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四章 劳务》报,酬和工作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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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乡村《护林员劳务报—酬由中?央与地方《的,相关资?。金,和乡村?自有资金等组成并按!各自资金渠》道发放
》 ,。。 ?乡村护?林员劳务报酬标准由!各地:根据本?地经济社会发展情】况统筹确定并在管】护劳: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劳!务报酬标准保持相对!稳定原则上不得随】意降低
第十【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林业和草】原,主,管,部,门应当为乡村护林员!提供: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技!术支持
第十六】条 县级林业—和草原主管部门在】县级人?民,政府领导下可—以根据实际工作需】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!于为乡村护林员购】置巡护装备、建立巡!。护信:息系统和开展培训等!支出
— 鼓?励有条件的》地方为乡村护林员购!买人身?意外伤害保险
】第十七条 》乡镇林业《工作站?应当在乡《镇人民?政府领导或》者,指导下?为,乡村护林员配备巡】护标识、《巡护手?册、:宣传品等必要的【工,作用品
》第十八条 鼓—励,各地建立巡护系统】应,用,无人机、卫星定位系!统等新?技,。术实行巡护网络【化管理和乡》。村,护林员管理动态【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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