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三章 经营者集!中审查
【第二十二《。条 市场监管总【局应当自受理之【日起:三十日内对》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!行初步审查作出【。是否实施进一—步审查?的决定?并书面通知申报人】
: ,。 市场》。监管总局决》定实:施进一步审查—的,应当自决定之日起】九十日内《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!止经营者《集,中,的决定并《。书面通知申》。报人符合反》垄断法第三十一【条第二?款规定情形的市场监!管总局可以延长本款!规定的审查期限最长!不得超过六》十日
《第二十三条》 在审查《过程:中出现反垄断法第三!十,。二条规定情形—的市场监管总局可】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!者集中的审查期【限并书面通知申报人!审查期限自决定作】。出之日起中止计【。算
? , ?自中止计算审查【期限的情形消除之】日起审?查期限继续计算【市场:监管总局应当书面通!知,申报:人
第二十四条】 ,在审查过程中申报】人,。未按照规定提—交文件、《。资料导致审查工【作无:法进行的市场监管】总局应当书面通知申!报人: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申!报人未在规定期【限内补?正的:市场监管总局可【。以决定中止计—。算审查期限
【 申报—。人按要求提交文件】、资料后审查—期,限继续计算
【。第二十五条 在【审,查过:程中出现对经营【者集中审查具有重大!影,响的新情况》。、新事实不经核【实将导致审查工【作无法?进行的市《场监管总局可以决定!。中止计算审查期限】
《 , ,经核实审查工作可】以,。进行的审查》期限继续《计算
第二十六】条 在市《场监:。管总局对《申报人提交的附【加限:制性条件《承诺方案《进行评估阶段申【。。。报人提出中止—计,算审查?期限请求市场监【管,总局认?为确有必《。要的可以决定中【止,计,算审查期限
—
对附加】限制性条件承—诺方案评估完—成后审查《期限继?续计算
》。第,二十七条 在—市场监?管总局?作出审查决定—。之,前申:报人要求撤》回经:营者集中申报的应】当提交书面申—请并说明理由经市场!。监管总局同意申报】人可以撤回申报
】。
集中【交,易情况或者相关市场!竞争状况发生重【。大变化需《要,重新申?报,的申报人《应当申请撤回—。
》 撤回经营者集中申!报,的,审查程序终止市场监!管总局同意撤回申】报不视?为对:集中的批准
第】二十八条 在审【查过程中市场—。。监管总局根据审查工!作需要可以要求【申报人在规定期限】内补充提《供相:关文件、资料—就申报有关事项与申!报人及其代理人进】行沟通
— 申报人可【以,主动提供有》助于对?经,营者:集中: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!的有关文《件、资料
—第二十九《条, 在审查过程中参与!集中:的经营者可以通【过信函、传》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!向市:场监管总局》就有关申报》事,。项进行书《面陈述市场监管总局!应当听取
—。第三十条 在—审查:过程中市场监管总】局根据审查工作需要!可以通过书面征求】、座谈会、论—证会:、问卷调查、委托咨!询、: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!有关政府部门—、行业协会、—经营者、消费—。者、专家学者等单位!或者个人的意见
】
第:。三十一条 》审查经营者集中应】。当考虑下《。列因素
!(一:)参与?集中的经《营者:在相关市《场的市场份额—及其对市场的控【制力;
— (二)—相,关市场的市》场集中度;
! , (三)经》营者集中对市场进】入、技术进步的影】响;
(!四)经营者集中对消!。费者和其他有关经】营者的影响;
】 ? (五)经营—者集中对《国民经济发》展的影?响;
】(六)?应当考?虑的影响市场竞争】。的,其,他因素
第三十】二条 评估经—营者集中《的,。竞争影响《可以考察相关—经,。营者单独或者共同排!除、限制竞》争的能力、》动机及可能性
! 集中涉及【上下游市场或—者关:联市场的可以考【察相关经营者利用在!。一个或者《多个:市,场的控制力排除、限!制其他市场竞争【。的能力、动机—及,可能性
第三【十三条? 评:估参与集中的经营】者,对市场?的控制力可以考虑】参与:集中的经营者在相】关市场?的市场份额、—产品或者服务的替】代程度、《控制销?售市场或者原—材料采购市场的能】力、财?力,和技术条件、掌握】和处理数据》的能力以及》相,关,市场的市场》结构、其他经营者】的生产能力、下游客!户购买能力和转【换供应商的能力、潜!在竞争者进入的【抵消效果等因素【
评【。估相关?市场的?市场集中度可以考】虑相关市场的经【营者数量及市场【。份额等?因,素,
第三《十四条 评估经营】者集中对市场进入】。。的影响可以》。考虑经营者》通过:控制生产要》素、销售和采—购,。渠道、关键》技术、关键》设,施、数据等方式【影响市场进入的情况!并,考虑进入的可—能性、及时性和充分!性
》 , 评估经营者—集中对技术进—步的影响可》以,考虑经营者》集中对技术创新动】。力和:能力、技术研发【投入和利用、技【术资源整《合,等方面?的影响?
第三《十五条 评估经营】者集中?对消费者的影—响可以?考虑经营《者集:。中对产品或者服务】的数量?、价格、质量、【多样化?等方面的影响—。
,
, 《评估:经营者集中对其他有!关经营者的影响【可以:考虑经营《者集中对同》一相关市《场、上下游》市场或者关联市【场,经营:者的市场进入、交】易机会等《竞争条件的影—响
第《三十:六条 评估经营者】集中:对,国民经济发展的【。影响可以考虑—。经营者集中对经济效!率、经营规》模及其对相关行【业,发展等?方面:的影:。响,
第三十》七条 ?评,估,经营者集中的—竞,争影响还可以综合考!虑集中?对公共利益的影响、!。参与集中的经—营者:是否为濒临破产的企!业,等因素
《
第三十八条— 市场?监,管总局认为经营【者集中具有或者【。可能具?有排除?、限制竞争效—果的应当告知申报】人并设定一个允许】参与集中的经—营者提交书面意【见的合?。理期限?
《 , ,参与集?。中的经营《者的:书面意见应》当包括相关事实【和理:由并提供相应证【据参与集中的经营】者逾期未提交书面意!见的视为无异议
!第三十九条 为【减少集中具有或者可!能具有?的排:除、限制《。竞,争的效果《参与:。集,中的经营者可以向市!场监管总局》提出附?加限制性条件承诺】方案
《 : 市场监管总局应!当对承诺方案的有效!性、可行性和及【时,性,进行评估并及时将】评估结果通知申报】人
《 : ,市场监管总》。局认为承诺》方案:不足以减少》集中对竞《争的不利影响—。的可以与参与集中】的经:营者就限制》性条件进行磋商要】。求其: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其!他承诺方案
第】。四,。十条 根据经营者集!中交易具体情况限制!性条件可以包括【如下:。种类
】(一)剥离有形资】产,知识产权、数据等】无形资产或者—。相关权益(》以下简称剥离业务】)等:结构性条件;
】 (》二)开?放其网络或者平【台等基础设施、许】可关键技术》(包括专利》、专有技术或者其】他知:识产权)、终止排他!性或:者独占性协议—。、保持独立运营、修!改平台规则》或,者算:法、承诺兼容或者】不降低互操作—性水平?等行为?性条:件;
】(三)结构性条件】和行为性条》件相结合《的综合性条件
【
: 剥离业务【一般应当《具有在相关市场【开展有效竞争所【需要的所有要素【包括有形资产—、,无形资产、股—权、关键人员—以,及,客户协议或者—供应协议等》。权益剥离对象—可以是参与集中【。经营者?的子公司、分支【机构或者业务部门等!
第四十一—条 承诺方案—存在不?能实:施的风险的参与集】中的经营《者可以提出备选方案!备选方案应当—在首选方案无法【实施后生效》并,且比首选《方案的条件更为严】格
?。 承诺方案】为剥:离但存在《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!集中的经《营者可以在承诺【方案中提出特定买】方和剥离时》间,建议
—。 (一)剥离【存在较?大困难;
》
, (二)剥】离前:维持剥离业务—的竞争性和可销【售性存在较大—风,。险;
》 (三)买方】身份:对剥离业务能否【恢复市场竞》争具有重要影响;
!。。
(四【)市场监管总局【认为:有必要的其他情形
!
第四十二条 对】于具有或者》可能具有排》除、限?制竞:争,效果的经营者集【中,参与:集中的经营》者提出的附加限制】性条件承诺方—案能够有效》。减少集中对》竞争产生的不—利影响的市场监管总!局可以作出附加【。限制性条件批—准决定
!参与集中的经营【者未能在规定—期限内提出附—加限制性条件承【诺方案或者所提【出的: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!少集中对《竞,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!市场监?管总局应当》作出禁止《经营者集中的—决定
第》四十三?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发现未《达申报标准》但具有或者可能具】有排除、限制竞争效!果的经营者集中【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!。书面反映并》提,供相关事《实和证?据
《。 市场监管总局!经核查对有证—据证明未达》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!中,具有或者可能具有】排除、限制竞争效】果的依照本规—定第八条《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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