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四章 机构】终止
第【一节 法《人机构终止
】
第一百五十条 非!银行金融《机构法人机构满足以!下情形之一的—可,以申请解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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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公!司,章程:规定的营业》期限:届满或者规定的【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!;,
(二】),股东会议决定解散】;
? (三)【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!需要解散;
【 (四)【其他法定事由
! 组建财—务公司的企业集【团解:散财务公司》应当申请解散
】第一百五《十一条 金融资产管!理公司?解散向国家金融【监督:。。管理总局提交申请由!国家金融监督管理】总局受理、审查并】决定国?家金:融监督管理总局【自受理之日起3【个月内?作出批准或》不批准的书面—。。决定
— 其他非》银行:金融机构解》散向所在地》省级派出机构提交申!请省级派出》机,构受:理并初步《审查:、国家金融监督管】理总局审查并决定】。。决定机关自受—理之日?起3:个月内作出》批准或不批》准的书面决定
第!一,百五十二条 非银】行金融?。机构法人机构有以下!情形之一的》向,法院申请破产前应当!向国家?金融监督《。管理总局申请—并获:得批准
!(一)?不能:清偿到?期债务并且资产不】足以清偿全部债务】或者明显缺乏清【偿能力的自愿或应】其债权人要求申【请破产的;》
》 (二)已解散但未!清算或者未》清,算完毕依法负有【。。清算责?任,的人发现该》。机构资产不》足以清偿债务—应当申请破产的
】
第一百五》十三条 金》融资产?管理公?司,拟破产向国家金融】。监督:管理:总局提交申》请,由国家金融监督【管理总局《受理、审查并决定国!家金融?监督管理总局—自受理之日起3【。个月内?作出批?准或不批准的书【。面决定?
? 其《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拟!破产向?所,在地省级派出机构】提,交,申请由?省级派出机构—受理并?初步审查、国家金】融监:督管理总《局审查?并决定决定机关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!内作出批准》或不批?准的书面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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