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。章 无偿划转—。和捐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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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无!偿划转是指在—不改变馆藏文—献信息国有》资,产性:质,的前提下以无偿转】让的方式变更—馆藏文献信息占【有、使用权的行【为
第十七条 】无偿:。划转应当按以—下程序?办理
【 (:。一)同级公》共图书馆之》间无偿?划转:馆藏:文献信息《以及公共图书馆【对,同级公共文化—机构无偿划转馆【藏文献信息由—划出方按照》本办法?第二章规定相应权】限履行审批手续
】
(二)】跨级次无偿划转馆藏!文献信息由国—家,图书馆无《偿划转给地方—公共图书馆的—应,当附接收方文—化和:旅游主管部门和同】级,财政:。部门同意接》收的相关《文件:由国家图《书馆按本办法第二章!规定的相应权限【履行审批手》续;由地方公—共图书?馆无偿?划,转给国家《。图书馆的《由,划出方按照本级财政!部,门规定?的处置权限履行审批!手续;?地,方公共图书馆—馆藏文献信息的【跨级次无偿划—转程序由省级文【化和旅?游主管部门、财政部!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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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—。公共图?书馆申?请馆藏文《献,。信息:无偿划?转,应提交?。以下:材料:
》 (:一)无偿划转申请文!。件及馆内决》策,文件;
!(二)拟无偿—划,转文献信《息,清单及相关文献信息!价值凭证、购买合】同等复印件如无法】提供应按有关规【定作出书面》说明;
— (三》)事业单位国有资】产,。处置申?请表;
!(四)划出方和【划入方签署的意向性!协议;
!(五)因《本馆撤销、合并、】分立、改制》。。而移交馆藏文献信息!。的需提供撤销、合并!、,分立、改《制的批文;
—
(六【)其他相关材料【
第十九条 【捐赠是指《公共图书馆依照中华!人民共和国公益事】业捐赠法自愿无偿】将馆:藏文献信息》赠与合?法,受赠人的行》为
第二十条 】公共图书馆》捐赠馆藏文献信【息,应,提交:以下: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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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一)—捐赠申请文件及【馆,。内,决策文件《;,
(二】)拟捐赠文献信息】价值凭证、购买【合同:等复印件如无法提】供应按有关规定作出!书面说明;
】 , (三)事—。业单位国《有,资产处置申》请表;
《
》(四:)对外?捐赠报告包括捐【赠事由、《方式:、责任人、拟捐【赠文献信息清单、捐!赠文献对本馆的【影响分析等;
! , (五《)其他相关材—。。料
?第二十一条 捐赠】应当依据受赠方【出具的?。本级财政部门或【文化和旅《游主管部《门统:一印(监)制的捐赠!收据或者捐》赠文献交接清单确认!。
第二十》二,条 接受捐赠的【公,共图书馆应及—时办理入账手—续,并报本级文》化和旅游主管部【门备案?
第二十三—条 :受赠人不《得将受赠文献信息用!于,营利目的接受捐赠】的,机构终止《运行:时应当依法妥善【处,理受:赠,文献信息
第【二十四条 公共【图书馆以无》偿划转或捐赠—。方式处置馆藏文【献,信息应当优先选择】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!、边:疆地区和欠发达【地区的?图书馆作为》无,偿划转或捐赠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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