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,二,章 农产品》产地
—第七:条, ,省人:民政府农业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部?门,制定农产品产地安】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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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!主管:部门按照《保障农产品质量【安全:的要求根据农产【品品: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!气,、土壤、水》体有毒有《害物质状况》等因素认为》某一区域《不适宜特定农产【品,生产的应当提—出划定禁《止生产区的》建议:报本级?人民政?府批准公布
【 《 县级人民政府农!。业行政?主管:部门应当《在禁止生产区设【置标示牌载明禁【止生产区地点、【范,围、面积和禁—止生:产的农产品种类等】内,容
? 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擅【自移动和《损毁标?示牌
第九条! 禁止生产》区标示牌载明内【容,发生变更《或者产地环境改善并!符合农?产品产地安全标【准的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农业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应当及时提》。出调整建议报—本级人民《。政府批准公布
】 , ?。 禁止生》产区经?批准调整后应当【变更标示牌内容【或者撤?除标示牌
第!十,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会?同有关部《门建立健全农产品】产地安全监测管【理制度定期对农产品!产地安?全进:行调查、监测—和评价编制农产品】产地安全状况—及发展趋《势年度报告并予以公!告
第十【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农:业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在下》列区域设置农—产品产?地,安全监测点》
】(一)?工矿企业《周边的农产品生产】区;
— (二)【。污水灌溉区;
【
《 (三)城【市郊区?农产品生产区;【
《 , (四)—重要农产品生产【。区、:无公:害农产?。品产地及地》方特色农产品生产区!;,
【 (五?)其他需要监—测的区域《
第十—二条 ?禁止违反法》律、法规规定—向农产品产地排【放或者倾倒废水、】废气、固体废—物或者其《他有毒?有,害物质
— 《 农业生产》。用,水和用作肥料的【固体废物应》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!准
第《十三条 因发生事故!或者突发事件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!产品产地《污染的?。单位和个人应当及】时采取控《制措施?并立即向《当地环?。保、农?。业行政主管部—。门,报,告收到报告的部【。门应当立即到—现场调查处》理,同时报?告同级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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