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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六章 信息—披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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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】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!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!国证监会《及证券自律组织的相!关规定?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】
第五十一条 公!。。司债券上市交易【的发行人应当—。按照中国证监会、证!券交易所的规定及】时披露?债,。券募集说明书并在】债券存续期》内披露中期报告和】经符合证券法规【定的会计师事务【所审计的年度报告非!公开发行公》司债券的发行人信】息披露的时》点、内容《应当按?照募集说明书的约】定及证券《。交易场所的规定履行!
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!。、实际控《制人、董事、—监事、高《级管理人员等—作出公开承诺—的应当在《。募集说明书等文【件中披露
第【五十二条 公—司债券募集资金【的用途应当》在债券募集说—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应!当,在,定期报告中披露公】开发行公司债券募】。集,资,金的使用《情况、募《投项目进展》情况(如涉》及)非?公开发行公司—债券:的应当在债券—募集说明书中约【定募集资金使—用情况的《。披露事宜
第【五十三条 发行人】的董事、《高级管理人员—应,当对公司债券发行】文件和?定期报告签署书【。面确:认意见
!发,。行人的监事会应【当对董事《会编制的公司—债券:发,行,文件和定期报—告进行审核并提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!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!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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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行人】。的董事?、监事和高级管【理人员应当保证发】行,人及时、公平地披露!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!实、准?确、完整《
董事、!。监事和高级管理【人员无法保》证公司债券发—。行文件和定期—报告内容《的,真实:性、准确《性、完?整性或者《有异议的应》当在:书面确认意见—中发表?意见并陈述》理由发行人》应当披露发行人【不予:披露的董事、监事】和高级管理人员可】以,直接申请披露
【
,第五十四《条 发生可能—对上市交易公司债】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!大影响?。的重大事件投资者】尚未得知时》发行人应当立即将】有关该?重大事件的情况向】中国证监会、证【券交易场所》报,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!说明:事件的起因、目【前的状态和可能【产生的法律后果【
》 前款所称》重大事件包括
【
》(一:)公司股权结构【或者生?产经营?状况发生重》大变:化,;,
—(二)公司债券【信用评级发》生变化;
》。
(—三):公司重大资产抵押、!质押、出《售、转让、》报废;
!(四)公司发—生未能清偿到期债】务的情况;
【 (五—)公司新增借款或者!对外提供《担保超过上年末【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!。。;
? : (六)》公司放弃债权或【。者财产超过上—年,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!;
— (:七):公司发生超过上【年末:净资: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!。失;
》 (八)公司分!配股利作出减—资、合并、》分立、解散及申请】破产的?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!产程序、被责—。令关闭;
— 《(,九)涉?及公司的重大诉讼、!仲裁;
【 :。。(十:)公司涉嫌》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!公司的控股股东、】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!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!。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!强制措施;
】 : (十一)募—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!变化可能影响—募集资金《投入和使用计—划或者导致项目预期!运营收益实现存在】较大不确定性;【
? (十》二):。中国:证监会规定的其他】事项
— 发行《人的: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!制人对重大》事件的发生、进【展产生较《。大影响的应当—及,。时将其知《。悉的有关情况书【。面告知发行人并【配合发行《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!
第五十》五条 资信评级【机构为公开发行公司!。。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!应当符合以》下规定或《。约定
(!一)将评级信息告知!发行人并及》时向市场公布首次】评级:报告:、,定,期和不定期》跟踪评级报告;【。
《。 (二)公司【债券的期限为—一年以?上的在债《券有效存《续,期间应当每年至少向!。市场公布一次定【期跟踪评级报—。告;:
《 (三)》应充分关注可能影响!评级对象信》用等级?的所:有重大因《素,及时向市场公—布信用等级》调,。整及:其他与评级相关【的,信息变动情况并向证!券交易场所报—告
第《五十六条 公开发行!公司债?券的发行《人及其他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!将披露?的信息刊登在其【证券交易场》所的互联网》网站和?符合中国证》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!同时:将其:置备于公司》住所、证券》交易场所供社会【公众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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