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章 发行》和交:易转让?的一般?。规定
《
第十条》 发行公司债券发】行人应当依》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!程相关?规定对?以下事项作出决【议
? , (一》)发行债券》。的金额;《
: (二)发】。行方式;
】 (三)债券【期限;
【。 (四)募集资金!。的用途;
》。
(五【),其他按照法律法【。规及公司章程规定】需,要明确的事项
【。
》发行公司债券如果】对增信机制、偿债保!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!应当在决议事—项中载明
》
第:十一条 《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附!认股权、可转—。换,成相关股票等条【款上市公司、股【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!公众公司股东—可以发行附可交换】成上市公《司或非?上市公众公》司股票条款的—。公司债券《商业银行等》金融机?构可以按照》有,关,规定发行公》司债券补充资—本上市公司》发行附认股权、可转!换成股票条款的公】司债券应当》符合上市公》司证券发行》管理:的相关规定股票公开!转让的非《上市公?众公司发《行附认?。股权、?可转换成股票条款的!公司债券《由中国?。证监:。会另:行规定?
第十二条 【根据:财产状?况、金融资》产状况?、投资知《识和经验、专—业,能力等因《素,公司债券投资者可】以分为?。。普通:投资:者和:专业投资《者专业投《资者的标准按照中国!。。。证监:会的相关规定执行
!
, 证》券自律组织可以在】中国:。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基!础上设定更》为严格的《投资:者适:当性要求
— ,。 , 发行人的董【事、监?事、高?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!例超过?百分之五的》股东可视同专业【投资:者参与发行人相关】公司:债,券的认购或交易、】转让
第十三条】 公开发行公—司债:券筹:集的资金必须按【照,公,司债券募集》说明:书所列资金用途使】用;改变资金用【途必须经债券持有】人会议?作,出决:议非公开发行公司】债券募集资金应当】用于约定的用途;】改变资金用途—。应当:履行:募集说明书约—定的程序
— 鼓励公【开,发行公司债券—的募集资金投向【符合: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!产业政策的项—目建设
— , :公,开发行公司债券筹】集,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!亏损和非《生产性支《。出发行人《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!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!的接收、存》储、划转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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