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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章 行政处罚!的,决定 《 :第一节 简易—程序 第二十五条!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!法定依据对公—民处以?二百元以下对法【人,或者: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!以下罚?款或者警告的行政】处罚的?。广,播电视?行政部门《可以:适用简易程序—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!定 : 第二?十六条 执法人员当!场作:出行:政处罚?决定的应当向当【事人出示执》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!、编有号《码的行政处》罚决定书并当场【。交付当事人当事人】拒,绝签收的应》当在行?政处罚决《定书上注《明 ?    前款规【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!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!法行:为行政处罚的种类】和依据、罚》款数额、《时间、地点申请【行政复议、提起行】政诉:。讼的途径和期限【以及作?出,行,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!并由执法人员—签名或者盖章 【     执—法人:员当场作出的—行政:处,罚决定应当报作出】行政处罚《决定机关备案— 第二十七条 】除依法可《以当场作出的行政】处罚外广播》。。电视行政部门发【现公:民、:法人或?者其他?组织有依法应当【给予行?政处罚的行为的【必须全面、客观、公!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!据;必要时依—照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可?以进行检查符合【立案标?准的应当及时立案】 第二节 普【通,程序 第二十八条! 执法人员进—行调查或者进行检】查时:应当主动向当事【人或者有《关人员出示执法【证,件当事人或者有【关人:员有权要求执法【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!法人员不出示执法】证件的?当事:。。人,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!绝接受调查或者检】查    — 当事人或者有关】人员应?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!助调查?或者检查不得—拒绝或者阻》挠询问或《者检查应《当制作笔录 — 第:二十九条 调查笔录!或者现场笔录应【当由当事人或—者在场的有》关人员?核对:后签字或者》盖章 《    对拒不【签字或者盖》章,的可以由在场执法人!。。员签字或者盖章并注!明,情况也?可以采取《录音、?拍照、录像等方【式记:录 第三十条 执!法人员可以采取询】问勘验检查》。抽样:取证鉴定拍摄收集】、调取和固定电子数!据,等方式收集证据 !   ? 在证据可能灭【。。失或者以后难以【取得:的,情况下经本机关【负责人批准可以先】行登记保存并填【写证据先《行登记保存通—知,书、:物品清单《和现场笔录 第】三十:一条 对先行登记】保存的?证据应当《视,情况选择适当场所妥!。善保存并于七日内作!。。出处理决定  】 ,  (一)》需,要采取?证据保全措施—的采取?记录、复制、拍照】、录:像等证据《保全措施后予以返】。还;:     —(二)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的其—他处理方式 —     》对需:要进行技术》检测、检验或者【鉴定的进行检—测,、,。。检验或者鉴》定的时间不计—入作出处理决定【期限 ?     在—先,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!人或者有关人—员不得销《。毁或:者转移证据 【第三十二《条 执法人员对证】据进行?抽样:。取证或者先行登记保!。存须:经本机关负责—人批准并制发—相关通知《书当事人不》在场或?者拒绝到场》的执法人员可—请有关人员》参加:或,者由在场执法人员签!字或者?。盖章并?。注明情况也可—。以采取录音、拍照】、录像等方式记录】     对【。抽样取证或》者先: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!当开列清《单写明物品名称、】数,量、规格《等,事项由执《法人员、当事—人签:名,或者盖章一式两份】一份送?达当事人当事人拒】绝,签收:。的,应当由两《名以上执《法人员在《清单:上,注明情况 第三十!三条 广播电—。视行政部门在调【查终结后、作—出行:政,。处罚:决,。定前应当《制作行政处》罚,告知书告《知当事?人,拟作出?的行政处罚内容【及事实、理》由、依据并且—告,知当: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!、申:辩、要求《听证等权利 【    广播电视】行政部门未依照【前款:规定履行告》知,义务或者拒绝听取当!事人的陈述、申辩】不得作出《行政:。处罚决定;当事【人明确放《弃陈:述或者申《辩,权利的除外 第三!十四条 当事—人有权?进行陈?述和申辩广播—电,视行政部门必—须充分听取当事【人意:见,对当事人提出—的事实、理由和【证据应当《进行复核;当事【人提出?的,事实、理《由、:证据或者《意见成?立的应?当采纳     !广播电视行》政部门不得因当事】人陈述、申》辩、要求听证—而给予更重的—处,罚但是?发现新的《违法事实的除外 】 第三十五》。条 除因不》可抗:力或者广播》电视行政部》门认可的其他正当】理由外当事人应当】在收到行政》处,。罚告知书之日起五日!内提出书《面陈述、申》辩和:要求听证《逾期视为放弃权【利     当】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!由或:者其:他正当理由耽误【期,限的在障碍消除【后的十日内可以向广!。播电视行政》部门申请顺延期【限是否准许由广播电!视行政部门》决定 《第三十?六条 对违法行为】调查:终,结本机关负责—人应当对拟作出的】行政处罚决》定进行审查根据【不同情况分》别作出如下决—定 ?    (一)确有!应,受行政?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!据,情节:轻重及?具体:情况作出行政处罚】决定;?   《 , (二)违》法行为轻微依法【可以不予行政处罚】的不予行政处罚【; ?    (》。。三)违法事实不能】。成立的不予行政【处罚;  — , , (四)《违法行为涉》嫌犯罪的移》送司:。法机关?     —对情节复杂或者重】大违法行为给予行】政处罚应由本机关负!责人集体《讨论决定对集体讨论!的案件实行首长负责!制 :    《 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规定应当—经,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!门批准的应当—经批准后决定 【 第三?十七条 有下列【。情形:之一:在本机关《负责人作出》决定之前应》当由从事行政处罚】决定法制《审核的人员进行【法制审核未经法制】。审核或者审核未通】过的不得作出决定】     —(一)涉及重—大公共?。利益的; 》     (二【)直接关系当事人或!者第三人重大权益】经过听?证程序?的;   —  (三)案件情】况疑难复杂涉—及,多个法?律关系的;》     (【四)法律《、法规?规,定应当进行法制【审核的其《。他情形   【  本机关中初次】。从事行?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!的人员应当》符合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行政处罚法中】的相关?要求 第三—。。十八条 广播电【视行政部门依照本】规,。定第三?十六条的规定应当】给予行政处罚的【应当制作行政处罚】决定书  —   行政处—罚决定书应当载明】以下内容《    》 (一)当事人的】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!姓名或?者名称、地址—等;    【。 (:二)违反法律—、法规、规》章,的事实和《证据;?     (三)!行政处?罚的种类和》依据:;     【(四)行《。政,处罚的?履行方式和期限;】     (五】)申请?行政复?议或者提起行政【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!     —(,六,)作:出行: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!门名称和《作出决定的日—期     【行政处罚决定—书,必须盖有作出—行政处罚决》定机关的印章 】第三十九《条 :广播电视行政—部门应当自行政【处罚案件立案—之日起六《个月内作《出,行政处罚决》定;确有必要的经】本,机关负责人批准可】以延长?期限:。延,。长期: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案!情,特别复杂或》者有其他《特殊情况《经延长期限仍不能作!出处:理决定的《应当由省级》以上广播电视行【政部门负责人集体】讨论决定是》否继续延长期—限决定继续延长期】限的应当《同时:确定延长的合理期】限   》 , 上述期间不—包括公告、检测【、检验?、技术鉴《定、听证的》期间  》  :。 在案?件办理期间发—现当:事人另有违法—行为的自发》现之日起重新—计算办案期限 】第三节 听证—程序 《第四:十条 广播电视行政!部门拟作出下列行】政处罚决定应当【告知当事《人,有要求听证的权利】当事人要求听证【的应当?。组织:听证 ?   ?。  (?一)对公民》处一万元以上罚款、!对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》处十万元以上—罚款;   【。  (二)对公民】处,没收违法所得一万】元以上、对法人或】者其他组织处没收】违法所?得,十万:元以上;    ! (三)没收公【民,。。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从事违法活动的【工具、设《备,、节目载体价—值分别超《过一万元、十—万,元;  》。   (四)降【低资质等级、吊销许!可证件; —    (五)责】。令停产停业、—责,令关闭?。、限制从业; 【  :。   (六)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】罚;  》   ?(七)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—。。规定的其《他情:形 ?。    《各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人大》常委会?或者人民政府对前】款第:。(一)项、第(二】)项、?第,(,三)项所列金额另】有规:定的可以《。从其规定 —    当事人不】承担组?。织听:证的费用 第【四十一条 听证由】。广播电视行》政部门负责》行政:处罚案件法制审核】的部门组织 第四!。十二条 《除涉及国家》秘密、商《业秘密或者个—人隐私依法予—以保密外《听证公?。开举行 第四【十三条 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】决定组织听证—的应当自《收到听证申请—之日起二《十日以内举行听【证并在举行听证【。的,七日前将举行—听证的时《间、:。地点:。通知:听证参加人》和其他人员 【第四十四条 听证结!束后广播电视行政】部门应当根》据听证?笔,录依照本规定第【三十六条的规定作】出决定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