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《四章 乡、民族【乡、:镇人民代表大—会,主席、副《主席 第二十!一条 乡、民族乡】、镇:人民代表《大会设主席并—。可以设副主席1【至2人主席、副主】席由本届人民代【表大会从代表中选】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!表大会每届》任期相同《主席:、副主席为主席团】成员 《    》 ,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!代,表大:会,。主席不得分管政【府具体行政工作 ! 第二《十二条 乡》、民族乡、镇的人】民代表大会主—席、副主席的职【责 ?     (一)!根据主席《团的安排负责本级人!。民,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!工作;   !  (二)》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!。表大会代表》根据主席团的—安排组织代表开【展活动; 【     (—三)受理本级人【民代表大会代—表的来信来》。访,。反映代表和群—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!作的:建议、批评和意见】;    】 (四)检》查和督促本》级,人民代表《大会代表建议、批】评和:。意见的办《。。理情况;《 ,    — (五)《处理主席团的—日常工作 —     乡、民!族,乡、镇的人民—代表大会主》席召: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!表大:会主席团会议—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!受主席?委托或者在主—席出缺的时》候可:以召:集和主持主》席团会议 【  :   ?乡、民族《乡、镇的《人民代?表大会主《席,、副主?席的工作受》本级:人民代表大会的【监督 第二—十三条? 乡、民《族乡、镇人民代表】大会专职办》事人员(代》表联络人《员)协助主席—、副主席开展工【作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