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三章》 责任和《权利
》
第十?二条 在管护劳务】协议中应《当明确?乡村护林员的责任】主要包括
! (一)《。了解:。。管护区域内林草资源!状况开展日》常巡: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!管护区域内的生【产经营?活动;?
? (二)协【助管理野外用火及】时发现、处理火灾隐!患,和报:告火情并《协助:有关:机关调查森林草【原火灾案件;
】 (三)及】时发现和报告管【护,区域:内发生的《有害生物危害情况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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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及《时记:录、保存和报—告管护区域内破坏】林,草,资源的?。情况对正在》发生的破《坏,林草:资源的行为进行【劝阻;
《。
: (五)及【时发现和报告—管护区?域内乱捕滥猎—野,生动物以及野生动】物异常死亡等—情况对正在发生【的乱捕滥猎野—生,动物的?行为进?行劝阻;
! (六)宣传—。林草资源《保护的有关法—律,、法规、政策;
】。
(—七)完成管护劳务】协议约定的其他【林草资源管护工作】
第十三条 乡】村护:林员享有以下权利】
(【。一)按照《管,护劳务协《议获取劳务报—酬;
】(二)提《出解除管护劳务【协议;
《
(—三)接?受并参加相》关技能和安全—教育培训;
! , (四)对林草资源!管护提出合理化【意见与建议;
!。 (五)聘用期!间被无?故扣发劳务报酬【或者解聘的》有权依法提》起诉讼;
》。
(—六)管护劳务协议约!定的其他权利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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