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第二章 机构—设,立、变更与终止 ! 第五《条 设立汽车—金融公司《法人机构应具备下】列条件  —   (一)有符】合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公司?法,。和国家金融》监督管理总局—规定的公《司章:程;:  ?  : (二)有符合本办!法规定的出资人;】     (【三)有符合本办法规!。定的注册资》本;     】(四)有符合任【职资格?条件的董事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】熟悉:汽车金融业》务的合格从业—人员;?    》 (:五)建立了有效的公!司治理、内部控制】和风险管《理体系?; ?    (六)【建立了与业务—经,营和:监管要求相》适应的信息》科技:架构具有《支撑业务经》营的必要、安全且合!规的:信息系?统具备保障业务【持续:运营:的技术与《措施; 》    (七)有与!。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!业场所、安》全,防范措?。施和其他设》施; ?  : ,  :(八:)国家?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!定的其他审慎性条】件 第六》条,。 汽车金融公司的】出资人为中国境内】外依法设立的非银行!企业:法人其中主》要出资人须为汽车整!车制造企业或非银行!金融机构   】  前款所称主要出!资人:是指出资数额最大且!。出资额?不低于拟设汽车【金融公司《全部股本30%的出!资人 《    《汽车金融公司出资】人中至少应》当有1?。名具备5年以—上,丰富:。的汽:车消:费信贷业务管—理和风?险控制经《验,或,为,汽车金融公司—引进合格的专—业管理团队其中至少!包括1名有丰富【汽车金融《从业经验的高—级,管理人员和》。1名:风险管理《专业:人员 第七条【 非金融《机构作为汽车金融】公司出资《人应当具《备以下条《件     【(一)最近》1个会计年度营【业收入不低于5【00:亿元人民币或等值】。的可自由《兑换货币;作为【主要出资人的还【应,当具有足够支—持汽车金融业务发】展的汽车产销规【模     (二!)最:近,1个会计年度末【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!的30%;作—为汽车金融公司控股!股东:的最近?1个会计年度末净】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!40%?     (【。三)财?务状况良好且最【近2个?会,计年度连续盈利;】作为汽车金融公司控!股股东的《最近3个会计—年度连续《盈利     (!四)入股《资,金为自有资金不【。得以借贷资金入股】不得以他《人委托?资金入股《   《  (五)权—益性:投资余额原》则上不?得,超过本企业》净资产的50%(】含本次投资》金额);作》为,汽车金融公司控股】股东的权益性投【资余额原则上不得】。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!。40%(含本次投资!金额)?。;国务院规定的投】资公司和控股公司】除外 ?   ?  (六)遵守【注,册地法?律近2年无重大违】法违规行为   !  (七)主要股东!自取得?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!得转让所持》有的股权承》诺不将所持有的汽车!金,融公司股权进行【质押或设立信托【并在拟设《公司:章程中载明 —。    《 (八)国家金融】监督管理《总局规定的其—他,审慎性条件 — ,    前款第【(一)、(二)、(!三)、(五)项涉及!的,财务:指标要求均为—合并会计报》表口:径 第八条 非银!行金融机构作为【汽,车金融公司出资人】除应具备第七条【第(四)、(六)】、(七)项》规,定的:条件:外还: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!     (一)注!册,资本不?低于3亿元》人,民币或等《值的可自由兑换【货币 《    《(二)具有良好的】公,。司治理结构、内【部控制机制和健【全,的风险管理体系;作!为主要?出资人的还应当具】有5年?以上汽车消费信贷】业务管?理和风险控制经验】     (三】)财务状况良好最近!2个:会计年度《连续盈利    ! ,(四)权益性投资】余额原则上不得【超过:本企业?净资产的50%(含!本次投资金额—),     —(五)满足所—在国家或《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!监管要求   】  前款第(三)】、,(四)项涉及的【。财务指标要求—均,为,。合并会计报表—口径 第九—条 汽车金融公【司注册?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!0亿元?人民币或等》值,的可自?由兑换?货币:注册资本为一次【性实缴货币》资本  》   国家》金融监督管理总【局可以根据》汽车金融业务发展】。。情况及审慎》监管需要调》高注册?资本的最低限额 !第十条 汽车金融】公司可以《。在全:。国范围内开展业【务未经?国,家金: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!汽车金融公》司不:得设立分支机构 !第十一条 经国家】金融监?督管理总局批—准,。汽车:金融:公司:可以:设立:境外:子公司具体》。设立条件、》程序及监管要求【。由,国家金融《。监督:管理总局另行制定】 第十二》条 国家《金融:监督:。管理总局对汽—车金融公司董事和高!。级管理人《员实行任职资—。格核准?制度 第十三条】 汽车金融公—司有下列变》更事项之《一的应依据有关行】政许可规《定报国?。家金融监督管理【总局或其派》出机:构批准   【  (一)变更【。公司:名称; 》 , ,  (二《)变更公《司注册资本;  !。   ?(三)变更住所或】营业场?所;     (!四)调整业务范围;!     —(五)?变更:股权或调整股权结】构;   —  :(,六,)修改章程; 】  :  (七)》变更: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!人员;   【 , ,(八)合并或分立;! :    (》九)国家金》。融监督?管理总?局规定的其他变更】事项: , 第十四条 —汽车金?融公司有以下情况】之一的?经国家金融监—督,管理总局批准后可以!解散  》   (一)—公司章程规定的【营业期限《届满或公司章程【规定的其他》解散事由出》现时; 》    (二)股】东会议?决定解?散;  》   (三)因公】司合并或《分立需要解散—;     (】四)其他法定事由】 第?十五条 汽车—金融公司有以下【情形之?一的经国家金融监督!管理:总局批准可向法院申!请破产?     —(一)不《能清偿到期》债务并且资产不足】以清偿?全部债务或》明显缺乏清偿—能力自愿《或应其?债权人要《求,申请破产《;    — (:二)已解散但—。。未,。。清算:或者未?清算完毕依法负【有清算责任的人发现!汽车金融公》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!务应当申请破产 !。第十六?条 汽车金》融公司因解》散、依?法被撤销或被宣告】破,产,而,终止的按照有关法律!法规办理 —第十七条 》汽车金融公司的设】立、变更、终止【和,董事及高级》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!准的行政许》可程序按《照国:家,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!关规定执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