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三章? 无:偿划转和捐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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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无偿划!转是指在不改—变馆藏文献信—息国有资产性质的前!提下以?无偿转让的方—式变更?馆,藏文献信息占—有、使用权的行为】。
第十七条 【。无偿划转应》当按以下程》序办理
— (一)同级】公共图?书馆之间无偿划【。转馆藏文献》信息以及公共—图书馆对同级—公共文化机构无偿】。划转馆藏文》献,信息由划出方—按照本办《法第二章《规定相应权限履行审!批手续
》 , (二)跨级次!无偿划转馆藏文献信!息由国家图书馆无】偿划转?给地:方公共图书馆的【应当附接《收,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!门和同级财》政部门同意接收【的相关文《件由国家图书馆按】本办法第二章规定】的相应权限履—行,审,批手续;由地方【公共图书馆无偿划转!给国家图《书馆的由划》出方按照本级财【政部:。门规定的处置权限】履行审批手续;地方!公共图书馆馆藏【文献信息《的跨级次无偿—划转程序由省—级文:化和旅游主管部门、!财政部门确》定
第十八—条, 公共图书馆—申请馆藏文献—信息无?偿划转应提交—以下材料
— : (一)无偿划转!申请文件及馆—内,决策文件;
】 (《二,)拟无偿划转—文献信息清》单及相关文》献信息?价值凭证、购—买合同等复印件如无!。法提供应按》有,关规定作出书面【说明;
】 (三)《事业单?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!。表;
《 : (?四)划出方和划【入方签署的意向性】协议:;
【。(五)因《本馆撤销、合并、】分,立、改?制而:移交馆藏文》献,信,息,的需提供《撤销、合并、分【立,、改制的批文;
】
, ? (六)其》。他相关材《。料
第十九条 捐!赠是指公共图书馆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】自愿无?偿将馆藏文献信【息赠:与合法受赠》人的行?为
第二十条 】。公共图书馆》捐赠馆藏文献信息】应提交以下材料
! (》。一)捐赠申》请文件及馆》内决策文件;—
(二】。。)拟捐赠文》献信息价值凭证【。、购买合同》等复印件如无法【提,供应:按有关规定作出书】面说明;
【 (三)事【业单位?国有:资产处置申请表【;,
—(四)对外捐赠报告!包括捐赠事由、方】式、责任人、—。。拟捐赠文献信息【清单、?。捐赠文献对本馆的】影响分析等;
】 , ?(,五)其他相关材料】
第二十一条 捐!赠应当依《据受赠方出具—。的本级财政部门或文!化和旅?游,主管部门统一印(】监)制的捐赠收【据或者捐赠文献交接!。清单确?认
第二》。十二条? ,接受捐赠的公—共,图书馆?应及时?办理入账手续—并报本级文化和【旅游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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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受】赠人不得将受赠文献!信息用?于营:利目的接受捐—赠,的机构终止运行【时应当依法妥—善处理受赠文献信】息,。
第二十四条【 公共?图书馆以无偿划【转或:捐赠方式处置馆藏】文献信息应当优先】选择革命老》。。区、民族地区—、边疆地区和欠发达!地区的图书馆—作为:无偿:划转或捐赠对—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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