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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乡、民族乡【、镇人民代表—大会
第七】条 :乡、民?族乡、镇人民—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!。年举行2次》每次会期不少于1】天;有选《举等重?要事项?时会:。期适:当增加经过1/5】以上代表提议或者主!席团认为《必要:时可以临时召开本级!人民代表大会会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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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乡、民族乡!、镇人?民代表大《会会议有《2/:3以上代表出席始】得举行
第】八条 乡《、民族乡、镇人民代!表大会每年第一【次会议一《般在:第一季?度,。举,。行听取和审议乡【、民族乡、》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!、人民?代表大会主》。席团:工作:报告审查和批—准本:行政区域内的财【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!况的报告监督本【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!批准本级《预算的调整方案【。审查和批《准本级?决算决定本》行政区域内经—济、: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!的建设计划和—项目以及民政工作的!实施计?划审议上《一年代表意见—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!进行选举等》第二次会议一般【在第三季《。度举行听取和审议政!。府的专项工作—报,告、进行选举或者其!他事项?
: , ,第九条 乡、—民族乡、镇人—。民代表大会》举行:会议的时候会议文】件应当在会议召开的!1日前送达》代表和?列席会议的人员【
第十条【 乡、民族乡—、镇人民《代表大会举》行会议的时》候乡、?民族乡、《镇人:民政府领导人—员列席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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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《 经主?席团决定可以邀请】在本行政区域内的】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!表以及其他人员列】席会议
》 ,。。 第十一《条 乡、《民族乡、镇》人民代?表大会举行》会议的时《候,可以设立财政—审查、议案审查【等委员会《在主:。席团的领导下—工作委员《会成员由《主席团在《。本届人民代表大【会代表中提》名,
— 乡、《民族乡、镇人民代】表大会设立》财,政审查小组在主【席团的领导下—承担财政《预算草案审查的具】体,工作
第十二!条 :乡、民族乡、—镇人民代表大—会,。举行会议前召开预备!会议:通过会议议程列席】。会,。议人员名单财政、议!案审查等委员会名】单和其他准备事项】的决定;《每年第一次会—议举行前《召开的?预备会议《从本级人民代表【大会代表中选举产】生主席团年》度内主席团成员因故!出缺可以《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!会会议预备》会议上补选
!第,十三条 乡、民族】乡、镇的每届人【民代表大会举—行第一次会议时【由主席团在本—级人民代《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并!经代表?。大会:会议通?过的代表《资格审查委员会行】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!表大会任期》届满为止
第!十四条 乡、—民族乡、镇》。人民代表大会举【行会议的时候代【。表,。应当认真《审议各?项,报告充分发表—意见乡、民族乡【、镇:人民:代表大会《。。主席团、人民政府和!其他:机关、组《织应:当派:员到会听《取意见并认真研究】。办理
—第,十五条 乡、民族乡!、镇人民代表大会进!行选举和通过决议】、决定以全体代表的!。过半数通过
! 乡、民族乡、】镇人民代《表大会作出》的决:议、决定《应当按照有关规【定报上一级人—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?会备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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