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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章 联合【调度:运用计划《 , ?第八条 实施控【制性:水工程联合》调,度应当制定联合调】。度运用计《划   》  联合调》度运用计划由长江】。水利:。委员:会组织长江》流,域有关省级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编《制,征,。求相关部门、单位】以及控?制性水工程》运行管?。理单位意见后报【水利部批准 第】九条 编《制联合调《度运用计划》。应当统筹控制性【水工程调度规程【。和运:行,状况依据经》批准的长江防御【。洪水方案、长江【洪水调?度方案、水量—。分配方案《、水资源《。调度方案、》用水总量《控制指标、生态流量!(水位)控》。。制指:标、应急水量—调度预?案等:与跨流域引》调水工程年》。度调度计划相—协调 第十条【。 联合?调度运用计》划,主要:包括以下《内容 《    (一)纳】入联合调度的—。控制性水工程—。名录;?     —(二:)防洪?。、水资源、生态等】。调度:的原则?、目标和《调度方案;  】   (《。三)水库、》河,道湖泊、蓄滞洪【区、泵站、水闸、引!调水工程等》。的调度方式和调【度管理?权限;     !(四)?监测:计量、信《息报送?和,共享要求等》。 第十一条— 经批?准的联合调》度运用计《划是开展控制性水工!程联合调度的基本】。。依据长江水利委员会!、长江流域》有关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、控制?性水工程运行—管理单位必》。须,严格执行 第【十二条? 控制性水工—程运用条件等发生】。。重大变化时联合调】度运用计划应—当及时作《出调整?。     遇到】特殊情况不能按【照联合调度运—用计划实《施,调度时由地方负【责,调度的?。。省级水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应当及时—。。提出调?整方案报长江水利】委员会同意后实施;!由长江水利》委员会负责调—度的长江水利—委员会?应,当及时提《出调:整方案?报水利部同意后【实施;?涉及水利《部调度权限》的按照?程序报?批后实施 —。。第十三条 控制【。性水工程运》行管:理单位应当依—据联合调《度,。运,用计划和水工程运行!调度:。规程等结合当年【水工程运行状况和雨!情、水情、咸情【。等情况编制水—工程年度调度方案】     —控制性?水工程存在》病险的运行管—理,单位:应当对水工程汛期】调度运用制定针对性!的年度汛期调度【方案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