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第二章 建设【和使用?
第五条 】码,头工程项目单位应当!按照法律《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!要求对新建、改建】、扩:建码头?工程(油气化工码头!除外)同步设计、】建,设岸:电,设施
第六条 】港口经营人应—当按照?。法律法规《、强制性标准和国家!有关规定对已建【码头(油《气化:工码头除外)逐步】实施岸电设施改【造
? 《长,江流域的港口经【营人应当按》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!定的:港口岸电设施—。建设和改造》计划实施建设—。和改造
第七条】 码头岸电设施的供!电能力应当与靠泊船!舶的用电《需求相适应
第】八条 为《保障船舶靠》港,使用岸电安全码头】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港!。。口,经营人?在岸电设施投—。。入使用前应当按照相!关强制性标准组织对!岸电设施检测—其中:高压:。岸电设施《投入使用前应当【由具备相《应能力的专业机构】检测
第九条 新!建和已建中》国籍船舶《受电:设施安装应当—符,合船舶法定》检验技术规》则,投入使用前》需经船舶检》验机构检验合格
!。第十条 在船舶【大气污染排放控【制区靠泊的中国籍】船舶需?要满足大《气,污染排放要求—加,装船舶?受电:设施的相应》。水路运输经》。营者应当制定船舶】受电设施安》装计划并组织实施】
《 长江流域—的水路运《输经营者应》当按照所在》地人民政府》制定的?船舶受电设施建【设和改?造计划实施建设和改!造
第十》一条 具备受电设】施的船舶《(液货船《除外)在沿》。海港口具备岸电供应!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!3小时在内》河港口具《备岸电供应能—。力的泊位靠泊—超过2小时且未【使用有效替代措【施的应当使用—岸电:;船舶、码头岸电】设,。。施临时发生故障【或者恶劣气候、意外!事故等?紧,急情况下无法使用】岸电的除外》
《 , ,船舶靠泊《不足前款规定—。时,间,的鼓:励使用岸电
第】十二条 船舶靠港】。。使用岸电的用—电,量不:计,入,港口能耗《。统计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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