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六章 信息披露!。
第五十条 !发行人及其》他信息披露》义务人应当按—照,中国证?监会及证券》自,律组织的相关规定】履行信息披露义【务
?第五十一条》 公司债券上市【交,易的发行《。人应当按《。照中国证监会、证】券交易所《的规定及《时,披露债?券募集说《明书并在债券存续】期内披露中期—报告和经符合证券法!规定的会《计师事务所审计的】年度报告非公开发】行公司债《券的发行人信息披】露的时点、内容【应当:按照募集说明书【的约:定及证券《交易场所的规定【履行
— 发行人及—。其控股股东、实际】控制人、《董,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!人员等?作出公开承诺—的,。应当在募集》说明书?等文件中披露—
第五十二条【 公司债券》募集资金的用—途应当在债券募集】说明:书,中披露发行人应【当在定期《报告中?。披露: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!集资:金的使用《情况、募投项目【进展情况(》如涉及)《非,公开发行公》司债券的应当在【债券募集《说明:书中约?定募集资金》使用情况的披—露,事宜
第》五十三条《。 发行人的董事、】高级管理《人员:应当对公司》债券发行文件和定】期,报告:签署书面确》认意见
!。发行:人的监事会应当对董!事,会编制?的公司债券发行文件!和定期报告》进行审核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】见监事应《当签署书面确—认,意见
【 发行人的董事、】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!应当保证发》行,人及时、《公平:。地,。披露信息所》披露的?信息真实《、准确、完》整
—。 董事、《监事和高《级管:理人员无法》保证公司债券发行文!件和定期《报,告内容?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】、完: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!当在书?。面,确认意?。见中发表意见并【陈述理由发行人应当!披,露发行人不》予披:。露的董事、监—事和高级管理—。人员可以直》接申请披露
第】五十四条 发生可能!对上市交易公司【债券的交易》价格产生较大影【响的重大事件投【资者尚?未得知时发》。行人应当《立即:将,有,关该:重大事件的情—况向中国证监—会、证券交易场【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!公告说明事》件的起因、目前的】。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!律后果
【 前款所》称重大事件》包括
》 (《。一)公司股权结【构或者生《产经营状况发生【重大变化;》
《 (二《)公司债券信—用评:级发生变化》;
:
》(,。三)公司《重,大资产抵押、质押】、出售、转让、报】废;
— (四)公司【发生未能清偿到期】债务的情况;
! (五)—公司:新增借款或者对【。外提:供担保超《过上年末净资产的】百分:之,。二十:;
? : (六)公司放】弃债权或者财—产超过上年末—净资产的百分—之十;
— (七)—公司发生超过—上年末净《。资产百分《之十的?重大损失《;
【(八)公司分—配股利作出减资、】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】及申请破产的决【定或者依法进入破】产程序、被责令【关闭;
》 , , ,。 (九)《涉及:。公司的重大诉讼【、仲裁;
! (十)《公司:涉嫌犯?罪被依法立案调【查公司的控股股东】、实际控制》人、董事《、,监事:。、,高级:管理人员《涉嫌犯罪被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】;
? (十—一)募投《项目情况发生重大】。变化可?能影响募《集,资金投入《和使用计划或者【。导致项目预期运【营收益实现》存在较大不确—定,性;
?
(—十二)中国证监会】规定的其《他事项
— ,。 发行人的控【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!。人对重?大事件的发生、【进展产生较》大影响的应当及时】将其知悉的有—关情况?书面告知发行人【并配合发行》人履:行信息披露义—务
第五十五条】 资信评级机构为】公开:发行公司债券进【行信用评级的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或!约,定
(】一)将评级信息告知!发行人并及时向【市场公布首次评级】报告、定期和不定期!跟踪评级报》。告;
— (二《)公司债《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!的在债券有效存续】期间应当每年—至少向?市场公布一次定期跟!踪评级报《告;
【 (三)应充—分关注可能影—响评级对象信用等级!的所:有重大因素及时向】市场公布《信用等?级,调整:及其他与评级相关的!信息:变动情况并》向证券交《。易场所报告
第】五十六条 公开【。发,行公司债券的发【行人:及,其他信?息,披露义务《人应:当,将披露的信息刊登】在其证券交易场【所的互联网网站【和符合中国证—监会规?定条件的媒体同时将!其置备?于公司住《。。所、证券交易场所供!社会公众查阅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