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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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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》条 码头岸电设【施建设和检》测港口?经营人、岸》电供电企业》向,靠,港船舶?提供岸电服》务,以及水路运输经营】者组织实施船舶【受电设施《安装等情况》由市、县级》交通运输《(港口)主管部门监!督检:查船舶发现港口经】营人、岸电供电企】业未按照《规定提供岸电服务的!应当及时报》告所在?地交通运输(港口】)主管部门
! , 海事管理机构【可以通过文件—查阅等方式》核查:。船舶受电《设施满足本》办法和船《舶,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!求、船舶使用岸电等!。。情况港口经营人【、岸电供电企—业发现船《。舶,未按照规定使用岸】电的应当及时报【告海事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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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】输(港口《)主:。管部门和海事—。。管理机构应当制【。。定相关监督检—查制度并定》。期相互通《报有关信息
【。第二十三条 新建】、改建、扩建港【口工:程的项目单位、已】建,码头的港《口经营人《。违反:第五条、第六条港】口,经营人违反第十五】条规定的《由所在地《交,通运输(港口)主管!部门:责令:限期改正
第二】十,四条: 国:内航行船《舶未按?照第十条规》定安装受电设—施,的由海事管理机构通!报水路?运输经营《。者注: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;国?际航:行船舶?未按照第十条—规定安装受电设施】的由直属海事—机构汇?。总,后定期报告交通运】输部
】长江流域的水路运输!经营:者未按?照第十条规》定实施船舶受电设】施建设和改造—的由:注册地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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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【船舶违反本》办法第?十一条第一款规定】的由海?事管理机《构责令?限期改正《
在【长江流域港口靠【泊的船舶违反本【办法第十一条第一】款规定的由海事管】。理机:构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给予?警告并?视情节轻重处—以罚款
》。 , ?(一)船舶》发电机组《总额:定功:率2000》。千瓦(含)以—下,的处:一万元以上二万【元以下?罚款;情节严—重的处十万元—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!款;
【 (二)《船,。舶发电机组总—额定功率《。。。200?0千瓦?以上:。800?0千瓦(含)以下】的,。处二万元以》上五万元以下—罚,款;情节严重的处】二十万元《以,上,三十万元以下罚【款;
《 , (三》)船舶发电》机,组总额定功》率800《0千瓦以上》的处五万元以上十】万元以下罚》款;情节严重的处三!十万元以《上五十万《元以下罚《款
— 前款?所称情节《严重是?指船舶靠泊同一港】口连续3次及以上或!者连续?。12:个月:内,累计6次及以上【未按规定使用岸【电或者船舶受电设施!出现故障《不,及时:维修导?致6个月以上无法正!常使用?
: ? 初次违《法且情节轻》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!不予行政处罚由海】事管理机构进行教育!
第二十六—条 :水路运输经营者【未按照第十七条、第!十九条规定制定【相关制度、》应,。急预案由注册地交】通运输?主,管部:门责:令限期改《正
第《二十七条 岸电供】电企:业和船舶《未按照?第十七条、第十【八条、第十》。九条、第二十—条规:定建立相关》制度或者《应,急预:案、:记录或者报送岸电】供电信息、提供岸电!服务或?。。者岸电设施出—现故障不及时维【修导致3《个月以?上无法?正,常使用由所在—地交通运输(港口】)主管部门和—海事管理机构责令】限,期,改正
第二十【八条 船舶未按照第!十八条第二款规定】报告岸电使》用情:况,由海事管理》。机构责?令限期改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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