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六章 解除羁押【
第二—十六条? 被羁押人员有下】列情:形,之一的遣《返机构?应当立即《解除羁押
【 ?(一)办案部门决定!。。解除对其拘》。留审查的《;
》 (二)拘留审】。查期限届《。满的;
》 ? (三)拘留审查】决定被撤销》的;
【 (:四)遣?送出境决定被—撤销的
《
第:二,十七条 被羁—押人员有下列—情形之一《。的遣返机构应当解除!羁押并移交办—案部门
【 (一)》。。办,案,部门自行执》行遣返的;
! (二《)被依法决定行政拘!留的;
】 ,(三)?被依法决定》。执行刑?事强制措施的—;,
(四)!涉及其他案件需要移!交的
— 移?交被:羁押人员时遣返机构!应当与办案部门履】行交:。接手续
第二十】八条 ?对被决?定,遣送出境、驱逐出境!的被羁押《人员具备执行条件时!。应当立即《解除羁押《并执行遣返
第二!十九条? 解:除羁:押的应当向》被羁押?人员出?具解除羁押》证明书返《。还代为保管的本【人,财物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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