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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章》 乡、?民族乡、镇人民代表!大会:。主席团
第】十六条 乡》、民族乡、镇人民代!表,大会主席团》选举产生后负—责召集和《主持本年度内各【次,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!下,一年:度人民代表大会【第一次会议预备【会议
第【十七条 《主席团一般由7人或!者9人组成》人口较多的乡、民族!。乡、镇?可以增加至11人】具体:人数由县级人民【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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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席!团成员不得担任【国家行政机》关职:务,;,如果担任国家行政】机关:职务应当辞》去主席团成员—的职务
第】十八条 《主,席团一般《每季度召《开1次?会议主席《团会:议有全体成员的【过半数出席始—得举行
! 主席团召开会】议的时?。候可以邀请本—行政区域内的各级】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!有,关单位负责人列【。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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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九条 主【席团在人民代—表大会闭会期间【行使下列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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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!选择关系本地区【。群众切身《利益和社《会普:。遍关注的问》题有计划《地安排?代表听取和》讨论本级人民—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!;
《 (二)检!查、监督本级人民代!表大会决议、决【定的执行情况提出意!。见和建议《;
》 (》三)听?取,和反映代表和群【众对本级人》民政府工作》的建议?、批评和意见—;
— (四》)听取本级人—民政府关于本行【政区:域内的预《算在执行《过程中需作部分【调,整的情况《报告决定是否—提请:本级人民《代,表大会审查》和批准?;
《 (五【)组织本级》人民代?表大会?。代表对法律、—法规在本行政—区域:内的实施情况—进行检查《;
《 (六)组!织本级人民代表【大会代表就本行政】区域内的重大—问题和有关工作【开展视察、调研、进!行工作评议等活动】;
【 (七)检查、】督促本级人民代表】大会代表建议、【。批评和意《见的:办理情况;》
》 (《八,。)组织?本级人民代表大【会代表向原选区【选民:报告履职情况;依】法组建代表小组指导!。代表:小组建立健》全工作制度开展代表!。联系选民《、接待选民》。、选民评议代表等活!动;
【 ?(九)根据》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《安排指导选》区选:民依法罢免和补选】人大代表;》
— (十)办理本级!人民代表大》会闭会期间的其他】事,项和县级《以,上,。人民代表大》。会常务委员会委【托,的工作
》。 —主席团在人民代【表大会闭会期—间可:以根据代表大会的】安排就本地区重大】问题和?群,。众普遍关《心的热点《难,点问题召开有部分代!表参加的《专题会议了解情【况听取意见》。提出建议
】 : 主席团》在人民代表大会闭】会期间的《工,作,。向本级人民代表【大会报告
第二】十条 ?。主席团应当为本级人!民代:表大会代表执—行代表职务提供服】务保障对代》表在:履职中遇到的困【难及时协调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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