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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行】政许可申请》和受理
【第十条 申请人可】以通过?信函、电子数—据交换?和电子邮件等方式】提出行政许可申请】申请书需要采用格】式文本的承办单【位应当?向,申,请人:免费提供行》政许可申请书—格式:文本
第十一【。条 农业《农村部行政许—可的事项名称—、依:据、条?件、数量、》程序、期限以及【需要提交全部材料】。的目录和申请书【示范文本等》应当在农业农村【部,政务服务大厅及一体!化,。在,线政务服务平—台进行?公示:
: , ?申请人要求对—公示内容予》。以说明、解释的【承办单位或》者窗口人员应当说明!、解释?提供准确、可靠的】信息:
第?十二条 《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!、国:家秘密、公共安全、!生态环境保》护直接关系》人身健康、生命【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!外等情形以》外对行政许可事【项,要求:提供的证明材料实行!证明:事项:。告,知承诺制《。承办单位应当提出】实行告知《承诺制的事项范围】并制作?告知:承诺书格式文本法规!司统一公布实—行告:知承诺制的证明事】项目:录
第十三条 实!行告知承诺制的【证明事项申请人可】以自主?选择是否《采用告知承诺制【方式办理
第十四!条 承办单位不得要!求,申请人提交法—。律、行政法规—和部门?规章、农业农村【部规范?性文:件要求范《围以外的材料—
第十五条 对】申请人提出》的行政许可》申请应当根据下【列情况分别作出处】理
(】一)申?请事项依法不需要】取得行政许》可的应当即》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!及不受理的理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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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申!请事项?依法不属于农业农村!部职权范围的应【当即时作出》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!知申:请人向有关行政机】关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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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。。三)申请材料存在】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!的应:当,。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!。;
》。 (?四):申请材料不齐—全,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!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!。个工作日内一—次,性告知申《。请,人需要补正的全【部内容逾期不告【知的自收到申—请材料之日》起,即为受?。理;
》 , (五《)申请?事项属于农》业农村部职权—。范围申请材料齐全、!。符合法定形式—或者申请人》按照要求提交—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!应当受?理行政许可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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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或者!不予受理行政—。许可申请《。应当:出具通知书通知书】应当加盖农业农村】部行:政审批专用章并【。注明日期
第十】六,条 :申请人在行》政许可决定作—出前要求撤回申请的!应当书面提》出经承办单位审核同!。意后由窗口人员将行!政许可申请材料退回!申请人撤回的申请自!始,无效
《第十七条 农业农】。村部按照国务院要求!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!服务平台强化—安全保障和运营【。管理拓展完善系统】功能推动行政许可】全程网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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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《条 除法律、行【政法规?另有规定或者涉【及国家秘密等情【形外:农,业农村部行》政许可应《当纳入一体化在线】政务服务平台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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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农业农村《。部政务服务》。大厅与一体化在线政!务服务?平台均可受理行政许!。可申请适用统—一的办理标准申请人!可以自主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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