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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生产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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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七条: 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组织有关部》门根据国民经济和】社,会发展规划制—。定粮食生产》发展规划及》计划:并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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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: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》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!护制:度依:法对基本农田实【行保护确保耕—地保有量《提高耕?地质:量和利用率
【 第九《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采取:措施加快农》。田水利基础设施建】设加:大对粮食生产的科技!投入鼓?励研究和推广应用先!。进的科学技术—培养粮食科技—。推广:人员稳定、提高【粮食综?合生产能《。力
》第十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应当—。采取发布信息、给】予种粮者种粮补【贴等方式《。引导:和鼓励粮食》生产稳定粮食播种】面积
—第十一?条,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。府应:当采取措施扶持种粮!大,户、粮食生产合【作社和有关企业【发展优质粮食—订单种植
第!十二条 当粮—食出现严重》紧缺或?者可能出现》严,重紧缺时经》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!以,上人民政府可以决】定将:生,产其他经济作—物的基本农田用【于粮食生产并组织落!实种子、《肥料等生产资料【给予农户适当—经济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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