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八【章,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!任
?
,
第六十六条 【中国证监会建立【对证券交易场所【公司债?。券业务监管工作的监!。督机制持续关注证】券交:易场:所发行审核、发行】承销过程及》。其他公司债券业【。务监管情《况,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!检,查中国证监会在【检查和抽查过—程中发现问题的证】券交易场所应当整改!
《 证?券交易?场,所,应当建立定期报告制!度及时总结公—。司债券发行审核【、发行承销》过程及其他公司债券!业务监?管工作?情况并报告中国证】监会
?
第:六十七条 》证券交易场所公司债!券发行上市审—核工作违反本办法规!定有下?列情形之《一的由中国证监会】责令改正;情节严】重的追究《。直接责任人员相【关责任
— , (一)未按【审核标准开展—公司债券发》行上市审核工作;
!
(二【)未按?。程序开展公司—债券发行上市审核】工作;
!(三)不配合中国】证监会对发行—上市:审,核工作、发行承销过!程,及其他公《司债券业务监管【工作的检查》、抽查或者不按【中国证监会的—整改要求进行—整改
第六十【八条 中国证监会及!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!对发行人以及—相关主承销商、受托!管理人、《证券服务《机构等开展检—。查检: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!应当配合保证提供】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真!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!时不得?拒绝、阻《碍和隐瞒
—第六十九条》 违反?法律法规及本—办法等规定的中【。国证监会可以对相】关机:。构和人?员采取责令改正、监!管谈话、出具警【。示函、?责,令公开说明、责令定!期报告等《相,关监管措施;依法】应予行政处罚—。。的依照?证券法、行》政处:罚,法等法律法规和中】国证监会的》有关规定进行—处罚;涉《嫌,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!机关追究其刑事【。。。责任
?。
第七十条 非公】开发行公司债券【。发行人及其他—信息披露义务—人披露的信息—存在虚假记》载、误导性陈述【或者重大遗漏—的中国证监会可【。。以对发?行人、其他信息披】露,义务人及其直—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》和,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采取本《办法第六十九—条,规定:的相关监管措—施;情节严重—的,。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!。十七:条,予以处罚
》
第七?十一条?。 非公开发行—公司债?券发行?人违反本办法第【十三条规定的中国证!监会可以《对发行人《及,其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和—。其他直?接责任人员采取【本,办法第六十九—条规定的相》关监管措施;情节严!重的处以警》告、罚款
—第,七十二条 除—中国证监会另有【。。规定外承《销或自行销》售非公开发行公【司债券未按规—定进行报备》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!承销机构及》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《直,。接责任人员采取本办!法,第六十?九条规定的相关【监管措施;情节严重!的处:以警告、罚款
第!七十三条 承销【机构在承销公司债券!过程中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】证监:会依照证券法第一】百八十?四条予以处罚—
: (一)未勤!勉尽责违反本办【法第:四十一?条规定的行为;
】
? (?二)以?不正当竞《争手段招揽承—销业务;
【 (三》)从事本办法—第,。四十五条规定禁止】的行为;
—。 (四—)从事?本办法第四十—七条规定禁止的【行为;
【 (五)未按本】办法及相关规—定要求披露有关文件!。;
》 (六)》未按照?事先披露的原则和方!式配售?公司债券或其他未】依照披露文件—实施的行为》;
:
: (七)未【按照:本办法及相关—规定要求保留推介】、定价、配售等承销!过程中?相关:资料;
》 ? ,(八)其他违反承】销业务规《定的行为
第七十!四条 发行》人及其控股股东【、实际控制人、【债券受?托管理人等违—反,本办法规定损害债券!持有人?权益的中国证监【会可以对发行人、】发行人?的控股股东和实际】控制人、受托管理】人,及其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采取本办法第六!十九条规定》的相关监管措施;】情节严重的处—以警告、罚款
第!七十五条 发行人】。及其控股股》东、实际控制—人、董事《、监事、《高级管?理人员?违反本办法第五条】第二:。款的规定严重—损害债券持有人【权,益的中国证》监会可以依》。法限制其《市场融?资等活动并将其有关!。信息纳?入证券?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!据,库
: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