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任职资格与任免】
第六—条 独立董事必【须保持独立》性,下列人员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】
(一】)在上市公司—或者: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!员及其配偶、父【母、子女《、主要社会关—系;
《 (》二,)直接或者》间,接持有上市公—司已发行《股份:百分之一以上或者】是上市?公司前十名股东【中的自然人》股东及其配偶、【父母:、子女;《
(三)!。在直接?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!司已发行股份百分】。之五以上《的股东或者》在上市公司前五【。名股:东任职的人员及其】配偶、父母》、,子女;
— ?(四)在上市公司控!股股东、《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!业任:。职的人员及其—配偶、?父母、子女;
】 (五)【与上市公《司及其控股股—东、实际控制人【或者其?各自的附属企业【有重大业务》往来的人员或者【在有重大业务—往来的?单位及其控股—股东:、实际控制人—任职的人员;
】 (六—)为上市公》。。司及其控《股股东、实》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!附属企业提供财【务、法律、咨询、】保,荐等:。服务的人员包括但】不,限于提供服务的【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!体人员、《各级复?核人员、在报—告上签字《的人:员、合?伙人、董《事、高级管理—人,员及主要负责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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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七)《最近:十二:个月内曾《经具有第《一项至第六项—所,列举情形的人员;】
? , (八)法律、行!政,法规、中国证监【会规定、证券交易所!。业务规则和公—司章程规定》的不具备《独立性?的其他人员
】 前《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!的上市公司控—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!的附属?企业不包括》与上:市公司受同》一国有?。资产管?理机构控制且按照】相关规定《。未与上市《公司构成《关联关系的企—业
— 独立董事应当每】年对独?立性情况进行—自查并?将自查?情况提交董事会董】事会应当《每,年对在任独立董事】独立性情《况进:行评估并出具专【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!时,披露
第七条【 ,。担任独立《董事应当符合—下列:。条件
】(一)根《据法律、行》政法规和《其他有?关规定具备担任【上,市公司董事的资【格;
【 (二)符》合本办法第》。六条规定的独立性】要求;
—。 :。 (三)具》备上市公司运作【的基本知识》熟悉:相关法律法规—和规则;
【 ?(四)具有五—年,以,。上履行?。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!的法律、会计或【者经济?等工作经验;—
(五)!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!。不存在重大失信等】。。不良:记录;
《
, (六)法律!、行政法规、—中国证监会规—。定、证券交》易所业务规则和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】他条件
第八条 !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!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!担任独立董事并【应当确保有足够的】时间:和精力有效地—履,行独立董事的职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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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》。上市公?司董事会、监事【会、单独或》者合计持有上市【公司已发行股—份百:分之一以上的股【。东可:以提:出独立董《事候选人并经股【东大:会选举决定
【 《依法设立的投资者】保护机构可以公【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!为,行使提名独立—董事的?权利
》。。 第一款规定】的提名人不得—提名与其存在利【害关系的人员—或者:有其他可能影响独】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!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!候选人
《
第:。十条 独《立董事?的提名人在提名前】。应当征得被提名【人的同意提名人应】当充分了解被—提名人职业、—学历、职称、详【细的工作《经历:、全部兼《。职、有无重大失【信等不良记录等情】况并对其《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!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!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!就其符合独立性【和担任独立董事的】其他条件作出—公开声明《
第十一条 上市!。公司在董事》。会中设置提名委员】会的提?名委:员会应当对》被提: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!查并形成明确的【。审查意见《
上市】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!董事的?股东大会召开前按】照本办法第十—条以及前款的规定】披露相?关内容并将所—有独立董事候—选,人的有关材料—报送证券交易所相关!报送材料《应当真?。实、准确、完整
! 证》券交易所依》照,规定对独立董事【候选人的有关材料】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!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!合任:职资格并有权提出】异议证券交易所提】出异:议的上市《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!会选举
第十二条! 上市公司》股东大?会选举两名以上【独立董?事的应当实》。行累积投票制—。。鼓励上市公司实行差!额选举?具体实施细则由公】司章:程规定
】 中小股东表决情】。况应当?单独计票并披露
!第十:三条 独立》董事每届任期—与上市公《司其他董事》任期相?同任期届满》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!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!。。
第十四条 【独立董事任期—届满前上市公司可】以依照法定程序【解除其职务提—前解除独立董—事职务?的上:。市公司应当及时披】。露具体?理由和依《据独立董《事有:异议的?。上市公司应当—及,时予以?披露
【 独立董《事不:符合:本办法?第七条?。第一项或者第二【项规定?的应当立即停止【履职并辞去职—务,未提出辞职》。的董事?会知悉?或者应当知》。悉该事实发生—后应:当立即按规》定解除其职务
】 ? ,独,立董:事,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!提出辞?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!致董事会或》者其专?门委员会中独立【董事所占的比—例不符?合本:办法或?者公司章程的—规定或?者独立?董事中欠缺》会计专业人》士的上市公司应当】自前述?事,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!内完成补选
【第十五条《 ,独立董事在任期届】满前可以提出辞职】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!。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!报告对任何与其辞】职有关或者其认为】有,必,。要,引,起,上市公?司股东和《债权:人注意?的情况?进行说明上市公司应!当对独立董事辞【。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!予以披露
】 独立董事辞【职将:导致董事会或—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!。。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!符合:本办法或《者公司章程的规【定或者独立董事中】欠缺会计《。专业人士的》拟辞:职的独立董事应当】继续履行职责至新】任独立董《事,产生:之日上市公司—应当:自独:立董事提《出辞:职之日?。起六十日内完成补】选
第十》六条 中国上市【公司协会负责—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信!。息库:建设和管理工作【上市:公司可以从独立董】事信息库选聘独立】董,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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