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章 任务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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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生】态环境部《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!境,损害赔偿制度会同】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!城乡建设《。部、水利《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!家,林草:局等:相关部门负》责,指导生?态环境损《害的调查、鉴定评】估、修复方案—编制、修复》效果:评估等业《务工:。作科技?部负责指《导有关生态环境【损害鉴定评估技术】。研究工作公安部负责!指导公安机关依法办!理,。涉,及生态环境损害【赔偿:的刑事?案,件司法?部负责指导有关环】境损害司法鉴定【管理工作财政—部负责指导》有关生?态环境损害》赔,。。偿资金管《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!。委会同?生,态环境?部开展环境健康问题!调查研究《、环: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与!风险评估市场监管】总局负责《指导:生态环境损》。害鉴定评估》相关的计量和标准化!。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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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【人民法院、最高人】。民检察?院分别负责》指导生态环境损害】赔偿案件的审判【和检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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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省级】、市地级党委和政】府对本地《区,的生态?环境损害赔偿—工作负总《。责应当加强组织领导!狠抓责任落》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!赔偿工作稳妥—、,有序进?。行党委和《政府主?要负责人应当履行】生态环境损》害赔:偿工作第一责—。任人职责《;党委和《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!员应当根据工作分】工领导?、督促有关》部门和单位开展生态!环境损害赔偿—工作
】各省级?、市地级党》委和:政府每年应当—至少听?取一次生《态环境损害赔—。偿工作情况的—。汇报督促推进生态环!境损害赔偿工—作建立?严,考核、硬约》。束的工作《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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