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】章 穿(跨)堤建】。筑物:。管理
第【四十七条《 新建、改》(扩)建、拆除穿(!跨)堤建筑物—等涉河建设》项目应?按涉河建设项目【。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!续并接受上》级主管部门和堤【防,管理单位的监督【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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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 【需开挖?或下穿?堤防:施工的项目开—。。工前:应征得堤防管理【单位同意并在汛前完!成施工将堤防恢复至!原状保证《堤,防的完整性和安【全性汛前完成—确有困难的》应制定安《全度汛方案落实安全!度汛措施安全度汛】方案应报涉》河建设项目审批【单位和堤防主—管,。。部门审核备案—
第?。四十九条 堤防【管,理单位与《穿(跨)《堤建筑物《管理:单位应明确双方管】理的边界《、内容、《要求、责任等并强】化穿(跨)堤—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!位的管理确保—工程:安全运行
第五】。十条 堤防管—。理单:。位应加强《对穿(跨《),堤建筑物堤段的监】督检查?对可:能危害堤防安—全,的问:题应及?时通:。知穿(跨)堤—。建筑物管理》单位进行处》理
第《五十一条 》。穿(跨)堤建筑物管!理单位应在相关堤】段,。设置必要的》安全监?测设施定期开展检】查监测和维修养护】工作制定《应急处置方案对【发,现影响堤《防工程安全的问题应!立即通?报堤防?管理单位及时—进行处?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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