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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章 服务和安全】
第》十三条 港口经营人!、岸电供电企—业应当将码》头岸电设施主—要,技术:参数、检《测情:况等信息《通,过网站等渠道向【社会公开、及时【。更新并报送所在【地,交通运输《(港口)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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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所在:。地交通?运输(港口)主管】部门应当《汇总辖区全》部码:头岸电?设施信息《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!。会公开并通报—海事管?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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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—船舶应当在靠泊前向!港口经营《人提供?船舶受电设施的【配备情况以及—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!。
第十五条— 按照?第十一条规》定应当?使,用岸电的港口经营】人应当将用电船舶安!排在具备相》。应岸电供应能—力的泊位靠泊—对其他具备受电设】施的船?舶鼓励安排在具备岸!电设施?的泊位靠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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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六条 鼓》。。励有关单位对使用】岸电的船舶》实,。施优先靠《泊、减免岸》。电,。服务费、优先—过闸或者优先通【行等措施《。
:第十七?条 岸电供电企业和!水路:。运输经?营者应?当建立?健全码头岸电设施】、船舶受电设施的】管理、使《。用、维护保》养,制度和操作规—程等发生故障—应当及时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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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八条 岸—电供电企业和船舶】应当:如,实记:录岸电设备》设施使用情况并至少!保存2年记录—内容主要包括泊【位名称、船舶名【称、靠离泊》时间、岸《电使用起止时间、】用电:量等码头岸电设【施,、船舶受电设—施发生故《障的还?应,当记:录故障时间、故【障情况及修复时【间等
岸!电供电企业应—当按照有关规—。定将岸电供应情况】报送所在《地交通运《输(港口)》主管部?门船舶应当》按照船舶能》耗数据收集管理的】要求:。向海:事管理机构报—告岸电使用情况【。将岸电使用情况【记录留船备查—
第十九》条 港?口经营?人、岸电供》电企业和船舶应【当制定事故应急预】。。案,明确岸?电使用过程中各类】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!并定期进行演练适】时,修订:
第二《十条 岸电供—电企业和《。水路:运输经?营者:应,当组织作业人员进行!操作技?能、设备《使用、作业》。程序、?安全防护和应急【处置等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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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一《条, ,港口经营人、—岸电:。供电:。企业和?水路运输《经营者?。应明确划分岸—电使用安全》责任鼓励港口经营人!。、岸电供电企业【和水路运输经营【。者购:买岸电安全责任相关!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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