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二章《 农:产品产地 第!七条 ?省人民政府农业【行政:主管部?。门应当会同有关【部门:制定农产品产地安全!标准 第八条! ,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农业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保障》。。农产品?质量安?全的:要求根?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!生产区域大气—、土壤、水体—。有,毒有害物质状—况等因素认为某【一,区域不适宜特定农产!品生产的《应当提出划》定禁止?生产区的建》议报本级《人,。民政府批准公—布    】 县级人《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《在禁:止生产区《设置标?示牌:载明禁止生产区【地点:、范围、面积和禁止!生产的农产》品种类等内》容, : ,     任何单位!。和个人不得擅自【。移动:和,损毁标示《牌 第九条 !禁,。止生产区标》示牌载明内》容发生变更或者产地!环境改?善,并符合?农产品产地安全标准!的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及?时提出调整建议报】本级人民政府—批,准公布?     】禁止生产《区经批?准调整后应当变【更标示牌内》容或者?撤除:标示牌? , 第十条—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建立—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!监测管理制度定期对!农产:品产:地安全进行调查、监!测和评价编制农【产品产?地安全?状,况及发展趋势—年度报告并》予,以公告 — 第十?一条 县级以上【。人民政?府农业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—在下列区《域设置农产品—。产,地安全监测》点  —  : (:一)工矿企业周【边的农产品生—产区; —     (二)污!水灌溉区; !    (三)城市!郊区农产品生产区】;     !(四)?重要农产品生—产区、无《公,害农产品产地—及地方特《。色农:产,。品,生产区; 》     (五!)其他?需要监测的区—域, 第十二条】 禁止?。。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!向农产品产地排【放或者倾倒废—水、废气、固—体废物或者其—他有毒有《害物质 —     农业【生产用水《和用作肥料的—固体废物应》当符: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】 第十《三条 ?因发生事《故或者突发事件造成!或者可?。能造成农产品产地污!染的单位和》个人应当及时采取】。控制措施并》立即向当《地环保、农业行【政主:管部门?。报告收到报》。告的部门应当—立即到现场调查处】理同时报告同级【人民政府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