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章【 流通保障 】 第二十四条 县级!以上: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粮食流通!基础设施建设统筹】规划:、合理布局、—科学管理支持—和鼓励发展现代化粮!食物:流 第二十五!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!粮食流通产业发展】并由:同,级人:民政府发《展改革、财政—。、粮食?等部门负责落实 ! 第二十六条 】县,级以上人《。。民政府应当鼓励多】种所有制主》体发展粮食产业化经!营提高粮食生产【和经营的组织化程度!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!、专业化《生产、社会化服务】、企业化管理—推动粮食生产经【营,一体化 《 ?第二十七条》 从事粮《食收购的《企业应当向》收购地的县》级人:。民政:府粮食和《。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!案企业名称、地【址,、负责人以及仓【储设施等信》息备案?内容发生变》化的应当及时变【更备案 《 : 第二十八条— 从事粮食收购、】加工、储《存、销?售等:。活,动的经营《。者以及饲料》、工业?用,。粮企业?应当建立粮》食经营台账并按照有!关规定向《所在:地县级以上人—民,。政府粮食行政管【理部门?报送基本《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!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!台账的期限不得少】于,三年 第二十九】条 粮食经》营,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!有关粮食质量安【全标:准和价格等规定【不得有扰乱市—。场,经济秩?序、损害消》费,者合法权益》等行: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