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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。五章 乡、民族【乡、镇人民代表大】会,代表
—第二十四条 乡、】民族乡、镇人民【代表:大会代表任》期从每届《人民代表大会—举行第一次会议【开始:到下一届人民代表】大会举行第一—次,会议为止补》。选代表?的任期从《其代表资《格被确认开始到下一!届人民代表大会【举行第一次会议为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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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】 乡、民《族乡、?镇人民代《表大会代表应当参】加由主?席团组织的》专题调研、集中视察!、执法检查和其他】活,动
《 第二十《六条:。 乡:、民族乡、》镇人民代《表,。大会:代表应当同》选民保持《密,切联系定期走—访选民听《取群众?呼声并通过》代表联络站(室)】、网站等及时汇总反!馈群众意见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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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二十七条 乡!、民族乡、镇人民】代表大会代表培【训工作?一般由县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负责—每,。届培训不少于1【次培训?时间不少于3天【主,席团也可以组织【代表:。。培训
第二】。十八条 乡、民【族乡、镇人民—代表大会代表—应当定期向原选【区选民?报告履?职情况由原选—区选民对代表的履职!情况进行评》议
【 对选民评议【不合格的代表主席团!可以劝其辞去代表职!务
第二十九!条 乡、《民族乡、《镇人民?代表:大会代表出席本级人!民,代表大会会议—和闭会期间》参加由主席团安排的!代,表活动代表所在【。单位应?当给予时间》保障按正常出勤【。对待享受《应得的工资和其【他,待遇;对无固定工资!收入的?代表应当《给予补?贴,
第三《。十条 乡、民族【乡、镇人民代表大】会,代表因?故出:缺的由乡、民族乡】、镇人民《代表大会主席团【依法组织选民—进行:补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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