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第三章 《。投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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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保—险公司原则》上应以总公》司或总公司授—权的地市级及以上】分支机构作为—投,标,。人,参加大?。病保险投标且应具】有在大病保险统筹地!区提供便捷高效【服,。务的能?。力
【保险公司组成—投标联合体以—一个投标人》的,身份投标的联合体】各,方均应在大病—保险名单《之内
第八条 】对于未区分标段【的同一大病保险【招,标,项目或一个大病保】险标:段同:一保险集团公司参】与,投标的子《公司仅限一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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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保险【公,司编制?的投标文件应对【招标文件提出的【要求和条件作—出实质性响应
】 投标文件】应根据招标人提供】的医疗、基本医保历!史数据及《服务要求科学评【估承保风《险和:管,理服务成本确定投标!文件内容
第十条! 保险公《司参与投标的大【病保险项目应—有明确、合理的风险!调节机制并能够【参与:医疗:费用审?核,
第十一条 保】险公司在参与投标时!须使用已向银保【监会报备《的大:病保险专属条款不】得在投标文件、中标!后签:。订的合作《协议或?者合同中出现与【专属条?款不:符的:内容
第十二条】 保险公司》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参!加大:病保险投标行为负有!管理责任保险公【司分支机构的投标】文件须报经总公【司审:核同意?并取得?总公司的《授权书
【 总公司产品定】价部门须对投标文件!出具经过审慎测算的!。精算意见《书内容至少应—当包含测算依据【、数据分析、测算】结,果、报?价意见等总公—司法律部门须—对投标文件出具经】过,严格:审核的法律意见【书精算意见书—、,法,律意见书《应分别?经,总精:算师、?法律责任人签字确认!
第?十三条 《。保险:公司中标《后,应与投保人签订大】病保险合《作,协议及合《。同大病保《险合作?协议的?期限应当与统—筹地区医疗》保障部?门招标文件一致【原,则上:不低于3年大—。病保险合同内—容可根据实》际每年组织一次商谈!后确定
》第,十,。四条 ?保险公司应当按【照投标各环节依【次向银保监会—。。派,出机构报告相—关情况报告应—及时、准确、—真实:、完整
】 ,(一)应在投标【7个工作日之前【报告:招标:项目情?况内容应当包括招】标项目名《称、招标人、招标】文件、投标时间、投!标机构基《。。本情况?等
? (二)【应在开标《后3:个工作日内报送投标!。文件副本和总—公司出?具的精算意见书【、法律意见书及【授权:书
(】三):应在收?到中标通知》书后3个工作日内】报告中标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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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应!在大病保《险合作协《议及合?同签署后3个工作】日内报?送协议及合同副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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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—以,联合体?形式投?标的由主投标人【负责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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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【流标、废标后重【新进行招《标遴:选以及?通过竞争性谈判【等,方,式的项目视同新的】招标行为保险公司应!。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!进行报?。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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