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】章 农产品》产地 ? 第七条 省】人民政府农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有关部?。门制:定农产?品产地安全标—准 ? 第?八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!政,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!产品质?。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!产品品种特性和【生产:区域:大气:。。、土壤?、,水体有?毒有害物质状况【等因素?认为某一区域—不适宜?特定农产品生产的】应当提出划定—禁止生产区的建议报!本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公布  !   县级》人,民政府农《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在禁止生产》区设:置标示牌载明禁止】生产区地《点、范?。围、面?积和禁?止生产的农产品【种类等内容 【 :    任何单【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移—动和损?。毁标示牌 】第九条 禁止生产】区标示牌《载明:内容发生变更—或者产地环》。境改善并符合农产品!产地安全标准的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!整建议报《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!布    】 禁止生产区经批准!调整后应当》变更标示牌内容或】者撤除标示牌— 第十条 县!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农业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会:同有关部门建立【。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!监测管理制》度定期对《农产品产地安—全进行调《。查、监测和评—价编制农产品—产,地安全状况及发【展趋势年度报—告,并予以?。公告: 第十一条 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农业行政主】管,部门应当《在下列区域设置农产!品产地安全监测点】     (!一)工?矿企:业周边的农》产品生产区; !   ?  (二)污—水灌:溉,区,; 《     》(三)城市》郊区农产品》生产区;《 :。     (四】)重:要农产品生产区【、无公害农产品产】地,及地:方特色?农产品生《产区; 》     (【五)其他需》。要监测的区域 】 , 第十?二,条, 禁止违反》法,律、法规《规定向农产品产地】。排放或?。者倾倒废水、废气】、固体废物或—者其他有《毒有害物质 【     农业】生产用水《和用作肥料的—固体废物《应当:符合国家规定的标】准 ?第十:三,。条 因发生事故或】。者突发事件造成或】者,可能造?成农产品产》。地,污染:。的,单位和?个人应?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!并立即?向当地环保、农业】行,政主管部门报告【收到报告的部门应】当立即到现场调【查处理同时报告同级!人民政府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