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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【 债券持有人权【益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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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—七条 公开发—行公司债券的—发,行人:应当为债券持—有,人聘请债《券受托?管理人并订》。立,债券受托管理协议;!非公:开发行?公司债?。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募!集,说明书中约定债【券受托管理事项【在债券存续》期限内?由债券受托管—。理人按照《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!。护债券持有人的【利,。益
—。 发行人应当在债券!募,集说明?书,中约定投资》者,认购或持有本期【公司:债券:视作同意债券受【托管理协议、债券】持有人会议规则及】债券募集说明书【中其他有《关发行人《、债券持有人权利义!务的相?关约定
第五十八!条 :债券受托管》。理人由本次发行【的,承销: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!。监会认可的机构【担任债券受托—。管理人应当为—中国:证券业协会》会员为?本,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!构,。不得:担任本次债》券发行的受托管理】人债券受《托管理人《应当勤勉尽》责公正履行受托管】理职责不得》损害债券持有人利】益对于?。债券受托管》。理人在?履行:受托管理职责时【可,。能存:。。在,的利益冲突》情形及相《关,风,险防范、解决—机制发行人》应当在?债券募集《说明书及债券—存续期间《的信息?披露文件中予以充分!披,露并同时《在债券受《托,管理协议中》载明:
第?五十九条 公开【。发行公司债券—的受托管理人应【。。当按:规定或约定履行下列!职责
【 (:。一)持续关注发【。。。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!状况、?担保物?状况、?增信措施及偿债保】障措:施,的实施?情况出现可能影【响债券持有》人重:大,权,益的事项时召集【债券持?有人会议;
! (二《。)在债券存续期【内监:。督发行人募集资金】的使用情况;
【。
, ? (三)对》发行人的偿》债能:力和增信措》施的有效性进—行全:面调查和持续关注】并,至少每年《。向市场公告一次受】托,管理事?。务报告;
— (四)【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!督,导发行人履行信息】披露义务;
】。 : (五)《预计:发行人不能偿—还债务时要求发【行人追?加担保并可以依法】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!产,保全措施;
—
: , (六)》在债券存续期内【勤勉处理债》。券持:有人与发行人之间】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!;
:。
: : ,(七)?发行人为债券—设定担保的债券【受托管理人应—在债券?发行前或债券募集】说明书约定》的,时间:内取:得担保?的,。权利证明或其他有关!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!效期内妥善保管;
!。
: ?(八)?发行人不能》。按期兑付债券本【息或:。出现募集说明—书约定的其他违【约事:件的可以接受全部】或部分债券》。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!名义:。代表债?。券持有人提起—、,参加民事诉》讼或:者,。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!代表债?券持有人《申请处置《。抵质:押物
第六十条 !。非公:开发行公司债券的】债券受托管理人应】当按照债券受托管】理协议的约》定履:行职责
第六十一!条 受托《管理人为履》行受托管理职责【有,权代:表债券?持有人查询债—券,持有人?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!。、专项账户中—募集资金的存储与】划转情?况证券登记结算机】构应当予以配—。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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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》。条 发行《公司债券应当在债】券募集说明》书中约定债券—持有人会《议规则?
债券】持有人?会议:。规则应?当公平、《。合,理,债券持有人会—议规则应当明确债】券,持有人通过债券持】有人会议行使权【利的:范,。围债券持有》人会议的召集、通知!、决策生效条—。件与决策程序、【决策效?力范:围和其他重要事项】债券持有人会—。议按:照本办法《的规定及会》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!形,成的决议对全—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!力债券持有》人会议?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!
:第六十三条》 存在下列》情形的债券受—托管理人应当按【规,定或:约定召集债券持【有人会议
! (一)《拟变更债券募集【说明书的约定;
】
? (二)拟修【。改债券持有人—会议规则;
】 ?。。。(三:)拟变更债券—受托管?理人或受托管理【协议的主要内—容;
》 (四)—发行人不能按—期支付本息》;
(】五):发行人减资、合并等!可,能导致偿债能力发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!决定或者《。授权:采取相应措施—;,
《 (六)发行人】分立:、被托?管、解?散,、申请破产或者【依法进入破产程序;!
》 (七)保证人、】担保物或者其—他偿债保《障措施?发生重大变化;
! (八)发行!人、单独或合计持】有本:期债券总额百分之】。十以上的债》券持有人书面—。提议召?开;
》 (九》)发行人管理层不】能正: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!人,债务:清偿能力面临严【。重不确定《性;
(!十)发行人》提出债务《重组方案《。的;
《 (》十一)发生其他【对债券持有人权【益,有重大影响的事【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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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债【券受托管理人—应,当召集而未召集债】。券,持有:人会:。议时单独《或合计?持有本期《债券总额百分之【十以上的债券持【有人有权《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!会议
第六十四】条 发行人可采取】内外部?。增信机制、偿—。债保障?措施提?高偿债能力》控制公司《债,券风险内《外部增信《机制、偿债保障【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!列方式
!(一)第三方—担保:;
【(二:。),。。商业保险;》
(【三)资?产抵押、《质押:担保;
!(四)限制发行【人债务?及对外担保规模;
!
(—五)限制发行人对外!投资规模;
】 (六)限制】发行人向第三—方出售或抵押—主要资产;
【 : (七)设置【债券回?售条款
—。 公司债券【增信机构可以成【为中:国证券业协》会会员?
第六十五条【 发行人《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!书中:约定构成债券违约】的情形、违约—责任及其承担方【式以及?公司债券发》生违约后的诉讼、】仲裁或其他争—议解决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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