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, 第四章《 飞行校验》的实施
第二!十四条 校验机构】应当与校验对象【的运行管理单位建立!协调机制共同采【取必要?的措施保障航空运】行,效率安?全、高效完成飞行校!验任务
》 : :在需要实施夜间【飞行校验的大型【繁,忙机场校验机构应当!。会同校验对象—的运行管理单位针对!夜间飞行校》验制定?安,全,保障措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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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》条 :校验对象进行—投产校验前应—当已:。经具备相应》的投:产校验条《件
?第二十六条 校验】对象的运行管理单】位应当在《执行投产校验—前,。至少10《。个工作日向校验机构!提出校验需求校验】。机构应当及时予【以答复并合理安【排投产校验
第二!十七条 校》验机构应《当按照校《验周期和要》求安排定期校验和监!视性校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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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【校验对象需》进行特殊校》验时校验《对象的运行管理单】位应当及时向—校验机构提》出校验需求校验【机构应当及时—予以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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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【。校验机?构应当?在执:行,飞行校验前》。至少5个工作日【将飞行计划》和校验方案通知校】。验,对象的运行》管理:单位
第三十条】 校验对《象的运行管理—。单位应当在飞行校】验实施前确》。保设:备和场地满足飞行】校验的要求并—组织:召开:由校验机构、相关管!制单位和其他有【关单位参加》的协调会《议确定飞行校—验实施细《节指定专《。人负责协调飞行校验!的实施?并及时?通知校验机构—
第?三十一条 校验对】象在实?施飞行校验期间【不得提供《使用其运行管理【单位应当及时—通知相关《。运行:。单位:采取相应措施并通】知所在地的航—空情报服务机构发】布航行通告
第三!十二条 飞行—校验期间空中和【地面人员《应当加强配合提【。高效率飞行校验人员!应当及时通报—飞行校?验,。情,况校验对象的—运行管理单位应【当及时调《整设:备使飞行《。。校验数据达到最【佳值
第三十三条! ,校验:机构应当依据有关】民,。用航空通信导航监】视设:备飞行校验要求【执行飞行校验并【确保飞?行校验数据准—确
第三十四条 !飞行校验期》间出现下《列情形之《一,的可以中断飞行校验!
—(一)校验对—象出现?不正:。常情况且48—小时内?不能排除的》。;
【(二)因校》验航空器或者飞行校!验系统故障》且,48小时内不能排】除的;
!(三)因重大活动保!障、恶劣天气、空】域限制?等情况造成飞行校验!无法:在48小时内—继,续进行的
第【三十五条 由于本】规则第三十》四条第一项规定的】原因导致《飞,行,校验:。。中断的校《验对象?的运行管《理单位?应当出具情况—。说明;由于第—二项规定《的原因导致飞—行校验中断的校验机!构,应当出具情况说【明并尽快安排校验】航,空,器继续飞行校验【。;由于第三》项规定的原因—。导致:飞行校验中断的【校验机构应当出具情!况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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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—于本规则《第三十四《条规定的原因导致】飞行校验中断的再次!实施飞?行校验时若与上次中!断的飞行《校验间隔《不超过1个日历月】校,验对象的运行管理】单位和校《验机构根据》校验:设备调试情况确【认飞行校验中断【前飞行校《验数据的可》用性对不可用部【。。。分应当重《新进行飞行校—验;若与上次—中,断的飞行校》验间隔超过1—个日历月中断前的飞!行校验数据不可用】
第三十六条【 由于?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第!一项规定的原因【导致:飞行校验中断—的校验对象应当立】即停止提供》使用直?。至下次飞行校—验完:成
由于!。本规则?第三十?四条第二项》或者:第三项规定的原因导!致飞行?校验中断的在校【验,对象:没有超?出定期校验》周期情?。况,下校:验,对象的运《行管理单位应当与】校验机构《对校验对象状况和未!校验项?目进行研《究如果双《方认定校验对象【。的,调整部分已经恢复】正常已校验项目数据!正常:未调整部分数—据正常?且地面设备导航【。完好性监《视信:号基准?和告警门限正—确该:校验对象可以—在定期校验》。周期内继续提—。供使用若校》验,对象不满足上述要】求该校验对象—应当停止提供—使用直?至,下次飞行校验—完成
第三十七】条 校验机构发【现校验对象存在安全!隐患的应当立—即向校验对象的运行!管理单位和民航地】区管理局报告隐【患情:况与原因
第三】十八条 校》验机构应当积极采】用新的校验技术优】化校验项目和—。校验程序改进校验】方式:提升校验数》据挖掘能力提高校】验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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