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! 调控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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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粮食行政《管理部门应当—建立健全粮食流【。通统计和信息发【布、粮食供需—。。平衡调查体系—制度对粮食生产【、储备?、流:通和消费环节进行统!计调查?和分析
第三!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:府粮食行政管—理部门应《当会同价格》等有关部《门对本行政区—域内的粮《食市场进《行监测、分析—。和预警及时提出粮食!。市,。场调:控措施
第三!。十二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应当建立粮食—。风险基金并列入同级!财政预算财政部门】应当按照粮食风险基!金,管理的有关》规定:及时、足额拨付补贴!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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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省级粮食》风险基金规模按【照国家核定的规【模确定?市、州和《县,级粮食?风险基金规模由同】级人:民政:府粮食行《政管理部门会同【财政部门确定并【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!
粮!食风险基金》管理办法《由县级以《上人:。民政府粮食行政管】理部:门会同有关部门制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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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【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低!保季节?性缺粮户《和,受灾村(居)—民粮食救助保—障制度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民?政、财?政、粮食等部门应当!根据各自《职责做好资金、粮】源的筹措和》救助保障工》作
《 第三十四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,府应:当,建立粮食监督—检查综合协调机【制有关部门》应当加强沟通、密】切配合依法行使【职权:加强对本《行政:区域内粮食生产、储!备、流通《和消费环节》。的监督检查
【 第?三十五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粮,食行政管理部门【。应,当会同有《关部门制定》本行:政区域内的》粮食应急预案报本级!人民政?府批准并报》上一:级人民政府粮食行】政管理部门备案
! 发【生重大自然灾—害,、突:发公共?事件或者其他—因素引发粮食市场异!常波:动和供求失衡时粮】食行政管《。理部:门应当及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!告按照?规定提请《启,动,。粮食应急预》案
第—三十六条 粮食【。。应急预案启动—。后粮食经营》者应当按照政府要求!承担应急任务服从】政府的统《一安排和调度—保证:应急工?作的需要
! 粮食经—营者因承担粮食应急!任务遭受损失的下】达粮食应《。急任务的人民政府应!当依法给予补偿
! 第三十七条 】当粮食价格显著上涨!或者可能显著—。上涨:时,由县: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价:格主管部《门会:同粮:食行政?。管理部门按》照,程序报经省人—民政府?批,准依法采取价格干预!措施稳?定市场粮《食价格保护粮食【生产者、经营者、】消费者的利益
】 》 实:施价格?干预措施情形—消除后由县级—以,上,人民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按照程序】及时报经省人民政】府批准?宣布解除价格干预措!施
?第三十八条 在执】行国:家粮食最低收购【价政策时《由,省人: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!收,购企业组织收—购所购粮食主—要用于?充实地方政府—储备粮受委托企业】应当执行国家—质量标准和等级差】价等收购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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