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六章 监督检查
】
第二十二条 !水利部?。组,。织流域管理机构分】省,对中小河流》。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!导省: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对检查【发现:的,。问题建立《台账明?确责任单位和—责任人提出整改意】见和完成时限并督】促完成整《改
?第,二十三条 》各,省、计划单列市及新!疆生产建设兵团【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应加强【对管辖范围内—中小:河,。流治理及项目的监督!检查:包括项目前》期工作、年度任务、!建设管?理、质量安》全、:安全度汛、信—息报送、项目验收、!治理任务《销,号等对检查发现的问!题,应,督促项目《法,人及:相关单位及时整【改对整改不力的可根!。据情节轻《。重依法依规对相关单!位和责任人》实施责任追究并按照!有关规定纳入水利建!设市场?主体:。不,良行为记录》信,息加强信用》监,管
:
第二十四条 【水利部将中小河流】治理逐河《流治:理实:施、年度治理—河流及项目备案、】年度治?理任务及投资—完成情况《作,为水利发展资金绩】效评价的重要—内容与下一年度任务!安排挂钩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