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联合调度运用计】划
第—八条 实《施控制性《水工程联合调度应当!制定:联合调度运》。用计:划
? : 联合《调度运用《计划由长《江水利委《员会组织长江流域有!关省级?人民:政府水行《。政主管部门》编制:征求相关部》门、单?。位以及控《制性水工程运行【管理单位意见后【报水利部批准—
第九条 编【制联合调度运—用计划应当统筹【控制性水工程调【。度,规程和运行状况依】据经批准《的长江防《御洪水方案》、长江洪水调度方案!、水:量,。分配方案、》水资:源调度方案、用水】。总量:控制指标《。。、生态流《量(水位)》控制指?标、应急《水量调度预》。。案等与跨《流域引调《水工程年度》调度计划相协调【
第十《条 联合调》度运用计划主要【包括以下《内容
— (一《)纳入?联合调度的》控制性水《工程名录;
】 (二)—防洪、水资》源、生态等调度【的原则?、,。目,标,和调度方《案;
《 ? (三)水》库、河道湖泊—、,蓄滞:洪区、?泵站、水闸》、引调水工》程等的调度方式【和调度?管理权限;
!。 (?四)监测计》量、信息报送和【共享要求等》
第十一条 经】批准的联合调度运】用计:划是开展控》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!的基本依据长江水】利委员会、长—江,流域有关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门、—。控制性水《。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必!须严:。。格执行
《
第十二条 控制性!水工程运用条件等】发生重大变》化,时联:合调度运用计划应】当及时作出调整【
遇到】特,殊情况不能按照联合!调度运用计划—实,施调:度时由地方负—责调度的省》级水: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!调整方案报长江水】利委员会同》意后实施《;由长江水利委员会!负责调度的》长江水?利委:员会应当及时提【出调整方案》报,水利部同意后实【施;涉?及水利部调度—。权限的?按,照程序报批后实施】
第十三条 【控制:性水工程运行—管理单位应当依据联!合调度运用计划【和,。水工程运《行调:度,规程等结合当年【水工程运《行状况?和雨情、水情、咸】情等情况编制水【工程年度调度—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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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控》制性水工程存在病险!。的运行?管,理单位应当对水工】程汛期调《度运用?制定针对性的—年,度汛期调度方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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