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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章 债!券持有人权益保【护,。 第五十【七条: 公开发行公司债】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!券持有人聘请债【。券,受托管理人并订立】。债券受托《管理协议《;非公开发行公【司债券的发行—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!。中约:定债券受《托管理事项在债券存!续期:。限内由债券受—托管理人按》照,规定或?协议的?约定维护债券持有】人的:利益     】发行:人,。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!。书中约?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!本期公司债券视作】同意债券《受托:管理协议、债券持】有人会议规》则及债券募集说明】书,中其他有关发—行人、债券持有【人权利义务》的相:关约定 第五十八!条 :债券受托管》。理人由本次发行【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!中国证监《会,认可的机《构,担,任债券受《托管理人应当—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!员为本次发行提供】担保:的机构不得》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!受托管?理人债券《受托管理人应—当勤勉?。尽,责公正履行受托管】理职:责,不得损害债券持【有,人利益对《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在!履行受?托管理职责时可【能,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!及相关风险防范、解!决机制?发,行人应?当,在债券募集》说明书及债券存续期!间的信息披露文件】中予以充分披露【并同时在债券受【托管理协议中载明 ! 第五十九条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!的受托管理人应【当按规定或》约定履行下列—职责   —  (一《),持续关注发》行人和保证》人的:资信状况《、担:保物状况、》增信措施及偿债保】障措施的实施情【况出现可能影响债券!。持,有人重大权益的事】项时召集债券持【有人会议《;     (二!)在债券存续期内】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!的使用情《况;  》  : (三)对发行人的!偿债能力和增信【措施的有《效性:进行全面《调查和持续关注并】至少每年向市—场公:告一次受托管理事务!报告; 》    (四)在】债券存?续期内持续督导发】行人履行信息—披露义务;》  ?   (五)预【计发行人不能偿还】债务时要求发行人】追加担保并可以依】法申请?法定机关采取财【。产保全措施; 】    (六—)在债券存续期内】勤勉:处,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!人之间的谈判或者】诉讼事务; —  :。  : ,(七)发行人为债】券,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!。管理人应《在债券发行前或债券!募集说明书约—定的时间内取得【担保的?权利:证明或其他有关文】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!。期内妥善保管; !    (八—。。)发行人不》能按期兑付债券【本息或出现募集说】明,书约定的其他违【约事件的可》以接受全部或—部分债券持》有人的委托以—自己名义代》表债:。券持有人提起、参加!民事诉讼或》者破:产等法律程序—或者代表债》券持有人申请—处置:抵质押物 第六】十条 非公开发行】公司债券《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!当按照债券受托【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!职责 第六—十一条 受托—管理人为履行受【托管理职责有权代】表债:券,持有:人查询债券持有【人名册及相》关登记信息、—专项:账户中?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!转,情况证券登》记结算?机构应当《予以配合 第【六十二条《 发行?公司债券应当—在债券?募集说明书中—约定债券持》有人:会议规则 》  :   债《券持:有,。人会议规则应当公】平,、,。合理债券持有人会】议规则应当明确债】券持有人通过—债券持?有人会?。议行使?权利的?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!。的召集?、通知、决》策生效条件》与决策程序、—决策效力范》围和其他《重要事项债券—持有人会《议按照本《办法的?规定:。及会:议规则的程序—要求所形成的决【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!有约束力债券持有】人会议规则》另有约?定的除外 —第六十三《条 :存在下列情形的债】。券受托管理人应【当按规定《或约定召集债券【持有人会《。议 :   ?  (一)拟变更债!券募集说明书的【约定; 》    (二)拟修!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!则;   —  (三)拟变【更债券受托管理【人或受托管理协【议的主?要内容?;    — (四)发行人不】能按期支付本息【;     【(五)发行》。人减资、合并—等可能导《致,偿债能力发生重【。大不:利变化需要》决,定或者授权采—取相应措施》;     (六!。)发行人分立—、被:托管、解《散,、申请破产或者依法!进入破?产程序?;     【(七)保证人—、担保物或者其【他偿:债,保障措施发生重【大变化; —  :。  (八)》发行人、单独或合计!持有本?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!以上的债券持有人】书面提议召开;【     (【九)发行人管—理,层不能正常》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!债务清偿《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!性;     】(十:),发行人提出债务【重组方案的; 【 , ,   (十一)发生!其他对债券》持有人权益有重大】影响的事《项  《   在债券受托】管理人应《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!持,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!。计持有本《。期债券总额》百分之十以》上的债券持有人【有,。权,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!会议 第》六十四条 发行【人可采取内外部增信!机制、?偿债保?障措施提高偿债能力!控制公司债券风险】内外部增信机制、】偿债保障《。措施包?。括但不限《。。于下列方式   !。  (一)第三方】担保; 《。  :   (二)商【业保险; 》 ,    (》三)资产抵》押、质?押担保?; :     》(四)限制发行人债!务及对外担保规【模;  》 ,  (五)》限制:发行人对外》投资规模;》。   《。  (六)》限制发行人》。向第三方出售—。或抵押主要资产; !     (七)设!置债券回《售条款  —   公司债—券增信?机构可以成》为,中国证券业协—会会员 第六【十五:条 发行人应当【在债券募集说明【书中约定构成债【券违约的情》形、违约《责任及其承担—方式以及公司债券】发,生违约后的》诉讼、仲《裁或其?他争议解决》机制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