用,于除大病保险经营】管理费用《以外的付款事—项包括?赔付:支出、共《。保业务付款等以及】本账户的银行结【算费、函证》费、账?户管理费支出
第!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!应,按照:收付费管理相关要求!对大病?保险:业务实行非现金给】。付确保大病保险资金!安全
第三十【二条: 保险?公司:应,。当对大病保险合同进!行风险测试判断【是否承担重大保险风!险在会计《处理上确定属—于保险合《同还是受托》。管理合同
】 (一)属—于保险?合同的大病保—险项目应按照合【同约:定对风险调节机制进!行,会计处理如需—。返还保费应当冲【减当期保费收入;】如可收取《追加保费应当确认为!当期保费《收入应在年末—对应收取《或应:返还的风险调节【基,金,进行:计提并?及,。时确认?应,收,应付款项应当在保】费,收入科目下设立【“大病保险》超额结?。余返还”《、“大?。病保险亏损》。补贴”等明细科目】核算大病保险风险调!节支出与收》入
— (:二)属于《受托管?理合同的大》病保险项目应将受托!管理资?金计:入代理业务负债从受!托管理资《金支付相关给—付应当冲《减代理业务负债
! 保险—公司:与,投保人协商》设立的?风,险调节机制应将实】际收:到的投保人》划转:的大:病风险调《节基金或《实际向投保》。人划转的大病—风险调节基金计入本!期,代理业务负债
第!三,十三条 大》病保险经营管—。理费用按照费用【属性分为专属费【用和共同费用
】 , (一)专属】费用是指专》门,为大:病保险业务发生的】能够直接归属为大病!保,险业务的费用主【。要包括大病保险专】。职工作人员的相【关费用、大病保【险,专用资?。产折旧、租赁费等;!专门:为大病保险业务发】生,的会议、《差旅:、培训等日常—。经营费?用;大病保险业【务专:用信息?。系,统建设及《维护费用;大病保】险账户发《。生的财务费用等
! (二—)共同?。费用是?指与大病保》险业:务直接相关但不能】全部归属于大病保险!业务的费用共同【费用的类型主要包】括兼职?大病:。保险:工作人员的》。薪酬及福《利;资产占用费含】大病保险办公职【场租赁及相关费【用、车辆及》电子设备耗材等相】。关费用;大病保险相!关,的信息系统建—设维护费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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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【公司总公司及省级】机构(?含,计划:单列市机构、总【公,司直管的机构—)高管人员薪—酬福利等不得纳入专!属费用和共同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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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四条 大病保险】业务不得产》生业:务手续费、佣金、中!标,服务费、礼品费、业!务招待费《、,与,大病保险《。。。业务不直接相关【的宣传?费等政府《采购或指定代理【机构所?。规,定费用除外保险公】司不得给予》。。或者承诺《给予合同约定以【外,的保险费回》扣或者其他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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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》条 保险公司应建】立,大病保险业》务内部监《督检查机制每个会计!年,度对:大病保险业务至少进!行一次财务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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