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! 节:约保护与开发利用】 第》九条 设《。区的市级《、县级行政》区,域内地下《水取水总量不得超过!省,、,自治区、直》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!会同本级自然资【源,等有关部门》制定经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:市人民政《府批准后下达实施】的,地下水取水总—量控:制指标    】 超采区地》下水水位控制—。指标的制定应—统筹考虑不同来水情!。况以及?。地下水水位变化可】能引起的地下水污】染、:生,。态和地?质环境影响》     水【利部负责组织制【。定地下水取水总量】控制指标和地下水】。水位控制指标确定】技术:标准流域管理机【构对流域内属于同一!水文地质单元的相邻!省,、自治?区、直辖《市,。的地:下水取?用水总量控》制指标和《地下水水位控制指】标协商确《定情况予《以指导和监》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根,据管理工作需要【编,制地下水取》。水总量控《制、水位控制—管理方案 第【十条 县级以—上,人,民政府下达的地【下水取?水总量控制指标和】地下水水位控制【指标应?作为:地下水目标责任【。制、考核评价、地】。下水取水许》可管理和地下水【超采综合治理的【重要依据    ! 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会同同级】自然资源主管—部门:对指:标实施情况》进行监测流域管理机!。构对流域管理范围内!有,。关省: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的指标实《施情况进行》监督管理 》 第十一条 不符】合地下水取水总量控!制、地下水水位控制!要求的地《。区应当暂停审批【新增取用地下水【开展本行《政区:域内地下水取水【工程布局《。分析评估及优化调】整制定区域》地下水取水总量压减!方案逐步《削减地下水》取水量?限期整改 第十二!条 取用地下水【。的取水?许可证有效期届满】需要延续的》取水许可审批机关】应当对?原审批的许可取水】量、实际取》水量、?节水水平、当地水资!源供需状况等情况进!行评估有地》下水管?理条例第《二十五条规定的【六种情形之一的【不予延续  【   地下》水管理条例实施【前已取得取水许可】证,但不:。符合地下水》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】条,规定的有《管,辖权的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责—令限期整改》逾期整改《不到位的不予延【续 第十》三条 以《监,测、勘探《为目的的地》下水取水工程—不需要申请取水许】可,建,设单:位应当于施工前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备《案     备】案应:当包括以下材—。料   》 , (一)取水—单位或者个人的法】定身份?证明文?件;  》   (二)取水工!程,建设方案《;  《   (三)—水文:地质条件《。;    — (四)取水地点】、取:水的目的; —   ?  (五)取水的起!。始时间、取水量; !     (六)退!。水地点、退水方【式、退水量; 【 , ,   (七)防【止对地下水》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!;     (八!)水利部规定—的其他事项 第十!四条 ?。建设需要取水的【地,热能开发利用项【目应开展水资源论证!向具有管理》权限的水《行政主管《部门申领取水许【可 第《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地》下水备用水》源取用?水,管理制定《应,急预案明确应—急备用水源取水【情形、取水量—、取水用途》、取水?地点、取水层位、】保护和管《理措施等   】  应急备》用水源取水工程【应当依法办理—取水许可《手续按要求安装【计量设施定》期,维,护应急备用水源应】当建立完《整详细?的维护、运行—、用水记录》台账:    》 应急备用地下【水水源?结束使?用,后应:。当立即?停止取水经当—地水行政主》管部门检《查后:按要求?封存或热备   !  不得《擅自:将应急备用》水源转为常态化【。取水确有必要—将应:急备用水源转为【常态化?取水的应按照有关规!。定重新申请》取水许?可 第《十六条 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定期组织开展本行】政区域内地下—水取水工《程,核查根据其使用情况!按在:。用、封填、应—急,备用(封存)、应】急,。备,用(热备)等进行分!类登记并《按,要求:纳入相关信息—系统对不符合—管理要求的取水工程!应责令整改》或关停 》第十七条 县级以】。上地方人民政府【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应当:加强地下水超—采区内自备井管理建!立自备井台》账提出应予关—停清单制定限期【关停计划并定期【开展核查 》 第十八条》 地下水取水工程报!废、未建成或者完】成勘探、试》验任务的工程所有权!人或管理单》位,应当在停止取水、施!工或者勘探、试验】。任务结束之日起【1,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!关标准规范实—施地下?水,取水工程封存或封】。填并到当地水行政主!管部:门登记?     对【年久失?修、地?下水质量较》差的取水工程应当】永久封填并按要【。求及:时注:销取水许可》证;:对条件?尚好、?水质水量有保证的】取,水工程?。经有管辖权的—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同意后可封存—。。。备,用县级以《上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应建立地下水封【存备用取水工—程启用制度》确保在特殊情况下】按照规定程》序启:用 第十九条 】采矿疏干排》水管理应《。纳,入区域地下水保【。护利用规划 —     》除为保障矿》井等地下《工程施工安全和生】产安全必须》进行临时应急取【(,排)水外开采矿【产资源或者建设地】下工程需《要疏干的地下—水量达到规模的【应当依法申请取【水许可取(排—)水纳?入区:域地下?水取水?总,量控制指标疏干排】水量规模《由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制!定、公布《     开采】矿,。产资源或者》建设地下工程的单位!和个人应当优先利用!疏干水作为》生产用水对》能利用?而不利用的有管辖权!的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《当对其提出限—期整改?;对充分利用后仍有!剩余且确需外排的】。。疏干水应经处理满】足,相,关管理要求后排【放需设置入》河,排污:口,的应依法办理入【河排污口设置审【批手续  —  : ,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!程施工安全》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!临时应急取(排)水!应按要求《向有管辖权限的【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备案】材料包括   】。  (?一)取水单位或【者,个人的法定身份证】明文件; —    (二)取水!地点、取《水的:目的、取水方式【、取水的《起始时间、取水【量等;    】 (三?),取水水质、》退水地点、退水方式!、退水?量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