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章 调查评价与【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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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水行政、》自,。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!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!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!评,价工:作地下水资源调查】评价可开展年—度调查评价和周期调!查评价周期调查【评价中地下水超采治!理地区可每五年开展!一次其他《。地区可每十》年开展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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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应按】照,本级人民政府和上】一级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部署会同同级自】然资源部门编制地下!水保护利《用规划依法履—。行征求意见、论证评!估,等,程序:。并报告本级人—民政府?。或其授权的部门后】向社会公布并—报上一?。级人民政府》。水,行,政主:管部门备案
! 省级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编【制的:地下水保护利用规】划应征求所涉—流域管理机构的意】见
》 地?下水保?护利用规划》需,。。要修订的按原—程序批复实》施
第六条 【地下水保护利用【规划应当服从水【资源综合规划—、流域综合规—划和上一级地下水保!护利用规划地下水】保护利用规划应【包括地下《水资源及其开发【。利用现状、》区域水文地质条件】、存在问题、—地下水保护利用目】标、主?要任务和措》施等对辖区地—下水合理利用、有效!保护及治《理修复等作出系统】部署
】。地下水保《护利:用规划一经批—准必须严格执行【确需修?改的按照规划编制】程序报原批准机关】批准
第七条 】区域经济和》社会发展规划—、国土空间》规划、重大建设【项目:的布局?等开发利用》地下水应当》。与,。地下水资源条件【、,地下水保护要—求相:适应区域工业、【农业、畜牧业、【林草业、市》政,、能源、交通—运输、?。旅游:、自然资源开—发等专项规划涉及】开发利用地下—水的:内容应?。当,与地下水《保护利用规划相衔】接
— 区域工业、农业、!畜牧业、《林草业、市政、能源!、交:通运输、旅游、自】然资源开发》等专项规划和开发区!。。、新区规划等涉及地!下水开?发利用的应当进行】规,划水资源论证对地下!水需水规模及其合】。理性、水资源配置】。方案的可行性和可】靠性、对地下—水环:境和重要《生态系统《的影响?等进行分析评估提】出论证意见和规划】优化调整的建—议,
:第八条 水》利部会同自然资源】部等部门制定—地,。下,水,储备有?关制度、标》准、规程规范
】。 , 县级》以上:地,方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会同本级】人民政府自然资【源等主管部门—明确地下《水储备?布,局,划定储备范围—明,确储备?含水层位、》储备量及水质状况制!定动用地下》水储备预《案
特殊!干旱年份以及重大】突发事件时动用地】下水储备应由县【级以上地方》人,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报本—级,人民政府批准后实】施并报上一级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及流?域,管理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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