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二章 农产【品产地? ? 第七条 省人【民政府农《业行:。政主管部门》。应当:。会同:有关部门制定—农产品产地安全标】准 : 第八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农】业行政主管部门【按照保障《农,产品:质,量安全?的要求根据农—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!区域大气、土—壤、:水体有毒有》害物质状况等因素】认为某?一,区域不适宜特定【。农产品生产的应当提!出划:定禁:。止生产区《的建议报本级—人民政府批准公布】 ?     县级【人民:政府农业行政主【管部门?应当在禁止生产【区设置标示》牌载明禁止生—产区地点《、,范围、面积》和禁止生产的农产品!种类等?内容   】  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!毁标示牌 — 第九条 禁止】生产区标示牌载【明内容发生变更或者!产地环境改》善并符合农产品【产地安全标准—。的县:级以:上人民政府农业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整!建议报本级人民【政府批准《公,布 》    禁止生【产区经批准》调整后应当变更标示!牌内容或者撤—除标:示,牌, 第十—。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农业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应,当会同有关部门【建立健全农产—品产:地安全监《测管理制度》定期对农产品产地】安全进行调查、监】测和评价编制农产】。品产地安全》状况及发展趋—势,年度报告并》予以公告 】。第十一条《 县级?以,上人民政府农业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在】下,列区域设置农—产品产地安全—监测点? ?     (—一)工矿企》业周边?的农产品《。生产区; 】    (二)污】水灌溉区; 】。。     (三)】城市郊区农产—品生产?区;   】  (?四)重要农产—品生产区、无公害】农产品产地》及地方?特色农产品生产区;! ,    — (五?)其他需要监—测的区域 — :第十二条 禁—止违反?法律、法规》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!。放或者倾倒废水、废!气、固体废物或者其!。他有毒有害物质 ! :    农》业生产用《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!废物应当符合—国家规定的标准【 :第十三条《 因发生事故或【者突:发事件造成或者可】。能造:成农产品《产,地污:染,的单位?和个人?应,。当及:时采取控制措施【并立即向当地环保】、农业行政主管【部门:报告收到报》告的:。部门应当立即到现场!调查处理同时报告同!级人民政府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