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二章 行—政许可条件的—。规定:和调整
【第七条 部门规【章可:以在法?律、行政法规设定】的行: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!实,施该:行政许可作出—具,体规定农《业农村部规范—性文件可以明—确行政许可条件的】具体技术指标或资料!要求但不《。。。得增设违反上位【。法的条?件,和程序不得限—。制申请?人的权利、增加申】请人的义务
! 部门规章—和农业农村部规范】性文件应当按照【。。法定程序《。起草、?审查和公布法律、】行政法?规、部门《规章:和农业农村部—规范性?文件以外的其他文件!不得规定《和调整行政许可具】体条件及其》技术指标或资—料要:求
第八》条, 行政许可具—体条件调整》后承办单位应当及时!进行宣传、》解读和培训便于【申请人及《时,了解、地方农—业农村部门按规定】实施
第九条 行!。政许:可具体条件》及其技术指标或【资料要求《调整后?承办单位应》当,及时修改实施规【范、办事指》南、审查细则—等并送法规司审【核
— 修改后的实施规】范,、办事指南、—审查细?则等承办单位应【当及时在农业农【村部政务服》务平台、国家政【务服务平台》等载体?同源同步更》新,确保:。信息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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