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章 任务《分工
—。第,。十三条 生态—环境部牵头指导实施!生,态环境?损害赔偿制》度会同?自然资源部、住房】和城乡建设部、水】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】、国家林草局等【相关:部门负?责指导生态环境损害!的调查、鉴定评【估、修复方案编制、!修复效果评估等业】务工作科技部负【责指导有关生态环】境损:害鉴定评估技术研】究工作公安部负责】指,导公安机关》依法办理涉及—生,态环境?损害赔?偿的刑事案件司法】部负责指导有关环境!损害司法鉴定管【理,工作财政部负责指导!有关生态环境—损害赔偿资金管理】工作国家卫生健【康委会同生》态环境部开》展环境健康问—题调查研究、环【境与健康综合—监测与风《险评:估市场监管》。总局负责指导生【态环境?损害鉴定评》。估相关的计量—。和标准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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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【人民法院、最高人】民检:察院:分别负责《指导生?态环境损《害赔:偿案:件的审判和检察工作!
第十四条 省级!、市地级党委和政府!。对本地区的》生态环?境损害赔偿工—作,负总责应当加强组织!领导狠?抓责任?落,实,推进生态环境—损害赔?偿工作稳妥》、有序进行党—委和政府主》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生!态环境损害赔偿工】作第一责任人职【责;:党委: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!。成员应当《。根据工作《分工领导、督—促有:关部:。门和单?位开展生《态环境损害赔—偿工作
》 ? 各省级《、市地级《党委和?政府每年应当—至少听取《。一次:生态环境损害—赔偿工作情》况的汇报督促—推,进生态环境损害赔】偿工作建立严—考核、硬约束的工】作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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