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《 :第六章 监管—。。与法律责《任 ? 第二十六条 】上,级卫:生健康主管部—门定期对下级卫【生健康?主管部门及其辖【区内:。医疗卫生机》构、其他承》担卫生健康统计调】查工作任务的机构】进行统计工作监督检!查并通?报有关?结果统计工》作监:督检查的内容主要】包,括   》  (一)统计法】律、法规、》规章和?上级有关文件贯彻落!实情况?; ?    (二)本单!位统计工作制—度建设及实》。。施情况;   】  (三)统计【经费及统计工—作设备保障情况【;     (】四,。)统计数据质量【控制及统计资料管理!情况; 《    《 ,(五)统计》数据资源安全—管理:。。及统计调查对象隐私!。保护情况;  】 ,  :(六)其他需要【检查的内容 第二!十七条 各级—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!当建立防范和—惩治统?。计造假、弄虚作【假责任制度按—照谁主管《谁负责、谁》经办谁负责》的原则建立分级分层!的,责任:体系依法依规—进行问责《管理 《第,。二十:。八条 各《级卫生?健康主管部门协【助同级?人,民政: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!统计违法行为—按照规定及》时,移送有关材料 】第二十九条 —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!门及其直属统计【机,构、各级各类医疗卫!生机构、《其他承担卫生健【康统计调查工作【任务:的机构负责人和相】关统计人员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按照—。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统计法等法律法规】予以处理《   《  (一)》未经批准擅自组【。。织实施统计调—查的; 《  : ,  (?二,)虚报、瞒报、【伪造、篡改统计资】料的;     !(三)指使、授意统!计人员?或者其他相关—人员伪?造,、篡改统计》资料编造虚》假统计数据》。的; ?   ?  (四)对拒绝、!抵制:统计违法行》为的统计人员—打击报复的;—     (【五)违法公布统计资!料的; 《    《 ,(六)违反国家有关!规定造成《统计资料毁损、【灭失的; 》  :  : (七)在统计调】查中泄露个人统【计,调查资料造》成不良后果的; !   ? (八)其他违反统!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! 第:三十条 《卫生:健康统计调查对象有!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卫生健康!主管部门提请同级政!府统计机《构依法?依规予以查处—。   《  (一)拒绝提供!统计资料或》者经催报后》仍未按时提》供统:计资料?的; ?     (二【。)提供不真实或者不!完整的统计资料的;!     (三】)拒绝、阻碍统计】调查:、统计检查的—;     【(四)转移、隐匿、!篡改、毁弃或者【拒绝提供《原始记录和凭—证、:统计台账、统—计调查表《及其:他相关证明》和资料的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