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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章 行政《许可申请和受理 !。 第十条 申请】人可以通《过信函、《电子数据交》。换和:。电子邮件《等方:式提出行政许—可申请申请书需【要,采用格式文》本的承办单位应当向!申请人?免费:提供行?政许可申请》书格:式文本 第十一条!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!。可的事?。项名称、依据—、条件、数》量、:程序:、期限?以及需要提交—全部材料的》目录和申《请书示?。范文本等应当—在,农业:农村部政务》服,务大厅及《一体化在线政务【服务平台《进,行公:示     申请!人要求对公》示内容予以》。说明、解释的—承办:单,位或者?窗,。。口人员应当说明、】。解释提?供准确、可靠的信息! 第十《。二条 除直接涉【及,国家安全、国—。家秘:密、公共安全、生】态环境保护》直接:关,。系人身健康、生命】财产安全《以及重要涉外等情】形,以外对行政》许可事项要求提供】的,证,。。明,材料实行证明—。事项告知《承诺:制承办?单位应?当提出实行告知承诺!制的事项范围并制】作,告知承诺书格式文】本法规司统一—公布实行告知—承诺制的《证明事项目录 第!十三条? 实行告知》承,诺制的证明事—项申请人可以自【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!承诺制方式办理【 第十《四条: 承办?单位不得要求申请】人提交?法律、行政法规和】部门规章、》农业农村部规范性文!件要求范围以外的材!料 : 第十五条 对申】请人提出《的行政许可申请应】当,。根,据下列情况分别作】出处理     !(一)申《请事项依法》不需要取《。得行:政,许可的应当即时【告知申请《人,不,受理及?不受理的理由; !    《(二:。)申请?事,项依法不属于农【业,农村部?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!作出不予受》理的决定《并告知申请人向有】关行:政机关申请》;     【(三:)申请材料》存在可以当场更正】的错误?的应当?允许申?请人当场更正;【  ?   (《四)申?请材料不《。齐,。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!式的应当当场或【者在五个《工作日内一》。次性告知申请人需】要补正的全部—内容逾?期不告知《。的自:。收到申请材》料之日起即为受理;!     (五)!申,请事项属于》农业农村部职权范】围申请材料齐—全、符?合法定形《式或者申请人按照】要求提?交全部补正申请材】。料的应当受》理行政许可申—请     受理!或者不予受理—。行政许可申请应【当出具通知书通【知书应当加盖农业农!村部:。行政审批专用章并】。注明:日,期 第十六条【 ,申请人在行政许可决!。定作出前要求撤回】。申请的?应当书面提出经承】办单位审核同意【后由窗?口人员?将行政许可申请【材料退回申》请人撤回《的申请自始无效【 第十七》。条 农?业农村部按照—国务院要求》建设一体《化,在线政务服务—平台强化安全—保障和运《营管:理拓展完《。善系:统功能推动行政许可!全,。程网:上办理 第—十八条 除法律、】行政:法规另有规》定或者涉及国家秘】密等情形《外农业农村部行【政许可应当纳—入一体化在线政【务服务平台办理 】 第十九条》 农业?农村:部,政务服?务大:厅与一体化在—。线政务服《务平台均《可受理行政许可【申请适用统一的【办理标准申请—人可以自主》选择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