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三章 《公开发行《及交易
《
第一节— 注册规《定
第十【。四条 公开发—行,公,司,债券应当符合下列】条件
》 ?(一:)具备健全》且运:行良好?的组织机构;—
,
(—二)最近三年平均可!分配利润足以支付】公司债券一年的利】息;
【 (三)具有合理的!资产负?债结构和正常—的现金流《量;:
(四)!国务院?规,定的其他条件
【
? 公?开发行公《司债券?由证券?交易所负责受理、审!核并报中《国证监会注册
【。
第十五条 存在】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不得再次公开发【行公司债券
—
(一)】对已公开发行的【公司债券或者其【他债务有违》约或者延迟支—付本息?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!态;
《 (二—)违反证券法—规定改变公开发行】公司债券所》募资金?用途
?
,第十六条 资信状况!符,合以下标准的公【开发行公司债券【专业投资者和普通】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!
(一】。)发行人最近三年】。无债务违约或—者延迟支付本—息的事实;
】 (二)发行人!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!利润不少于》债券:一,年利息的1.—5倍;
【 (三)发—行人最近一》期末净资《产规模不少于—250亿元;
【
(四【)发行人最近36】个月内累计公—开发行债券不少于】3期发行《规模不少于100】亿元;
—。 (五)—。中国证监会根据【投资者保《护的需要规定的【其他条件
】 未达到前—款规定标准的公开发!行公司债券仅—限于专业投资者参】与认购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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