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四章 机构【终止
—第一节? 法人机构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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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百五十《条 非银行金融【机构法?人机构满足以下【。。情,形之一?的可以申请解散
! (一—)公司章《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!满,或者规定的其他解】。散,事由出现时》;,
: , (二)股【东会议决定》解散;
《
, (三)因】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!要解散;
》
》(四)?其他法定事由—
—组建财务公》司的企业集团解散】财务公?司应当?申请解散
第一】百五:十一条 金融资【产管:理公司解散向—国家金?融监督管理总局提】交申请由国家金【融监:督管理?总局:受理:。、审查并决定国家金!融监督管《理,总局自受理》。之日起3个月内作】出批准或不批—准的书面决定
】 ? ,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!。解散向所《在地省级派出—机构提交申请省级派!出机构?受理并初步审查、国!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!审,查并决定决定机【关自受理之》日,起3个月内作出批】准或不批准的书面】决定
第一百五十!二条 非银行—金融机构法人机构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】向法院申请破产前】应当:向国家金融监督管】理总局申请》并获得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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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不能—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!产不足以《清,偿全部债务》。或者明显缺乏清【偿能力的《自愿或应《其,债权人要求申请破】产,的,;
— (二)已解散但】未清算?或者:未清算完《毕,依法负有清》算责任的人》发现该机构资产【不足以清偿》债务应?当申请破产的—
第?一百五十三条 金融!资产管理公司拟【。破,产向国?家金融?监督管理《。。。总局提交申请由国家!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】受理、?。。。审查并决定国—家金融监督管理【总局自受理之日起3!个月内作出批准【或不批准《的,。书面决定《
其他非!银行金?融机构?拟,破产向所在地省级派!出机构提交申请由】省级派出《。机构受理《并,。。初步审查《、国家?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】审查并决《定决定机关自—受,理之日起3个—月内作出批准或不】批准的书《面决定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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