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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章 调控保—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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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。十条 县《。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,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】。应当建立健》全粮:食流通?统计和?信息发布、粮食供需!平衡调查体系制度对!粮食生产、储备【、流通和消》费环节进行统计调查!和分析
》 第三十》一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粮食—。。行,政管理部门》。应当会同《价格等?有关部?门对本行政区—。域内的粮食市场进】行监测、分》析和预警及时提【出粮食市场调控措施!。
《第三: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:府应当建立粮—食风险基金并列入】同级财政预算—财政部门应》当,按,照粮食风险》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!及时、足额拨付补贴!资金
》 省—级,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按!照国家核定》的规模确《定市、州《。和县级粮食风险基金!规模由同级人民政府!粮,食行政管理》部门会同财》政部门确定并—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!
: 》 粮食风险基金管】理,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粮食行政管【理,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制定
》 第?三,十三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应当《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!缺粮户?和受灾村《(居)民粮》食救助?保障制度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民政、财!政、粮食等部门应当!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资!。金、粮?源的筹措和》。救助保障《工作:
第三十四】条 县级以上—。人民:政府应当建立粮【食监督?检查综合协调—机制有?关部门应《。当加:强沟通、《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!权加强对本》行政区域内》粮食生产《、储备、流通—和,消费环节的监—。督检查
— 第三十五条—。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!。行政:管理部门应当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】本行政区域内的粮】食应急预《案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并报上一【级人民政《府粮食行政管理【部门备案
—。 》 发生重大》。自然灾?害、突发公共事件或!。者其他因《。素引发?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和!供求失?衡时粮?食行政管理》部门应当及时—向本级人《民政府?报告按?照规定提请启—动,粮食应急预案—
第三十六】条 :粮食应急预案启【。动后粮食经营者应当!按照政府要》求承担应急任—务服从政府》的统一安排》和调度保证应—急工作的《需要
】 粮食经营者因承!担粮食应《。急任务遭受》损失的下达》粮食应急任务—的人民政府应—当依法给予补—偿
》第,三十七条 当—。粮食价格显著上涨或!者可能?显著:上,。涨时由?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价格主】管部门会同》。粮,食行政?管理部门按照程【。序报经?省人民政《府批准依《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!稳定市场粮》食价格保护粮—食生产者、》经营者、消》费者的利《益,
》 实施价格干】预措施情形消除后】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!照程序及时》。报经省人民政府【批准宣布解》除价格干预措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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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— 在:执行国家《粮食最低收》购价:政策时?由省人民政》府委:托有资质的收购企】业组:织收购所购粮食【主要用于充实地【方政府储备》粮受:委,托,企业应当执行—国家质量标》。准和等级差》价等收?购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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